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小侯沈小侯爷的其他类型小说《宁安似梦沈小侯沈小侯爷结局+番外小说》,由网络作家“秋冷”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掏出一张银票塞给我。生怕我反悔似的:“一言为定!”5我依然缠着沈煜跟我睡。虽然不能做坏事,可亲亲抱抱摸摸也是好的。沐浴过后的沈煜格外诱人。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腰间用一根玉带束着。宽肩窄腰大长腿,肌肉结实,皮肤白皙。我趴在床上支着脑袋流口水。他朝我走来,把一张宽大的帕巾扔在我面前,背对着我坐在床边。“公主,帮臣擦一下头发!”倒反天罡!我养的狗还支使起我来了?我爬起来,一边帮他擦拭湿漉漉的长发,一边在心中腹诽。他这披头散发的俏模样可真像勾魂摄魄的男狐狸精。擦着擦着,我的手就不安分起来钻进了他的胸膛。有一说一,这肌肉手感摸起来棒极了!“公主……”沈煜无奈的叫我。我以为他是想制止我。毕竟我如此热情撩拨,会给他一种太监逛青楼的无力感。谁知他咽...
《宁安似梦沈小侯沈小侯爷结局+番外小说》精彩片段
掏出一张银票塞给我。
生怕我反悔似的:“一言为定!”
5我依然缠着沈煜跟我睡。
虽然不能做坏事,可亲亲抱抱摸摸也是好的。
沐浴过后的沈煜格外诱人。
只穿了一件白色中衣,腰间用一根玉带束着。
宽肩窄腰大长腿,肌肉结实,皮肤白皙。
我趴在床上支着脑袋流口水。
他朝我走来,把一张宽大的帕巾扔在我面前,背对着我坐在床边。
“公主,帮臣擦一下头发!”
倒反天罡!
我养的狗还支使起我来了?
我爬起来,一边帮他擦拭湿漉漉的长发,一边在心中腹诽。
他这披头散发的俏模样可真像勾魂摄魄的男狐狸精。
擦着擦着,我的手就不安分起来钻进了他的胸膛。
有一说一,这肌肉手感摸起来棒极了!
“公主……”沈煜无奈的叫我。
我以为他是想制止我。
毕竟我如此热情撩拨,会给他一种太监逛青楼的无力感。
谁知他咽了口口水,仰头闭着眼,说出的话却是:“你往下摸摸……”我小脸一黄,差点就流鼻血了。
转身把他推倒在床,骑在了他的腰上,俯下身吻他的嘴角。
一开始他还能够自持,渐渐的就有些失控了。
我在他手上得到满足后,他也草草解决了抱着我去了浴池清洗。
我像无尾熊一样挂在他的身上,任由他动作。
迷迷糊糊中,我跟他说:“你从明天起开始吃药!”
沈煜僵了一下,然后问:“什么药?”
我勉强抬起头,拍了拍他的脸:“你是我的狗而已,别问那么多,毒清了才好伺候我!”
沈煜目光黯淡了一瞬,抬起头来的时候又是无限温柔:“好!”
6四月十六,沈煜的前未婚妻林馥雅生辰,请帖送到了公主府。
我故意把它摆到了沈煜面前。
沈煜在给我描眉的时候看见了,却假装无事的转过头。
我把他的脸掰过来,问他:“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沈煜伪装得很好,对我格外的顺从:“公主想让臣去臣就去!”
我挑眉:“想!”
沈煜画完最后一笔,站起身:“容臣去换身衣裳!”
望着沈煜消失在门口的背影,我心中隐隐泛酸。
要去见心中所爱了,所以要特别打扮么?
还换衣裳,你来见本公主怎么不见你换衣裳?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
林府后院的桃花林里,跟在我身旁的沈煜不意外的
以为会是霍牧,毕竟湿身诱惑这种勾栏做派霍牧更能驾轻就熟。
狭长的凤眼微眯,沈煜带了几分危险朝我凑近。
“怎么?
公主不想见到我?”
“那么公主以为除了臣以外还会有谁呢?”
“霍牧?”
说着,一只手已经搂住了我的腰,把我往他胸前一带。
两具火热的身躯紧密相贴,我甚至能清楚的感受到他胸腔里心脏的有力跳动。
“那个霍牧有什么好的?
男生女相,雌雄莫辨。”
“就那小身板儿,连把大刀都扛不起,怎么可能伺候好公主?”
这话……好酸呐!
看不出来高冷矜贵的沈侯爷居然还是个闷骚。
我还以为他当真波澜不惊呢,原来憋了个大招啊!
