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没累残了。
次日,我尚未清醒的时候,沈煜便已经俯身贴了贴我的脸。
“等我!”
迷糊中,我好像看到了沈煜转身离去的背影,带着孤注一掷的决绝。
沈煜失踪了。
公主府的小厮来向我禀报的时候,我正吃着糕点欣赏着霍牧新学的剑舞。
听完小厮的话,霍牧把剑一收,跪坐在我身边,给我剥葡萄。
“公主,这沈煜肯定觉得留在你身边不受宠,不如另寻出路。”
“一个太监而已,跑了就跑了吧,别找了好不好?”
我捏着他的下巴,露出一个色令智昏的笑:“找什么找,有你陪着我就够了,一条狗而已,找回来还得给他碗饭吃!”
沈煜失踪,而我骂他是狗,懒得浪费人力财力找他的事很快就在京城传了个遍。
不少认识沈煜的名门贵女们摇头叹息。
“想当年沈小侯爷也是风光霁月的人物,现在……唉……长公主真过分,喜欢明珠,把明珠得到手后又当成鱼目!”
“是吗?
我怎么觉得长公主不是这样的人?
当初要不是她去敌国为质,咱们大邺说不定早就生灵涂炭了!”
“就是就是,长公主是我们大邺的功臣,我们不该非议她!”
12我现在的名声算是好坏参半。
不过名声在外,有好有坏,以前是以前,现在是变态!
我才不在乎世人怎么评价我。
所以当沈家军在边关起义,沈煜带着十万兵马一路披荆斩棘杀入皇宫的时候。
我已经假借一场大火死遁了!
回头最后望了一眼这座吃人的皇城,我架着马车,揣着厚厚一沓银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火光冲天,烧死了我那荒淫无道的父皇,太子前去救火,也被烧得面目全非。
即便有太监往他身上泼水,可他那张脸是怎么也保不住了。
王皇后第一时间晕了过去,六宫无主,所有人都慌成了一锅粥。
沈煜的铁蹄不费吹灰之力就踏破了宫门。
我则拿着事先伪造的身份,一路南下,隐居在了一个边陲小镇。
小镇的生活悠闲且慢,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我买下了一间小院,并在院子前面的几亩土里种满了各种药材。
我现在的身份是镇上一家医馆女扮男装的郎中。
我这人生来随性,有钱的给我诊金,没钱的给我一些自家种的蔬菜也行。
大家都夸我妙手回春,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