肴安城内,十里红妆。
虽已寒冬数日,可依然阻挡不了百姓送嫁热情。沿街十里,皆是人潮。
毕竟对于大夏子民来说,用一沈家女,换取苟且时日,这笔买卖,稳赚不亏。
唯有沈宅,虽红妆遍地,却无欢声笑语,明明抬头见喜,却像办白事般,人人肃穆,下人们也都机械般做着分内之事。
“父母在上,曦儿一别,不知何时还能侍奉左右,惟愿您二老身体康健,静待归期。”
归期?哪里有归期,此去一别,怕就是永生不见。
沈曦身披大红裘袄,因大礼需在胡地云中城举行,所以并未着嫁衣。
但沈曦之容貌,无需任何服饰映衬,亦是绝美,素着一张脸,也能倾城。
“我儿……你”沈母强撑着一口气坐在主位,卧于病榻数日,她早已病容满面。
沈遇安一言不发,他自问一生,上不愧天,下不责地,可为何……唉!
门前已挤满了敲锣打鼓之众,新郎未至,吉时却已到。
“我儿……你……保重!”随着沈母“保重”二字出口,沈曦缓身站起,眸中带泪,泄露了她的不舍与无助。
是啊,她也不过二八年华,却背负着如此重责,即便内心再沉着,此刻也有些绷不住。
阿鹿桓见状,也有丝不忍催促,可他是阿史那焱最得力的将士,特奉命接亲,若他不语,恐怕这亲人离别的戏码,明天也上演不完。
“沈大人、沈夫人,这……吉时已到,中原人最是讲究时辰,误了,恐有不妥。”
“是、是,快上轿吧,别误了良辰。”沈遇安知大势已去,边搀扶着夫人,边拄着木扙送沈曦出阁。
家人的叮咛、父母的嘱托都被这震耳欲聋的哄闹声吵得支离破碎。
就这样,沈家医女沈曦,踏上了去往胡地之路。
离了肴安的康庄大道,越往西北方向走越是萧瑟,阡陌小路都是难得。
“小姐,喝口水吧!”秀珠把汤瓶塞拔起,用细绢轻拭瓶嘴,再放置沈曦手中。
舟车劳顿,他们已上路二月有余,虽是处处留心,但仍不比家中妥当、舒适,尤其这吃水问题。
看着秀珠干裂的唇,隐隐透出白色的皮屑,沈曦实在不忍。
“我不渴,只是有些晕,我躺躺就好。”沈曦和衣枕在车榻上,可即使这样,也没有半分缓解,反倒更加眩晕。
倒不是沈曦娇气,她少时常随沈遇安四处寻药,什么深川高地没去过,就连绣鞋也是蹋烂过几双的,可这漠北,唉!一言难尽。
即使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美景,她也无暇欣赏了。
正当沈曦迷糊之际,外面的打杀声把她从混沌中唤醒。
“小姐……小姐……不好了……”秀珠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砰”的一声,一支细羽箭矢贯穿了他们的轿梁,吓得二人脸色皆是一白。
沈曦顾不得追究原委,拉起吓傻的秀珠冲出步辇。
外头黄沙四起,明明烈日当空,却被遮蔽的仿佛夜幕将至,马蹄声、呼喊声、刀剑的铿锵之声不绝于耳。
沈曦挡好帷帽,正准备帮秀珠把面巾戴好,哪知身后出现一异域女子,她用弯刀逼至沈曦脖下,将其带到马前。
“哈迪儿,不可。”阿鹿桓携马周璇于步辇旁,等待近身机会。
这可如何是好,哈迪儿的厉害,他是知晓的,一柄弯刀,足以断了大夏与阿史那族刚修好的邦交。
可哈迪儿才不管什么狗屁邦交,她只知道,焱只能属于她一人,他可是阿史那族最勇猛的特勤(君王)。
眼前的女人,脖子细的要命,无需用力,掌中的宝刀就能了断了她的小命。
可没等哈迪儿动手,远处的战马声声,将黄沙惹得更加恣意,头马如离弦之箭,转瞬到了沈曦面前。
“可汗,卑职……”
阿史那焱!是他!
沈曦浅抬头颅,望向犹如天神降临般的男子,隔着帷帽,看得不清,但高大伟岸的身躯却是看得清晰异常。
“无妨。”阿史那焱拉满弯弓,双眸中迸发出铁血神色,“哈迪儿,要么,放下弯刀,要么……我让你去见你阿娜(母亲)。”
短短几句话,沈曦就感到身后女子抵在她肩膀上的手不住地颤抖。
这是下针的好时机,可沈曦手腕一挽,收回了沾有麻药的银针,怕成这样,自己大抵是无事了。
阿史那焱透过箭矢,睨向马前女子,按理说,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被人挟持,不说吓得魂飞魄散,也不该是这般看戏模样。
呵,有意思!
沈曦被这目光刺得浑身不自在,这背后有刀,面前有箭,二人剑拔弩张不要紧,能不能让她哪里凉快哪里待着去。
没给哈迪儿犹豫的机会,说时迟,那时快,蹭的一声,箭矢擦着沈曦肩臂而过,深深扎入女子肩膀。
叮,弯刀落地。
“闹,要有个限度,阿鹿桓!”
“属下在。”
“带他们回部!”
“是!”
男子毫不犹疑,策马而去,半眼也没看向受伤的女子。
哈迪儿的随从们一拥而上,扶着自己的主子也随之离开。
留下吓傻的秀珠和一丈送亲的队伍大眼瞪小眼。
沈曦摘下帷帽,望向一骑绝尘的背影,不觉抿嘴浅笑。
“秀珠,阿鹿桓大哥,我们走吧。”
一众人浩浩汤汤驶进胡地首都——云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