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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的狼王陛下

关不住的雎鸠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她,沈家嫡女他,草原孤狼原本无甚交集的二人,皆因大夏式微,唯有和亲一路可走她,聪慧淡然、妙手回春他,冷傲不桀、心怀天下身处草原胡地,她龃龉独行,面对刁难苛责,仍淡然处之,一次次的试探,一次次的博弈,终于打动彼此……先婚后爱,前期微虐女,后期齁甜。看我们的狼崽子如何攻略吧!

主角:沈曦,阿史那焱   更新:2023-02-16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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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曦,阿史那焱的其他类型小说《嗨!我的狼王陛下》,由网络作家“关不住的雎鸠”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她,沈家嫡女他,草原孤狼原本无甚交集的二人,皆因大夏式微,唯有和亲一路可走她,聪慧淡然、妙手回春他,冷傲不桀、心怀天下身处草原胡地,她龃龉独行,面对刁难苛责,仍淡然处之,一次次的试探,一次次的博弈,终于打动彼此……先婚后爱,前期微虐女,后期齁甜。看我们的狼崽子如何攻略吧!

《嗨!我的狼王陛下》精彩片段

元奉四年,隆冬腊月,肴安城。

“陛下万万不可,那胡地何等凶险,曦儿一去,还有命……回吗?”

沈遇安到死也想不明白,为何大夏战败,倒霉的却是他世代皆为医官的沈家。

汉轩帝望着年迈的老者,紧皱眉头,不发一言,他知安慰无甚用处,收回成命?呵,怎么可能。

“此事已是板上钉钉,无转圜余地,遇安,哀家知你心疼女儿,可医者仁心,和亲亦是为国为民,你且宽心,陛下已封曦儿为舞阳郡主,你沈家也世代荣光啊!”

荣德皇后生怕轩帝后悔,连忙扶起老者不断抚慰。

要怪就怪你沈家女扰了太子的心,大夏已是内忧外患一堆,老皇帝儿子成群却无一女,太子地位岌岌可危,怎能无外戚相扶,绝不可娶你沈家之女。

和亲,却是一石二鸟之计。

眼见求情无用,沈遇安颤颤巍巍支起老朽身躯,“臣……接旨。”

肴安城内大雪纷飞,一派萧索,沈宅院内的腊梅却反其道而行,娇艳的过分。

“小姐,这是绣娘为您缝制的嫁衣,夫人……”秀珠端着漆盘,忐忑的不敢抬头。

面前的女子茕茕孑立于窗前,寒气如锋利的刀刃般闯进室内,又如无头苍蝇般四处逃窜,惹得人一身寒凉。

“放下吧!”女子回头,漫步行至圆桌前,纤纤玉手细细摩挲着由宫内御用绣娘亲自赶工,采用了顶级香云纱,足足用了十五天才缝制出的嫁衣。

“母亲……她还好吗?”沈曦边斟茶边问道,面上一片淡然,她可知沈宅早已乱了套,沈母何等气度之人,也闹出了寻死觅活的傻事,可有何用呢!

“夫人……还好,只是忧思过度,起床不能,这才……命奴给小姐送来。”

秀珠不明白,为何众人皆被这“和亲”一事,闹得夜不能寐,唯独这主人公却仿若无事一般,难道她不知道那头狼有多么可怖么?

沈曦仿佛看穿了这小丫头的心思,饮了一口茶,透过窗棂,望向园中的梅。

“前虽有狼,后亦有虎,于我而言,无甚分别,比起高墙内院,也许草原胡地也别有一番自由。”话音刚落,门吱呀声响,寒风可谓刺骨至极,携着主人的怒气一并袭来。

“我可是你口中的虎!”

“殿下……”秀珠注意到来人,吓得双膝跪地,头埋袖下,不敢抬起。

“滚出去!”

“诺……小姐。”秀珠抬步欲走,又觉二人同处一室似有不妥,正犹豫之时。

“无妨,你退下吧。”沈曦复斟茶一盏,“太子殿下来访,有何事吩咐?”

口里称着“太子殿下”,可眼里哪有刘慎的半分位置,她的冷静,她的淡漠,都逼疯了这位刚及弱冠的太子。

“曦儿,我对你如何,你不知么?”刘慎大步向前,一把拽过沈曦双臂,将一双玉手死死撰在怀里。

“我知又如何?你我二人的情分早已随着你答应皇后娘娘迎娶昭平公主为妃而烟消云散了。”沈曦挣脱不开,只好由他而去。

“我错了,错了……曦儿,我不该听从母后的话,鬼迷了心窍,一心想通过联姻上位。”痛苦之色布满刘慎双眸,可面前女子听他的忏悔之声却无半分动容。

二人,一人贵为太子,集万般宠爱于一身,也因她聪慧、和善而倾心。一人沈家嫡女,医官世家,容貌、才德皆是这肴安城内出类拔萃的。

沈曦并非贪恋什么劳什子太子正妃之位,只是厌恶别人阳奉阴违,把女子视若附属品。

她与太子有情不假,可在自己还没有一往情深之时,对方却先放了手,这各中滋味,想必女子都懂。

“殿下言重了,你我本无父母之命,更无媒妁之言,你娶谁是自由,何错之有?我沈家位卑言轻,岂敢高攀。”

沈曦此话可谓是踩在了刘慎的痛处,他本想娥皇女英,二者兼得,可世上哪有双全之事。

男子仿若下定决心般正视着面前的韶华女子,目光中含着从未有过的坚定。

“曦儿,若你因正妃之位而置气,那我成全你,你万不可因一时之气而答应和亲,那胡地凶险,阿史那焱更是头爹不亲、娘不爱,连手足都能残杀的饿狼,你……”

“够了,和亲之事不是我所愿,亦不是我能违抗的,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殿下……请回吧!”

沈曦猛地抽回素手,甩开粘腻之感,行至蹋前,显然是送客之意。

“咚咚……”敲门声乍响,刘慎知道这是侍卫在催他离开,城武门酉时关闭,看着天际已染墨色,再不走确实来不及了。

“沈曦,你果真不留在本宫身边?”

你看,天家之子,骄傲至极,耐心能有几何?从他的“成全”二字一出口,就寒了沈曦的心,她怎能留?

留,不过也是高墙怨妇罢了。

“殿下,我们一别两宽。”

刘慎带着她也看不懂的神情离开了,正如她不懂他为何来。

帝王大业,岂能是她一个女子可以置喙的,难道他不懂吗?

不,他懂!但他却不去求自己的父王,反而来找她,看似伏低做小,实则尽是施舍。

他想鱼与熊掌兼得,沈曦又有何不知,她偏不如他的意。


肴安城内,十里红妆。

虽已寒冬数日,可依然阻挡不了百姓送嫁热情。沿街十里,皆是人潮。

毕竟对于大夏子民来说,用一沈家女,换取苟且时日,这笔买卖,稳赚不亏。

唯有沈宅,虽红妆遍地,却无欢声笑语,明明抬头见喜,却像办白事般,人人肃穆,下人们也都机械般做着分内之事。

“父母在上,曦儿一别,不知何时还能侍奉左右,惟愿您二老身体康健,静待归期。”

归期?哪里有归期,此去一别,怕就是永生不见。

沈曦身披大红裘袄,因大礼需在胡地云中城举行,所以并未着嫁衣。

但沈曦之容貌,无需任何服饰映衬,亦是绝美,素着一张脸,也能倾城。

“我儿……你”沈母强撑着一口气坐在主位,卧于病榻数日,她早已病容满面。

沈遇安一言不发,他自问一生,上不愧天,下不责地,可为何……唉!