心里这样想,表面却不为所动。
“哦?
是吗?
他不能,你能?”
9我故意语带嘲讽,仰头望着他,伸出青葱般的手指点在他的胸膛。
我以为他会觉得屈辱,谁知他一脸认真。
“我能,不信你试试!”
我愣住,但却明显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
算来他吃药也已经快一个月了,胡太医的药可真管用!
正当我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沈煜的脸已经凑了过来。
他小心翼翼的吻我的眉心,然后沿着我的鼻尖儿一路往下……正当他埋首在我胸前胡乱啃噬的时候,门外响起了婢女的通报。
“公主,霍公子请求见你!”
沈煜动作一顿,抬眼看向门外,沉声说道:“不知道公主在沐浴吗?
让他等着!”
这语气,这气度……简直可以说睥睨天下!
只能说上位者不愧是上位者。
小婢女听出了沈煜恼火的声音,应了一声:“是!”
慌慌张张的退了下去。
我忍不住偷笑一声,沈煜立马凶狠的瞪我。
“公主心情很好?”
“还行吧!”
我昂着下巴,高冷的回答。
“既然还行,那臣可要继续了!”
说着,大手按住了我的后脑勺。
滚烫的薄唇贴了上来。
春情晃荡,满室旖旎。
不得不说,胡太医的药是真有效,本来不行的沈煜这下不仅能行,还特别猛。
我只能说,三万两银子花得真特么值!
早上,我疲惫未醒,沈煜却已经穿戴整齐神清气爽的坐在了我的床边。
我一睁眼,他便主动凑上来与我额头相抵。
“公主醒了?
还记得昨晚答应过臣什么吗?”
我微微一愣,这才想起,昨晚夜乱情迷
都不争气的红了。
沈煜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连忙把铁链松开,嘴却依旧很硬。
“这就受不了了?
想想你当初是怎么对我的?”
14“不许欺负我的主人!”
叼着馒头的狗儿攥着拳头挡在了我身前。
小狼崽一样跟沈煜对峙。
我惊了。
我不过是给了他一个馒头,甚至还没开始养他啊,他就认了我当主人?
我这眼光,真特么绝了!
沈煜脸色有些难看。
若他面对的是个成人还好,可对方只是个半大孩子。
“你主人?”
“知道她是谁吗?
前朝长公主!”
现在的新帝是沈煜的父亲。
狗儿扭头,不可思议的看了我一眼,随即目光却更加坚定了。
“我爹临死前说了,要不是长公主去敌国为质,我甚至都来不及出生!”
“我的主人是她,那就再好不过了!”
“你要是敢欺负她,我就咬死你!”
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上去,抓住沈煜的手,啊呜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背上。
沈煜的护卫冲上来,立马把小乞丐推倒在地。
我立马护着狗儿跟他们对峙。
他们想对我拔刀,被沈煜给呵斥住了:“休得无礼!”
这些都是刚从战场上下来的,身上杀气腾腾。
没办法,我只好把沈煜跟狗儿都带到了我买的院子里。
沈煜的手背上有几个深可见骨的牙印,还在往下滴血。
我找来一些草药敷在上面,又帮他缠了一圈儿纱布。
沈煜全程没有说话,只是脸色铁青。
夜里,沈煜非要跟我睡一个房间。
我磨磨蹭蹭的不愿靠近。
沈煜坐在床边,沉声命令我:“过来!”
我刚往前走了一步,沈煜便拽着我的手腕把我拉到了他的腿上。
“现在,我们来算算过去的恩怨!”
“摆在公主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跟我回去,二是继续让我当你的狗!”
15此话一出,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煜,你有被虐倾向吧?”
“你老子现在是皇帝,你未来可是要荣登九五的!”
“我现在不过是个毫无地位的江湖郎中!”
“你给我当狗?
你的小青梅怎么办?”
沈煜皱眉:“小青梅?”
“林馥雅啊!
你不是把你所有的计划都告诉了她?”
沈煜沉思了一下,这才问道:“那日你也在在及第楼?”
我点了点头。
沈煜回过味来,嗤笑一声
之时,沈煜曾拉着我的腿圈在他的腰上。
贴在我耳边诱哄:“公主,明日一早便把那个霍牧赶出去吧!”
我当时为色所迷,竟然答应他:“好!”
好个屁!
霍牧是我用来迷惑太子的。
我不仅不能赶他走,还要假装十分宠幸他!
