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寒料峭时节,本该乍暖还寒之际,可城内并无一丝勃勃生机之处。
来往的百姓并没有被浩荡的车队影响,赶羊的赶羊,卖货的卖货,就连街边嬉戏的顽童都没过来,凑一凑热闹。
秀珠忍不住好奇心,偷偷掀开步辇的帷幔。
“小姐,胡人当真像老爷说的那样,就连女子都身材魁伟。嘿!他们穿的也有趣,你看……呀!小姐,你的脖子。”
回过头,本想招呼沈曦瞧热闹的秀珠被她脖子上的血珠吓个半死,惊叫起来。
刚刚被劫持,虽是有惊无险,却也让沈曦柔嫩的肌肤刺出血痕,血色的细珠,不疼,看着却可怖。
“没事,不必大惊小怪。”沈曦掏出袖中手帕轻拭。
“小姐,你说那女子是谁啊?如此粗鲁,真是个蛮人!”
“不知。秀珠,我们初来乍到,还是谨言慎行的好。”沈曦微微出神,不知想着什么。
秀珠向来口无遮拦,提前嘱咐嘱咐总是没错的,异域他乡,她唯有心思细腻些,方能保全自己。
“哦~”秀珠讪讪道,“不过,小姐,姑爷也太勇猛了吧!他咻的一下,就吓得那蛮人屁滚尿流,哈哈哈……”
“额……我闭嘴。”秀珠在沈曦的冷眉下终于消停了。
街道安静的过分,这也是沈曦一直出神的缘由。
等她抬起素手,掀开辇帘时,真相才得以大白。
街上男女老少并不少,他们身着翻领胡服,腰带上都携着带弓、箭囊、刀、火石之类,脚上则穿着皮靴。
这并不奇异,特别的是他们神情。
刚刚大败夏国,不说烹羊宰牛,大庆三天,也应面带荣光,可……
“阿鹿……阿鹿……”
一个蹒跚老媪踉踉跄跄跑来,“我的阿鹿,你回来了。”
“阿娜!”
阿鹿桓翻身下马,奔至老妇面前,跪膝,深埋其怀里,二人皆是泪眼婆娑。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阿娜真怕……怕……回来就好!”
麦积山之战过后,阿鹿桓没有追随大部队归胡,而是得令去往肴安城接和亲队伍,这才让老母亲误以为,他回不来了。
是啊!战胜又能怎样,即便你兵强马壮,雄韬武略,百姓依然是民不聊生,妻离子散,又有何可庆,有何可喜呢!
沈曦放下帷幔,深深叹了口气,自古以来,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和亲队伍自顾自的欢喜进城,濒临城下,却被门口侍卫拦截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阿鹿桓翻身下马,责问起门口士兵。
“设(将领统称),是可汗吩咐,和亲队伍不得入云中城门,只……只允沈家女及侍从,由侧门入内。”
“这……”阿鹿桓显然也不知他的可汗是何用意,正是无措之时。
“大家就送到这里吧!迢迢漫路,各位礼部大人也都疲乏了,阿鹿桓大哥,就麻烦你将他们安置在驿站,歇歇脚。”
沈曦步出车辇,扶着秀珠,来到人前,纵使旅途劳顿,也不减她优雅气质,往那里一站,气度自现。
“郡主,这不合规矩啊!您千金之躯,怎可从侧门步行入内,这成何体统!”礼部士郎周进,行至众人面前,斥责这帮胡人不懂规矩。
沈曦是他自小看大的,沈御医还是他家麟儿的踩生人,这等侮辱,怎可忍受!
“周伯伯,我知您心疼曦儿,可既然我已嫁入胡地,可汗是我夫君,我便有责任让他顺遂,您说呢?”
周进紧皱双眉,他知沈曦是不想两国因此生了嫌隙,可……罢了,客随主便吧!
沈曦知这是她那夫君的下马威,无妨,她早已坐车坐得腻烦,下车走走也是不错。
云中城,名字诗意,可建筑却很是粗枝大叶,泥为墙,布为旂。
不似肴安城都的精雕细琢,这里粗犷、不羁,古老中透着质朴。
步入拱形侧门,行了数百步,才至大殿。到了这里,才让沈曦觉得,这是个野心昭昭的国家。
墙面上挂着各色猛兽头颅,棚顶用大块琉璃瓦打造,呈规则菱形,脚下更是用数张同色兽皮拼接而成,踏上去,柔软至极。
“沈家小姐,可汗有要事与部下商议,您随我来,这嫁妆数十箱,还需您打点一二,也让老朽领您去住处看看。”
“阿姆,那就劳烦您带王妃安顿,我先去复命。”阿鹿桓说完,向沈曦微曲行礼,便大步流星地走了。
“随我来。”
后来才知这位阿姆是阿史那焱的乳母,更是这胡地的萨满祭司,人人敬称她为“乌答有”(女萨满巫师)。
她也是这场和亲为何会落在沈曦头上的操盘手,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说是要沈曦打点嫁妆,可她连箱子的角角都没见到就被带到内院深出,一处……嗯……可以称为殿吗?
它甚至没有殿名,满墙斑驳,更别提什么柔软的兽皮了,皆为赤裸裸的土路。
好在有处院子能看,但也是寒碜得紧。
这一切都让秀珠对那个,她觉得帅得一匹的姑爷,心如死灰。
“哈哈哈,你说的可是真的!”哈迪儿不顾手臂还在渗血的伤口,笑得是前仰后合,“焱竟把那处荒院赐给了那沈家女,哈哈哈……”
侍女扎木不住地点头,“真的,殿下,您不知道,那沈家女进殿是步行从侧门入的,而且连可汗的影儿都没见着,就被乌答有带下去了。”
“干得好,大夏的郡主如何?与焱和亲当王妃又如何?还不是得寄人篱下。”
呵,好戏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