门前已挤满了敲锣打鼓之众,新郎未至,吉时却已到。

“我儿……你……保重!”随着沈母“保重”二字出口,沈曦缓身站起,眸中带泪,泄露了她的不舍与无助。

是啊,她也不过二八年华,却背负着如此重责,即便内心再沉着,此刻也有些绷不住。

阿鹿桓见状,也有丝不忍催促,可他是阿史那焱最得力的将士,特奉命接亲,若他不语,恐怕这亲人离别的戏码,明天也上演不完。

“沈大人、沈夫人,这……吉时已到,中原人最是讲究时辰,误了,恐有不妥。”

“是、是,快上轿吧,别误了良辰。”沈遇安知大势已去,边搀扶着夫人,边拄着木扙送沈曦出阁。

家人的叮咛、父母的嘱托都被这震耳欲聋的哄闹声吵得支离破碎。

就这样,沈家医女沈曦,踏上了去往胡地之路。

离了肴安的康庄大道,越往西北方向走越是萧瑟,阡陌小路都是难得。

“小姐,喝口水吧!”秀珠把汤瓶塞拔起,用细绢轻拭瓶嘴,再放置沈曦手中。

舟车劳顿,他们已上路二月有余,虽是处处留心,但仍不比家中妥当、舒适,尤其这吃水问题。

看着秀珠干裂的唇,隐隐透出白色的皮屑,沈曦实在不忍。

“我不渴,只是有些晕,我躺躺就好。”沈曦和衣枕在车榻上,可即使这样,也没有半分缓解,反倒更加眩晕。

倒不是沈曦娇气,她少时常随沈遇安四处寻药,什么深川高地没去过,就连绣鞋也是蹋烂过几双的,可这漠北,唉!一言难尽。

即使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她也无暇欣赏了。

正当沈曦迷糊之际,外面的打杀声把她从混沌中唤醒。

“小姐……小姐……不好了……”秀珠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砰”的一声,一支细羽箭矢贯穿了他们的轿梁,吓得二人脸色皆是一白。

沈曦顾不得追究原委,拉起吓傻的秀珠冲出步辇。

外头黄沙四起,明明烈日当空,却被遮蔽的仿佛夜幕将至,马蹄声、呼喊声、刀剑的铿锵之声不绝于耳。

沈曦挡好帷帽,正准备帮秀珠把面巾戴好,哪知身后出现一异域女子,她用弯刀逼至沈曦脖下,将其带到马前。

“哈迪儿,不可。”阿鹿桓携马周璇于步辇旁,等待近身机会。

这可如何是好,哈迪儿的厉害,他是知晓的,一柄弯刀,足以断了大夏与阿史那族刚修好的邦交。

可哈迪儿才不管什么狗屁邦交,她只知道,焱只能属于她一人,他可是阿史那族最勇猛的特勤(君王)。

眼前的女人,脖子细的要命,无需用力,掌中的宝刀就能了断了她的小命。

可没等哈迪儿动手,远处的战马声声,将黄沙惹得更加恣意,头马如离弦之箭,转瞬到了沈曦面前。

“可汗,卑职……”

阿史那焱!是他!

沈曦浅抬头颅,望向犹如天神降临般的男子,隔着帷帽,看得不清,但高大伟岸的身躯却是看得清晰异常。

“无妨。”阿史那焱拉满弯弓,双眸中迸发出铁血神色,“哈迪儿,要么,放下弯刀,要么……我让你去见你阿娜(母亲)。”

短短几句话,沈曦就感到身后女子抵在她肩膀上的手不住地颤抖。

这是下针的好时机,可沈曦手腕一挽,收回了沾有麻药的银针,怕成这样,自己大抵是无事了。

阿史那焱透过箭矢,睨向马前女子,按理说,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被人挟持,不说吓得魂飞魄散,也不该是这般看戏模样。

呵,有意思!

沈曦被这目光刺得浑身不自在,这背后有刀,面前有箭,二人剑拔弩张不要紧,能不能让她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

没给哈迪儿犹豫的机会,说时迟,那时快,蹭的一声,箭矢擦着沈曦肩臂而过,深深扎入女子肩膀。

叮,弯刀落地。

“闹,要有个限度,阿鹿桓!”

“属下在。”

“带他们回部!”

“是!”

男子毫不犹疑,策马而去,半眼也没看向受伤的女子。

哈迪儿的随从们一拥而上,扶着自己的主子也随之离开。

留下吓傻的秀珠和一丈送亲的队伍大眼瞪小眼。

沈曦摘下帷帽,望向一骑绝尘的背影,不觉抿嘴浅笑。

“秀珠,阿鹿桓大哥,我们走吧。”

一众人浩浩汤汤驶进胡地首都——云中城。


春寒料峭时节,本该乍暖还寒之际,可城内并无一丝勃勃生机之处。

来往的百姓并没有被浩荡的车队影响,赶羊的赶羊,卖货的卖货,就连街边嬉戏的顽童都没过来,凑一凑热闹。

秀珠忍不住好奇心,偷偷掀开步辇的帷幔。

“小姐,胡人当真像老爷说的那样,就连女子都身材魁伟。嘿!他们穿的也有趣,你看……呀!小姐,你的脖子。”

回过头,本想招呼沈曦瞧热闹的秀珠被她脖子上的血珠吓个半死,惊叫起来。

刚刚被劫持,虽是有惊无险,却也让沈曦柔嫩的肌肤刺出血痕,血色的细珠,不疼,看着却可怖。

“没事,不必大惊小怪。”沈曦掏出袖中手帕轻拭。

“小姐,你说那女子是谁啊?如此粗鲁,真是个蛮人!”

“不知。秀珠,我们初来乍到,还是谨言慎行的好。”沈曦微微出神,不知想着什么。

秀珠向来口无遮拦,提前嘱咐嘱咐总是没错的,异域他乡,她唯有心思细腻些,方能保全自己。

“哦~”秀珠讪讪道,“不过,小姐,姑爷也太勇猛了吧!他咻的一下,就吓得那蛮人屁滚尿流,哈哈哈……”

“额……我闭嘴。”秀珠在沈曦的冷眉下终于消停了。

街道安静的过分,这也是沈曦一直出神的缘由。

等她抬起素手,掀开辇帘时,真相才得以大白。

街上男女老少并不少,他们身着翻领胡服,腰带上都携着带弓、箭囊、刀、火石之类,脚上则穿着皮靴。

这并不奇异,特别的是他们神情。

刚刚大败夏国,不说烹羊宰牛,大庆三天,也应面带荣光,可……

“阿鹿……阿鹿……”

一个蹒跚老媪踉踉跄跄跑来,“我的阿鹿,你回来了。”

“阿娜!”

阿鹿桓翻身下马,奔至老妇面前,跪膝,深埋其怀里,二人皆是泪眼婆娑。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阿娜真怕……怕……回来就好!”

麦积山之战过后,阿鹿桓没有追随大部队归胡,而是得令去往肴安城接和亲队伍,这才让老母亲误以为,他回不来了。

是啊!战胜又能怎样,即便你兵强马壮,雄韬武略,百姓依然是民不聊生,妻离子散,又有何可庆,有何可喜呢!