昨晚的事已经算是失控了,我万不能再乱了阵脚。
不过小狗要哄的。
于是我圈住沈煜的脖子,故意撒娇:“留着他不好吗?”
沈煜听出我要反悔,脸色一变,有些生气,一口咬在了我的鼻尖儿上。
力道虽然不轻不重,但颇有几分泄愤的意思。
“不好,公主只能有我一条狗!”
我语气有些无奈:“你能不能不要无理取闹?”
沈煜身躯一凛,警惕的看向我:“公主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我两手一摊:“你要这样想我也没办法!”
说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啊呸,怎么一嘴的渣味儿?
沈煜果然生气了,站起身背对着我甩袖离去!
10我跟沈煜闹矛盾了。
我起床他也不来伺候了,我梳妆他也不来给我画眉了,我无聊他也不来给我弹曲儿了。
反倒是霍牧抓住了机会,一个劲儿的在我面前献殷勤。
甚至为了哄我开心,专门去怡红楼学了一支惊鸿舞。
不得不说,霍牧是真的有几分天赋在身上的,一个男人,身段儿比女人还要娇软。
一曲惊鸿舞被他跳得颠倒众生。
连我身边的丫鬟逢春都看得直鼓掌。
外界传言,我冷落沈煜,宠爱霍牧倒也不是没有依据。
毕竟这段时间沈煜很少出现在我面前,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忙,而我基本顾不上他。
因为霍牧占据了我大半时光。
世人都说长公主荒唐,放着正经的驸马不选,却养了一个太监,一个面首在府上。
太子终于不再像之前那般针对我了,这也给了我喘息的机会。
这天傍晚,我突然收到一封羽信,信中人以谢渊的落款叫我去及第楼找他。
及第楼就是我跟谢渊联手开的那座京城第一大酒楼。
这厮推开包厢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惊呼:“这么巧?
沈煜也在隔壁,要不要过去见见?”
“哦?
我今天是来找你的!”
我不动声色的给他倒了一杯茶。
谢渊顿时如临大敌:“找我?
为什么找我?
这个月的账本我已经交给你了,你来找我,还亲自给我倒茶,不会是
差点没累残了。
次日,我尚未清醒的时候,沈煜便已经俯身贴了贴我的脸。
“等我!”
迷糊中,我好像看到了沈煜转身离去的背影,带着孤注一掷的决绝。
沈煜失踪了。
公主府的小厮来向我禀报的时候,我正吃着糕点欣赏着霍牧新学的剑舞。
听完小厮的话,霍牧把剑一收,跪坐在我身边,给我剥葡萄。
“公主,这沈煜肯定觉得留在你身边不受宠,不如另寻出路。”
“一个太监而已,跑了就跑了吧,别找了好不好?”
我捏着他的下巴,露出一个色令智昏的笑:“找什么找,有你陪着我就够了,一条狗而已,找回来还得给他碗饭吃!”
沈煜失踪,而我骂他是狗,懒得浪费人力财力找他的事很快就在京城传了个遍。
不少认识沈煜的名门贵女们摇头叹息。
“想当年沈小侯爷也是风光霁月的人物,现在……唉……长公主真过分,喜欢明珠,把明珠得到手后又当成鱼目!”
“是吗?
我怎么觉得长公主不是这样的人?
当初要不是她去敌国为质,咱们大邺说不定早就生灵涂炭了!”
“就是就是,长公主是我们大邺的功臣,我们不该非议她!”
12我现在的名声算是好坏参半。
不过名声在外,有好有坏,以前是以前,现在是变态!
我才不在乎世人怎么评价我。
所以当沈家军在边关起义,沈煜带着十万兵马一路披荆斩棘杀入皇宫的时候。
我已经假借一场大火死遁了!
回头最后望了一眼这座吃人的皇城,我架着马车,揣着厚厚一沓银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火光冲天,烧死了我那荒淫无道的父皇,太子前去救火,也被烧得面目全非。
即便有太监往他身上泼水,可他那张脸是怎么也保不住了。
王皇后第一时间晕了过去,六宫无主,所有人都慌成了一锅粥。
沈煜的铁蹄不费吹灰之力就踏破了宫门。
我则拿着事先伪造的身份,一路南下,隐居在了一个边陲小镇。
小镇的生活悠闲且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买下了一间小院,并在院子前面的几亩土里种满了各种药材。
我现在的身份是镇上一家医馆女扮男装的郎中。
我这人生来随性,有钱的给我诊金,没钱的给我一些自家种的蔬菜也行。
大家都夸我妙手回春,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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