沈曦放下帷幔,深深叹了口气,自古以来,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和亲队伍自顾自的欢喜进城,濒临城下,却被门口侍卫拦截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阿鹿桓翻身下马,责问起门口士兵。

“设(将领统称),是可汗吩咐,和亲队伍不得入云中城门,只……只允沈家女及侍从,由侧门入内。”

“这……”阿鹿桓显然也不知他的可汗是何用意,正是无措之时。

“大家就送到这里吧!迢迢漫路,各位礼部大人也都疲乏了,阿鹿桓大哥,就麻烦你将他们安置在驿站,歇歇脚。”

沈曦步出车辇,扶着秀珠,来到人前,纵使旅途劳顿,也不减她优雅气质,往那里一站,气度自现。

“郡主,这不合规矩啊!您千金之躯,怎可从侧门步行入内,这成何体统!”礼部士郎周进,行至众人面前,斥责这帮胡人不懂规矩。

沈曦是他自小看大的,沈御医还是他家麟儿的踩生人,这等侮辱,怎可忍受!

“周伯伯,我知您心疼曦儿,可既然我已嫁入胡地,可汗是我夫君,我便有责任让他顺遂,您说呢?”

周进紧皱双眉,他知沈曦是不想两国因此生了嫌隙,可……罢了,客随主便吧!

沈曦知这是她那夫君的下马威,无妨,她早已坐车坐得腻烦,下车走走也是不错。

云中城,名字诗意,可建筑却很是粗枝大叶,泥为墙,布为旂。

不似肴安城都的精雕细琢,这里粗犷、不羁,古老中透着质朴。

步入拱形侧门,行了数百步,才至大殿。到了这里,才让沈曦觉得,这是个野心昭昭的国家。

墙面上挂着各色猛兽头颅,棚顶用大块琉璃瓦打造,呈规则菱形,脚下更是用数张同色兽皮拼接而成,踏上去,柔软至极。

“沈家小姐,可汗有要事与部下商议,您随我来,这嫁妆数十箱,还需您打点一二,也让老朽领您去住处看看。”

“阿姆,那就劳烦您带王妃安顿,我先去复命。”阿鹿桓说完,向沈曦微曲行礼,便大步流星地走了。

“随我来。”

后来才知这位阿姆是阿史那焱的乳母,更是这胡地的萨满祭司,人人敬称她为“乌答有”(女萨满巫师)。

她也是这场和亲为何会落在沈曦头上的操盘手,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说是要沈曦打点嫁妆,可她连箱子的角角都没见到就被带到内院深出,一处……嗯……可以称为殿吗?

它甚至没有殿名,满墙斑驳,更别提什么柔软的兽皮了,皆为赤裸裸的土路。

好在有处院子能看,但也是寒碜得紧。

这一切都让秀珠对那个,她觉得帅得一匹的姑爷,心如死灰。

“哈哈哈,你说的可是真的!”哈迪儿不顾手臂还在渗血的伤口,笑得是前仰后合,“焱竟把那处荒院赐给了那沈家女,哈哈哈……”

侍女扎木不住地点头,“真的,殿下,您不知道,那沈家女进殿是步行从侧门入的,而且连可汗的影儿都没见着,就被乌答有带下去了。”

“干得好,大夏的郡主如何?与焱和亲当王妃又如何?还不是得寄人篱下。”

呵,好戏还在后头!


“小姐,真真是气死个人,”秀珠“哐当”把水盆放置在案几上,气鼓鼓地吼着。

“刚刚听那侍女说,昨日可汗才没有去见什么部下,不对,他是去见了部下,可没商量什么要事,而是打猎去了!”

真是天大的笑话,她家小姐,不说绝美倾城,那也是一是梨花压海棠。打猎!呵!

从此在秀珠心中她家姑爷就是个长得不赖,但脑子不好使的狗男人了。

“秀珠,你见过哪家债主会对借钱的有好脸色的。”

“债主?借钱的?”秀珠那不太灵光的脑袋瓜子实在听不懂,“小姐管姑爷借过钱?”

可不就是借了钱么,大夏战败,主动和亲,以求一丝喘息之机,阿史那焱不就是那债主么。

避而不见,赐予破院,没什么大不了。沈曦巴不得被那可汗永远遗忘才好。

可汗王帐内,水声潺潺,熏香袅袅。

年轻的蓝都可汗坐在侧榻上闭目养神,雕刻般的侧颜在不甚光亮的室内,依然动人心魄。

不知想到什么,他微睁蓝眸。

是的,阿史那焱有着一双迥异的蓝瞳,这也是曾在幼时把他钉在耻辱柱上的元凶。

“那大夏女子可有何动作?”声音淡漠的好似那女子与自己无半毛钱关系。

“可汗,并无,”塔黑说完,望向心中的战神。

“说来也奇怪,沈家女不仅没吵没闹,好像住的还挺悠闲,听下人们说,她还在荒院里晒着什么,每天不是看书就是整理旧室。”

“不奇怪,”阿鹿桓斩钉截铁地说道,“可汗,接亲时,奴与王妃相处多日,依奴看,她为人和善,完全不是大夏那帮阴险狡诈的嘴脸,她……”

“王妃?父兄的王妃在哪里?我也想一睹大嫂尊容。”叶护掀开帐帘,阔步入内,面上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参见叶护大人!”阿鹿桓、塔黑双双微曲身躯,退至副可汗左侧。

“人呢?在哪里?听说大夏女子个顶个的水灵,就像泥里新拔的萝卜似的。”

噗,副可汗好比喻。

沈曦在院子里翻着已晒得半干不干的番红花,她怎知自己这朵淡雅青莲已成了别人口中的大白萝卜。

塔黑一脸无奈,他可是瞧过沈家女模样的,什么萝卜,明明是阿姆院里新下的小乳羊,白净得不像话。

呵,你们胡地男人可真会夸人。

“阿里”

“拜见乌答有。”众人收敛起玩笑之色,给胡地最受人尊敬的萨满祭司让开位置。

“阿姆,你怎么来了?”阿史那焱从榻上正起身来,请他最尊敬的乌答有同座。

“闹也闹够啦!晾也晾的差不多了,咱们该着手准备大婚事宜了。”

乌答有摩挲着手中的法杖,瞥向年轻的可汗陛下。

“我占卜到一个良辰吉日,阿里,你该有个家啦!”

阿史那焱并不在意大夏如何看,更不在意那沈家女被归置在哪,但他不能不在乎他的乳母。

“叶护,传我令,后日举行大典仪式。”

“额得(好的)”

元奉五年,三月初五,宜嫁娶。

阿史那焱骑着膘肥骏马,身着可汗最高礼制的胡服,蓝眸难得露出一丝温情,看向单膝跪地,夹道迎接他的子民。

胡地南征北战多年,好久没有这么热闹了,虽然那位王妃身份不尽人意,可好歹让阿史那族人有了胜利之感。

沈曦天不亮就被几个侍女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没错,就是拽。

她们七手八脚地把胡地王妃的礼服套在了沈曦身上。

一旁的秀珠完全插不上手,看着自家小姐像提线的木偶一般,被翻过来,倒过去,也是无奈。

一番折腾,沈曦总算脱离苦海。

望向镜中的自己,沈曦自己也有些闪神,纵使侍女动作囫囵,但仍把这朵肴安之花打扮得娇艳倾城。

胡地虽是不如肴安有着上好的香云纱,但也是最好的绫罗锦了,金色的丝线,在晨曦中发出细微的光泽,美得无与伦比。

乌答有是大典的主婚人,因阿史那焱双亲已不在,她便坐在主位,迎接新人及各部统领朝拜。

哈迪儿在房里把能砸的不能砸的,全都摔了个稀巴烂,满眼血丝地扶在床榻上呜呜大哭。

肩膀的伤口又渗出血来,因她惹怒了可汗,阿史那焱不准大夫医治,因此才一直未愈,更有溃烂的架势。

可如今,可汗大婚,各部忙着庆贺,谁又有那功夫理她呢!

哈迪儿唯有称病不去,才全了自己的体面。

大典仪式有条不紊地举行着。

祭祀、朝拜、奉礼……一系列操作之后,沈曦已累得直不起腰。

身旁的男子却仿佛铁打的般,一直威严正身,二人的衣袖不时的触碰着。

后来在乌答有的祝福下还需牵手,一起受万民朝拜,这简直掐住了沈曦命门。

不是她胆小,而是……

阿史那焱身高伟岸,沈曦在女子之中已不算矮,可也将将到他胸口位置。

他手掌阔大,包裹着女子的手,像牵个孩童一般。

阿史那焱也没好到哪去,虽保持威严,可内心也是焦灼。

她的手,怎会那么柔、那么软……

“礼成!”

随着乌答有法杖的铿锵声响起,繁复的大婚典礼总算落下帷幕。


烛影幢幢,馨香四溢。

王帐内的案几上摆满了新鲜瓜果、美酒佳肴,浓郁的香味直引得饿了一天的沈曦食指大动。

胡地的嫁衣不似中原,没有红绒盖头。可这对沈曦更是折磨,能看不能吃便罢了,整个人像被参观的猴子一样,任凭下人打量,才叫人受不了。

这也算了,可这些奴仆口里讨论的都是什么虎狼之词!

“王妃的身子也太瘦弱了,能擎得住可汗陛下吗?”

“确实,听伺候王沐浴的帖木儿说,王的……”二人故意放低声音,可依然能传入沈曦耳中,听的她小脸一红。

一旁的秀珠却听得津津有味,嘿,这小丫头!

两人还想继续对他们王的某个部位进行阐述时,门被由外打开了。

“陛下!”侍女不再交头接耳,她们赶快铺好床褥,放下圆床上的帷纱,弓着腰,低着头,鱼贯而出。

秀珠平时欢脱惯了,此时也不敢造次,随着侍女一并离开,关门时,她眉毛一挑,给了沈曦一个鼓励的眼神。

沈曦 : ……

阿史那焱对主仆二人的眼神交流,不甚在意。他踱步至案几前,缓缓倒了尊马奶酒,一饮而下。

回身掠过沈曦旁,行至床榻,厚重的圆床被他坐的发出“嘎吱”闷响。

“更衣!”

沈曦还在呆愣着。

“我说……更衣,你听不见?”

沈曦万万没想到,锦衣玉食十七载,洞房花烛却被当成了粗使老妈子。

忍!谁让她是“借钱的”,嗯!呼气,吐气。

“是”

沈曦整理好心情,步至帷帐旁,微蹲,倾身欲解男子胸前的暗扣。

本想折辱一下她,可当她遂了他的意,靠近时,阿史那焱反倒是不自在的那一个。

眼前的女子,低眉顺眼,随着手臂抬起,一股淡淡的,不知名的香气钻入他的鼻腔,不是花香,更像某种药材的味道。

阿史那焱在外陪部下畅饮时,沈曦已在秀珠和侍女的伺候下,更了衣。

她身着淡粉色内里,轻薄而不透,这是肴安宫内绣娘,用上好的罗云缎缝制而成。

因婚典时,得穿胡服,沈曦就把内里换成它,算是聊表慰藉吧!

可她不知,这在男人眼中,成了致命的罂粟。

她的乌发在不甚明亮的烛光下,更显油亮,细软的发丝听话地垂在腰侧。

胡地女子的发,大多硬而卷,她们膀宽腿壮,完全不是眼前女子的模样。

他幼时苦苦挣扎于生死边缘,成年后又带领部族东征西讨,哪里有什么时间儿女情长。

虽他从不耽于美色,但也不得不承认,沈曦,是美的,美得不张扬却沁人心脾。

阿史那焱很是矛盾。

他一面因战争、因大夏,厌恶着眼前的女子;另一方面又知,无论是战争,还是汉轩帝的狡诈,都与面前的女子无关。

他虽残暴,却不昏庸。犯不着报复一个弱女子。

之前让她步行从侧门入殿,把她安置在破旧院内,皆不是他的命令。

阿姆说由她安排,他也就懒得再去过问。

可不会报复,并不代表自己就会接受,也许他生来独行,厌恶一切与自己过分亲密之人。

“安歇吧!”他将沈曦欲解扣的手拂开,自己大手一抓,把外面穿的大氅脱下,扔向床边的坐榻。

没等沈曦起身,他已步入浴房,不一会就听内室传来哗啦水声。

沈曦移身坐在床榻边,苦思冥想也闹不明白,这位蓝都可汗发的什么疯,一会更衣,一会安歇!

等等!安歇!

不知为何,沈曦脑子里突然冒出侍女的荤话。

咳……

这可如何是好。

从知道要和亲的那一刻,沈曦就知道有这么一朝。

出嫁前,宫里更是派了教习嬷嬷,对她言传一二,甚至在她那数十箱的嫁妆里,还放着本不可描述的禁书。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服侍好这位蓝都可汗,好让大夏可以偏得一隅、休养生息。

可知道,是一回事,做,那是另外一回事。

没等沈曦思虑完这夜该怎么过时,阿史那焱赤着脚,裸着上身就出来了。

这下不用想了,沈曦合衣一滚,仰躺在大圆床里侧,紧闭双眼。

对,她打算装死到底!

阿史那焱放下擦身的麻布浴巾,不曾想,女子已经躺下,睡了!

也好,他正为刚刚的失态懊恼。

胡地与大夏日后必有一战,只有如此,方能让族人不再忍受冬日无粮、夏日无水的困苦。

和亲只是缓兵之计,如今胡地兵强马壮,可大夏虽是式微,仍不可小觑,麦积山一战虽大获全胜,可一旦战线拉长,自己的弱势就显现出来了。

因此,当轩帝提出和亲,以修邦交时,阿史那焱才得以同意。既然不能一举得下,不如图图徐之。

而如果碰了她,有了羁绊,确是不妥。刚刚的失神,一定是因为自己无男女经验,一时失态而已。

对,就是这样!


一夜无梦。

晨日的微光透过幔纱,吵醒了床上的妙人儿。

浓睫轻启,沈曦竟不知自己是何时睡着的,迷蒙之间,看清了近在咫尺的面容。

吓得她顿时屏住呼吸,美目圆睁。

阿史那焱!

幸好,男子还在深睡,二人面目相对,虽没有狗血的深情相拥,但如此近的距离,也让沈曦花容失色。

室内的光不甚明朗,但也让她看清了男子的睡颜。

说来可笑,二人已经成婚,沈曦竟从未仔细看过自己的夫君。

他比自己想象的俊朗,肤色像成熟的麦子,一对剑眉,不皱起时,竟也十分温润。这人的睫毛竟比自己还浓密,薄唇紧闭,显示主人睡得并不踏实。

好像这头草原勇猛的狼,也没肴安城内传的那般可怖嘛!

“看够了么!”

这人是什么时候醒的!

男人微睁蓝眸,淡漠地看着面前的女子。

吓成这样,只许你装睡,便不许我假寐了么?

其实从沈曦一睁眼时,阿史那焱便醒了,从少年时的处处被算计,加上多年的征战生活,使得他拥有了超凡的警惕性。

之所以没动,是想看看这小女子有何动作,毕竟当她面对弯刀抵脖时,他并没忽略女子手中一闪而过的银光。

这个沈家女绝非她表现出的那般柔弱无害!

若她有所图谋,这正是个好时机。

可她就这么傻呼呼地盯着他看,反倒让阿史那焱浑身不自在。

“来人!”

“是”

帖木儿和秀珠带着一众侍女鱼贯而入,他们伺候着二人更衣、洗漱……

等梳洗完毕,早饭已呈上。

“塔黑,狩猎之事,可已备好?”阿史那焱用小刀割着盘里的羊肉,边吃边问着。

“可汗,叶护大人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您与王妃早膳用完,即可前去。”

在胡地,婚嫁之后都要举行狩猎仪式,新郎要获取最多的猎物,用以证明自己的护家的能力。

“好。”阿史那焱插起手里的羊肉,刚想送进嘴里,就看对面女子紧皱着秀眉,她面前的羊奶羹一动未动。

不知为何,他心中升起一丝不快。这早餐对寻常百姓而言,可谓是一年也吃不上一次,她却弃若糠秕。

就如此难以下咽!

阿史那焱把餐刀扔进盘中,“哐当”一声,吓了沈曦一跳,没等她反应过来,阿史那焱已愤然离席。

这人又抽什么疯?

其实,在这事上,阿史那焱还真是冤枉了沈曦,她并非什么矫情之人,可谁们家好人,一大早吃手把羊肉啊!

她好怀念家里嬷嬷做的小米粥和玉子糕,来点萝卜小菜就更好了!

虽然沈曦闻着羊肉的膻气直反胃,可昨晚就没吃什么的肚子早已大闹五脏庙了。

她强忍着把面前的羊奶羹囫囵喝下,这下胃里才算好受点。

侍女们也不敢耽搁,收拾好王帐,就簇拥着王妃前往狩猎场。

旗舞飞扬、鼓声阵阵。

空旷的场地上围了多彩的帆布,场地中间有八个雄壮有力的大汉,他们露出一条胳膊,喷薄的肌肉鼓鼓的,正在使劲儿地擂着身前的皮鼓。

阿史那焱骑着他那匹汗血宝马,雄姿英发地列在队伍前,他的身后皆是胡地最勇猛的猎手,当中竟也有女人参加。

胡地并没有什么男尊女卑那一套,只要你有能力,女子依然可以上战场,更别说打猎了。

可今天之所以有更多的女猎户参加,是因为阿史那族有个传统,若你能在猎场获得比新郎还多的猎物,便可得新郎一个承诺。

这新郎可是胡地的蓝都可汗,这承诺的份量不必多说。

哈迪儿就是冲着这个来的。

沈曦与其他女眷身处高台,放眼望去,皆是高马壮汉,擂鼓声、马蹄声、呐喊声……使得她的内心,也跟着澎湃了起来。

一旁的秀珠更是激动地抓着帖木儿的衣袖,俩人兴奋地随着人群呐喊助威。

“欸,木耳,你们胡地男子真是勇猛啊,可汗身后的是谁啊?长得怪英俊的。”

侍女帖木儿还不知道,她在秀珠嘴里成了一种菌类,“那是叶护大人,我们王的弟弟。”

木耳、木儿,傻傻分不清的秀珠被英俊的叶护大人迷得满眼心形。

随着乌答有念了一大段沈曦听不懂的萨满语后,狩猎仪式,正式开始了!

顿时马蹄蹋起一阵烟尘,不多时,众人便不见了踪影。

“王妃,请随我去营帐歇歇吧!他们得天黑,方能出来。”年迈的老者抓着沈曦的手,苍老的面容满是枯虬般的皱纹,可这并不影响她的和蔼。

“好。”沈曦紧随萨满祭司身后,下了高台,其他女眷也都带着侍从回了各自的营帐中歇脚。

王帐内

“咳、咳、咳……”萨满祭司一进帐内就咳了起来。

“乌答有,您是嗓子不舒服吗?”沈曦命秀珠给老者倒了杯热茶。

“无碍,老毛病了,一入春季,喉咙就不舒服,嗓子粘腻,”喝了口热茶,才止了咳喘。

“王妃,您若不嫌弃就喊我阿姆吧!他们都这么唤我,听着亲切。”

“好的。阿姆,春季干燥,人易上火,您不妨喝些润燥去火的花茶,兴许管用。”沈曦边饮茶边嘱咐着,“秀珠,回去后想着给阿姆送些菊花茶去。”

“王妃有心了。”

乌答有目视着面前淡雅的女子,心里别提多满意自己占卜出来的王妃了。

她沉着,和善,心思细腻又不矫揉造作,面对刁难,不见异色,只有这样的女子方能带着阿里走出阴霾。

这厢她们相谈甚欢,围场内却乱了套!


“人可找到了?”

“可汗,还未寻到踪迹,我已派乌达领着五十个好手去南山继续搜寻了。”

“殿下……殿下可千万不能有事啊!”扎木哭得眼睛已肿成鸡蛋。

狩猎开始时,扎木还紧跟着哈迪儿的身影,可她嫌扎木骑术不佳,没多久,就把侍女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可现在已经寅时了,眼看太阳就要落山,扎木还不见公主归来,这才慌了神。

刚要重回山里寻找,就见可汗和叶护大人正从猎场出口归来。

扎木慌忙上前告知原委,可汗面色未变,一旁的叶护却猛然翻身下马,紧抓扎木的双臂逼问哈迪儿的去向。

见扎木抽噎着,也说不清楚个一二三,他又幡然上马,领着一众手下冲进围场。

叶护大人的眼神好可怕,好像找不出哈迪儿就要吃人一般。

阿史那焱知道哈迪儿不见了以后,立刻令阿鹿桓射出红烟信号炮,这是狩猎结束的信号。

按理说,方圆十里应该都能见到,可哈迪儿迟迟不见出来,看来,她确实出事了!

此时太阳已悄然落山,黛色的天空仿若蒙上一层黑纱。

任凭你是多么有经验的猎手,天黑也要出山,胡地深山,野兽遍布,哈迪儿平时再是跋扈,也是女子,她出了事,他不好与阿姆交代。

阿史那焱刚转身,准备带领部下去搜救,就见叶护骑着马,驮着哈迪儿回来了。

“殿下——公主殿下……”扎木看见他们出来了,这颗心总算落回了肚里,她飞奔至叶护马下,却发现哈迪儿紧闭着双眼,面色惨白。

“殿下……叶护大人,殿下这是怎么了?”扎木吓得双腿打颤。

“没事,她只是昏了过去。”

叶护重新扶了扶怀里的女子,又用大氅裹了裹,以免更深露重,女子着凉。

“父兄,哈迪儿的肩膀受了伤,我可否带她去营帐,让大夫诊治。”

上次哈迪儿闯祸,可汗为了惩治,明令禁止给她救治,这事叶护是知道的,所以他需求得阿史那焱的首肯。

“去吧!阿鹿桓,让大夫在营帐候着。”

“是”

哈迪儿找到了,众人才随着阿史那焱一起回到营地。

为了庆祝狩猎仪式结束,壮士们已在场地围起篝火,老人、妇女都在这烤着猎手们打回的猎物,香气四溢。

不用多说,这次又是他们勇猛的蓝都可汗大获全胜,竟足足猎到了18头野羊。

孩童们也兴奋地在篝火旁载歌载舞,好一派热闹的场面。

可王帐内的情景,就没那么乐观了。

哈迪儿的伤势严重,大夫把她的内里用剪刀剪开,掀至肩膀时,众人皆是一惊,伤口已经溃烂,脓液混着褐色的血,从肩膀的圆孔里流出。

“这……这不是新伤啊!”大夫也没料到如此棘手,他微微起身,躬身至可汗身侧。

“可汗,殿下的伤势有些难办,伤口已经溃烂,此时已有发烧症状,若不尽快用刀把腐肉剜出,恐有生命之忧。”

听了大夫的话,扎木已经吓得哭了起来。

晨起时,她就苦苦劝说公主,不要参加狩猎仪式了。

上次肩膀受伤,可汗不许救治,伤口本就愈合缓慢,本要大好,公主又因可汗大婚,在帐里乱摔一通,伤口复又崩开。

今早更衣时,扎木就发现内里肩膀处染有血色,都怪自己,没能拦住公主,不然她就不会……

用刀剜肉,嘶,听起来就疼!

“那就尽快医治!”阿史那焱不懂大夫为何吞吞吐吐。

“这……属下是怕公主受不住,腐肉颇深,需要深挖多次,方能清除干净,要是一口气上不来……”

“就没有什么对策么?”没等阿史那焱发话,叶护上前紧抓着大夫领口,满面怒火,差点把大夫从地上拎起。

阿史那焱刚要上前阻止,一道清冷的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剑拔弩张。

“需要我帮忙吗?”

刚刚沈曦与乌答有在王帐内闲谈,得知对方竟有药王的手抄药方,便随之去看。

回来的路上听下人门吵嚷,才得知,哈迪儿受了伤,被叶护背了回来。

“你……嫂嫂不必插手了,这里有大夫。”叶护瞧清眼前的女子,微微一顿。

哈迪儿不能交给她,虽知她好像是肴安御医之女,可……这伤口怎么来的,他清楚的很,万一她恶意报复……

“你可有办法?”

阿史那焱不知为何,对个头将将能到自己胸口,看起来稚嫩万分的女子哪里来的信心。

但,就是觉得,她能行!

“我愿一试,”沈曦从门口步至大夫面前,“请可汗让闲杂人等退出去,让空气流通些。秀珠,你和帖木儿去准备温水、油灯、干净的娟布,再将我的布袋拿来!”

沈曦有条不紊地吩咐着,明明没有很大声,可气度就是让众人莫名信服,没等可汗吩咐,大家就纷纷退出帐内,只留了阿史那焱、叶护还有大夫及侍女扎木在场。

“呃……”

床上的女子被疼的呻吟起来,但人仍神志不清。

“小迪……”叶护冲至床边,跪身握着哈迪儿的手,并不敢握紧,怕再弄疼女子。

秀珠掀开帐帘,快步跑至沈曦面前,把布袋递给了她。

温水、油灯、娟布也已准备就绪。

沈曦不敢迟疑,取出袋内的药盒,再把卷帘打开,里面竟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排大小、宽窄不一的刀具。

“大夫,一会我施针让她昏睡一会,您来主刀剜肉。”

“是”

沈曦从袖袋里拿出木盒,抽出银针,正准备对着哈迪儿的颈部施针。

“等等……你这是做甚?这一针下去,她还有命吗?”

叶护捉住沈曦的手腕,此时的他也顾不得什么礼仪不礼仪了。

“叶护,不得无理,你……动手吧!”


灯油已枯,煮汤药的壶,冒着股股轻烟。

扎木疲惫地捶捶肩腿,这一夜,大家都守在营帐里,谁也不曾合眼。

直到晨光熹微,哈迪儿才退了烧,呼吸也平稳了下来,众人这才放下了心。

这一夜,可谓凶险至极,要不是……

扎木看向趴在桌边的女子,昨夜要不是她,公主殿下恐怕是凶多吉少。

阿史那焱半夜被部下叫走,商讨防御工事。刚进帐内,就看见桌旁闭目养神的女子,说来奇怪,屋内明明不止她一人,他的目光却总能扫向她。

“疼……”

“扎木,我好渴”

床上的女子低声地嘟囔着,这一声把大家都扰了起来。

没等扎木缓过神,叶护早已倒了杯温水来到床前,扶着病弱的女子微微起身。

“慢点喝,慢点喝……”

女子喝得又猛又急,看来是渴极了。一杯下肚,又倒一杯。

这次,哈迪儿是遭了大罪了。

“咳咳咳……”

“说了让你慢点。”叶护拿起床边的手帕,轻拭女子的嘴角。

“我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你这个天下第一大傻冒,昨天晕在山里了,你一天不逞强会死是吧!”

“我?晕山里!”

“明明身上有伤,去打什么猎,我看你就是活腻歪了。”叶护提起这事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丫头傻不傻!父兄不让别人医治,她怎么就不知道来找自己,呵!恐怕在她的眼里,除了父兄,别人都是空气!

“你凶什么!我这不是好好的嘛!”哈迪儿也委屈极了,身上痛得要死,还要被这个死叶护骂。

“好好的?昨晚要不是嫂嫂,你早去见腾格里(天神)了。”

“什么?是她救……哎呦……是她救的我?”哈迪儿一着急,撑着胳膊就坐了起来,她忘了肩膀有伤,这下伤口又要裂开了。

“你的伤口刚刚缝合好,还是不要有大动作才好。”

“要不着你管!”

“哈迪儿,不得无理取闹!”阿史那焱步至床前,斥责着床上的女子,“这次全当你买个教训,日后,做事再不管不顾,终将害人害己。”

“焱哥哥,当真是她救了我?”女子不可置信地指着沈曦。

看到周遭人的默认,测底击垮了她的神经。

“啊……为什么是她?那我还不如死在山里喂野狗。”

沈曦没想到,这女子对自己竟厌恶到如此地步,看她在床上抓狂也是无奈。

“呵,我看,你人虽没死,良心倒是喂了野狗!”

“秀珠!”

“本来就是,”秀珠愤愤不平道,“小……王妃好心救你,怕你一口气上不来猝死,甚至把我家老爷送亲前给的丹参丸拿给你服用,你可知那药多么名贵,只有五粒,来的路上,小姐……王妃晕车成那样都不舍得用药,你却在这里倒打一耙,不是良心喂了狗,是什么?”

秀珠最见不得自家主子受气,此时也顾不得什么尊卑,不吐不快,否则不得憋屈死。

床上的女子被说的一愣,转瞬也愤懑回嘴。

“谁用她救了,猫哭耗子,假慈悲。要不是阿姆那什么预言,你以为焱哥哥会娶她!她不来这,我怎会受伤。”

“哈迪儿!”

“父兄,哈迪儿这是病糊涂了,这里交给我,您和嫂嫂快回去歇息吧!”

眼见阿史那焱要发怒,叶护赶忙打着哈哈,把沈曦和他送出营帐。

预言?什么预言?

沈曦满脸疑惑地看向男子,可阿史那焱并没有要给她解释的意向,只吩咐了句好生歇息,就大步离开了。

留下满头雾水的主仆二人。

“秀珠,你刚刚太莽撞了,她毕竟是一国公主,得罪了,怕是日后要刁难于你”

回去的路上,沈曦责备着秀珠。

“得罪就得罪,我就是看不惯她不分青红皂白的样子。”

“小姐,早知道她忘恩负义,就不该救她,你看你照顾了她一夜,脸色都白了,她不知感恩戴德就罢了,还出言不逊。”

“医者,救死扶伤是责任,不分对象。我知你替我不平,可在这异域他乡,只剩我们主仆二人相依为命,我担心你吃亏。”

二人正说着话,这时帖木儿从后赶来,“王妃……王妃,可汗请您移驾至王帐用早膳。”

王帐内

桌几上摆着清粥小菜,虽普通却精致,还有几种在胡地难能一见的糕点。

这可是沈曦在这里吃的最满足的一顿饭了。尤其,阿史那焱不在,她吃得更是畅快淋漓。

嗝~

沈曦不雅地打了个饱嗝,嘴角还粘着小米粒儿呢,阿史那焱就走了进来。

看向被一扫而光的案几,阿史那焱勾起一侧嘴角。

果然,公孙先生说的没错,这些才符合她的胃口。

打死他,他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因为一个女子不好好吃饭,而去请教自己的军师。

公孙离被问时也是一愣,他云游四海多年,自是知道肴安人的饮食习惯,可这年轻的可汗,好奇他国饮食,也是离了个大谱。

可公孙离是谁,奇门遁甲都难不倒他,何况刚刚成婚的小年轻的心思呢!

前来和亲的沈家女,不就是肴安人嘛!

没想到阿史那焱会突然回来,吓得沈曦像兔子一般拔地而起。

“可……可汗!”

“昨夜你辛苦了,用完早膳就好好休息,不必去给各部回礼了。”

阿史那焱盯着女子嘴角的米粒,没等自己反应过来,手就已经伸了过去,未到对方嘴边,女子一愣,后退半步。

“是,多谢可汗陛下”

自己就那么可怕,看把她吓的!

阿史那焱从小缺乏亲情,很少主动与谁亲近,虽然他并不想与这沈家女有过多交集,可哈迪儿一事,确实该感谢她。

自己虽不愿与她交往甚密,可对方见了他就像看见猛兽,唯恐避之不及,这滋味也不太好受!


这天,是个难得无风的好天气。

“小姐,当归、黄芪……这些我都拿出来了,果真如您所说,这些药材都有要发霉的意思。”

“给我吧!”沈曦接过装着药材的簸盘,把他们分门归类地铺在院子中央的草垫子上。

沈曦与阿史那焱成婚已半月有余,除了大婚当晚,二人同床而憩,之后阿史那焱晚上便再也没回来休息过。

沈曦深知对方不待见自己,因此她有意婚后继续回这院子居住,可阿史那焱没同意,想必因为哈迪儿的事,他对自己的态度有所松动吧!

但秀珠隐隐担忧,还特意找塔黑打听过,知晓可汗一直住在书房,不曾要其他女子服侍,这心,才算是落下了。

不过,放着屋里貌美的妻子,独自住在书房,也没要她人伺候,难不成……她家姑爷有……隐疾!

这个想法惊了小丫头一脸,可这些,想想便罢了,她可不敢去问小姐。

难得今早见到阿史那焱,沈曦向他请求拿出嫁妆里的药材,说再不晾晒,恐会发霉。

男子并未难为沈曦,她的嫁妆有甚,自己并不在意,遂命帖木儿随去。

她的十几箱嫁妆都被安置在库房,下人们都暗中讨论过,这里是黄金还是珍宝,但无人敢随意翻动。

等沈曦命秀珠把其中一箱打开后,一股浓郁的药材味传来。

看到这一箱的枯枝杂草,帖木儿才深有体会,这大夏,果真是衰落了……

“嫂嫂,可算找到你了!”

叶护兴冲冲地大步走进院子,不知这位远道而来的女子在这破落院子里捣鼓些什么。

“这都是些什么?”

“拜见叶护大人!”秀珠刚要屈膝行礼,便被叶护搀了起来。

“哎呀,无需多礼,嫂嫂,今天我来是想……”

看着叶护一脸的难为情,沈曦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想当面跟您说声谢谢!”

“叶护大人不必多礼,我只是尽自己所能而已。”

“不、不,要道谢,也要道歉,那天……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嫂嫂,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别放在心上。”

“你言重了,我并未生气,对了,哈迪儿怎么样了。”

“按嫂嫂开的方子一直服药,人已经没事了,又开始活蹦乱跳了!”

也许叶护自己也没注意到,他提到哈迪儿的时候,一脸的宠溺。

“没事就好。”沈曦用手帕擦了擦手,这些药材总算整理好了,在她眼里这些可比金银珠宝重要多了,既然不让她回来此院住了,用来晾晒药材也算物尽其用。

“对了,我这儿有一瓶生肌祛疤的药膏,你拿去给哈迪儿,女孩子大抵是在意这些的,那么深的伤口,留疤就不好了。”

沈曦净过手就把药膏递给了叶护,“对了,别说是我给的。”

“这……嫂嫂,”叶护没想到沈曦如此细心,“我替哈迪儿先谢过嫂嫂了,哈迪儿她……她就是小孩儿心性,平时大家又都宠着,惯的她无法无天,但她心并不坏,真的!相信日后,她一定能知道嫂嫂的好。”

“对了,嫂嫂,这个给您,”说着,叶护把手中的一匹布交到了秀珠手上,“这是乌州新进贡的锦缎。”

怕沈曦看不上,他还强调这是用上百颗夜明珠研成粉末并溶于水,再泡洗而成的,所以表面上看,无甚特别,可到了夜晚,这布料会发出淡淡的珠光。

“真的这么神奇!”

秀珠自小在沈宅为奴,虽说沈遇安一介御医,不是什么机关要职,可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呢,沈御医又医术精湛,因此上门求医的可不少,宝贝更是见得多了。

但这晚上会发光的布匹,她确是没见过的,于是也不敢怠慢,又怕指甲勾了丝,只好用双臂将其紧抱在怀中。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沈曦虽也没见过这等罕见物件儿,可也觉得无功不受禄,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这谢礼也太贵重了!

“收下、收下,不然嫂嫂就还是在气我那日的无礼,不肯原谅我,”叶护把布死死地按在秀珠怀里,“而且后天就是父兄携你去阿尔泰部落回礼的日子了,那里可有我们胡地最好的温泉,到时让下人将这锦缎制成内里,穿着泡温泉,哈哈……还不迷的父兄神魂颠倒。”

呃……

没等沈曦推拒,叶护怕她不收,一溜烟儿,跑了个无影无踪。

两日后

阿尔泰营帐内的陈设不比云中城的王帐逊色,怪不得是胡地最有钱的部落。

部落酋长阿史那旱是个油尖嘴滑之人,虽同是阿史那族,可他不似阿史那焱那般俊逸伟岸,反倒有些蝇营狗苟,尤其初见沈曦时的眼神,像要生吞活剥般,让她倍感不适。

这趟行程,是大婚之后便定下的,胡地有新婚到部族回礼的习俗。其他部落,阿史那焱或自己独去,或派阿鹿桓替自己回礼。

可到了阿史那旱这,他以新婚回礼哪有可汗一人独行为由,强邀阿史那焱与王妃同去。

虽胡地现已兵强马壮,甚至打败了大夏,可国家内部割据分裂,各部族虽表面归顺,但仍有许多不服管制的,尤以阿尔泰部落尤甚。

阿史那旱仗着自己部落地理位置优越,水草肥美,训的马匹更是强悍勇猛,常常不把他这蓝都可汗放在眼里。

这次,阿史那焱便顺了他的意,看看这老匹夫,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可汗陛下,没想到我们的王妃如此貌美,陛下好福气啊!”

阿史那焱侧身挡住沈曦,不让这猥琐的目光侵犯着身旁的女子,笑道:“酋长过誉了!依我看,不如您的侧妃万分之一。”

阿史那旱身旁的女子媚笑不语,实则早被这年轻的可汗夸的小鹿乱撞。

她就是阿尔泰部落酋长的侧妃,是从扬州买来的瘦马,一路北上,被贩卖到胡地,靠着自己柔媚的功夫,一直深受阿史那旱宠爱。

阿史那旱听着年轻的可汗夸奖自己的侧妃,也笑的山羊胡乱颤。

“可汗、王妃,请随我来,美酒好菜都已备好,今夜我们不醉不归!”


温泉内,水声潺潺,雾气氤氲。

阿史那旱真是奢靡至极,将这室内修筑得金碧辉煌,不仅如此,更是引入天山水源,在偌大的池子中央,有个铜身麒麟,嘴里汩汩地冒着水流,使得温泉殿内,长年活水不绝。

沈曦在侍女的服侍下退下外衫,露出薄如蝉衣的内里,果真如叶护大人所说,在昏暗的烛光下会显出细微的光来,更衬得女子柔媚无双。

身旁伺候的侍女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害羞地把头低垂着,这王妃竟然比酋长的侧妃还明艳动人。

“王妃请!”

沈曦赤着脚,来到了温泉旁,赫然发现阿史那焱竟在池水中。

他怎会在此!他不是在营帐跟那什么酋长把酒言欢吗?

没等沈曦琢磨明白,一道清冷的声音在空旷的室内更显低沉。

“爱妃,下来吧!”

爱妃?在哪里?沈曦满脸问号,甚至还四周环视了一圈,在确定屋里除了他们二人,再无他人时,才确定这男子是叫自己。

这是喝大了?

沈曦直觉危险,“可汗陛下,您先泡着,我还是……”

没给沈曦转身的机会,“哗啦”一声,阿史那焱已出水面,来到女子身边。

水珠顺着他裸露的胸膛滚落而下,虽然对方腰间围着浴布,也惊得沈曦眼睛一闭。

非礼勿视!

阿史那焱一反常态地牵起女子的手,用自己听了都肉麻的声音说着:“我们一起。”

一起?一起你个头,这下沈曦确定以及肯定,他喝多了。

可阿史那焱是谁,压根没给沈曦说不的机会,几步就扯着一起进了浴汤。

温热的水,突然袭来,激得沈曦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加之身旁男子的亲近,更是让她无所适从。

没过一会,女子的脸就被熏得透红,本就轻薄的内里,进了水,更是让她曼妙的身材,一览无遗。

男子的目光让她觉得,此地不宜久留!

水声微动,女子一抬眸,发现阿史那焱已经近在咫尺,二人呼吸相闻,沈曦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别动,有人在看!”阿史那焱微薄的嘴唇扫过女子的耳垂,低声说道。

说完就紧紧地把沈曦拥在了怀里,头埋入女子颈部,做亲密状。

沈曦被他箍的险些上不来气,而阿史那焱更是没好到哪里去。

刚刚的宴席上,阿史那旱借着推杯换盏之时,竟提出想把自己还没及笄的女儿献给自己做侧妃。

别说阿史那焱对他那发育的还不如羊羔的女儿压根没兴趣,就是侧妃一事,他也不能开此先河。呵!让你的女儿做了侧妃,那其他部落怎么办,为了平衡各部,难道他要纳32部的各族女子为妃吗?

阿史那焱可没有他父王的癖好,一生周璇于女人之间,他有雄心抱负,仍壮志难酬。

于是,他只好以刚与大夏和亲,且王妃甚得欢心为由,拒绝了阿史那旱的请求。

听了他的婉言相拒,阿史那旱露出微微的不快之色,可是转瞬又谄媚奉承,尤其想到王妃的绝色容颜,倒也理解了年轻的可汗,这是新鲜劲儿没过呢!

他们二人暗里较劲,可怜的却是快没气的沈曦。

听阿史那焱说有人在看,她就是再疑惑也得配合,毕竟这是他人地盘,虽然阿史那焱这人天天臭着一张脸,可好歹没真的伤害过自己。

沈曦想通过后,试着放松自己。可这怎么放松啊!这男子的气息从各个方向包围过来,尤其那颈边的唇,时不时地就轻啄一下,又痒又麻,真真是折磨死个人。

阿史那焱已经在心里把那老匹夫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到底何时看够!

他不仅得留意墙那侧的动向,更得把沈曦捂得严严实实,她这模样,阿史那焱不知为何,就是不想她被任何人染指,看看也不行!

更要命的是,自己还得继续搂着、亲着,虽没碰到实处,可这肌肤之亲,也逼得阿史那焱热汗直流。

他快忍不住了!

这香艳场面直让偷窥的阿史那旱兽性大发,堵上暗哨口,就迫不及待地与侧妃共赴云雨去了。

在沈曦感觉有什么东西抵在自己腰腹之时,阿史那焱一把推开了她,溅了自己一脸水不说,还一言不发地独自离开了!

这人!

用完就跑啊!

车声辘辘,王辇内的銮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因是去阿尔泰部回礼,故没带秀珠和帖木儿,可当回程时,车内安静的有些诡异,这才让沈曦分外怀念起秀珠的聒噪。

阿史那焱闭目出神,脑海总是不由自主地回忆起温泉里的一幕。

不!

不该这样!

不能这样!

就算此女子有点姿色,可自己也不是色令智昏的庸人,岂能因她而被牵制心神。

决不能!

等阿史那焱在心里做好思想工作后,一睁眼,好嘛,一秒破功!

女子若隐若现的仙姿,根本挥之不去。此时,她微闭双眸,微翘的睫毛在眼睑下遮出阴影,与昨日温泉内,那双湿漉漉的双眼一样,让人难以自控。

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又来了!!

阿史那焱索性继续紧闭蓝眸,对!还是想想前几日公孙先生提起的,与蒙城的贸易往来吧!

蒙城紧挨阿尔泰部落,虽没有与之匹敌的财力,但因矿产丰富,冶铁技术也超出其他部族,因此,公孙离早就提出让云中城与之互通有无。

正好,借此机会,他就去会会蒙城城主,也好让身旁的女子尽快远离自己的视线,省得弄得自己总是魂不守舍,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塔黑!”

“属下在!”车外的塔黑听到可汗召唤,以为有何事。

“带领二十名将士,护送王妃回云中城!”

没等塔黑得令,又听车内穿出,“阿鹿桓,还是你去吧!”

毕竟,比起塔黑,阿鹿桓的武艺更为高强,人也比较沉着、稳妥些。

“是!”

“塔黑,你随我去蒙城!”

没给沈曦留下半句解释,阿史那焱起身掀帘,一跨步,跳上塔黑牵的战马,匆匆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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