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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歌行:我一口剑气,纵横八百里完整文本阅读》精彩片段
梅花肉酥烂,带着淡淡的梅花香气,果然是道好菜。
桃花酿入口微甜,少了三分劲道,多了七分雅致。
周还真浅尝辄止,酒兴尽了,桌上的菜,只动了几筷子。
倒是雷无桀,刚刚还对周还真的出手兴奋不已,想要见识一番,如今却已经抛在了脑后,大快朵颐,吃相豪迈。
至于那碗阳春面,却是放置在了一旁,未曾引起这夯货注意。
“饭也吃了,酒也喝了,人也见了。
这桌饭菜不便宜,可惜贫道身无分文。
这小夯货怕也付不起这饭钱。”
一句话,雷无桀突然觉得这肉不香了。
萧瑟眼皮跳了跳:“纵然你是青城山高人,吃霸王餐这种事情,传出去,终归不妥吧?”
“谁说我吃霸王餐了?不是雷家小子请客吗?
我只是感慨一句,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小子虽然现在没钱,但不会赖账的。”
萧瑟:听我说谢谢你,这样的心理准备我一点都不想要。
一旁雷无桀听到他的名字,从美食中抬起头来,也未曾听清这位前辈说了什么,只是点头如捣蒜,拍了拍胸口。
“江湖男儿,最重义气,我不是那种会赖账的人。”
萧瑟给了他一个白眼,这不仅仅是个夯货还是个吃货。
看来这钱今天是收不到了。
曾经也有人吃霸王餐,不想给钱。
但最终还是乖乖付了钱。
因为萧老板也很擅长以德服人,擀面棍在手,能来雪落山庄吃霸王餐的,最后都得爬着走。
萧老板的棍子耍的极好,曾经他有一根棍子,名曰无极。
但今天的情况,明显不同。
因为他打不过。
不仅仅是打不过这个神秘的青城神棍,还有这个只知道吃的夯货。
雷家弟子,封刀挂剑,火器却是天下第一。
真打起来,虽不至于被这夯货打伤,但却也只能凭借那天下第一的轻功躲避。
所以,萧瑟释然了。
周还真似乎是看出了他的心思,笑着在桌子上点了点,重新吸引了萧瑟的注意力。
这才不慌不忙的起身,站在萧瑟经常观景的窗户前。
当然,萧老板也许不是看景色,而是在这里,能够清晰的看到有没有客人过来。
“这雪落山庄景致确实不错,只是看久了,难免显得太过单调。
萧老板,你该离开雪落山庄了。
你的命运,已经开始了。
这滚滚红尘,正等着你呢。”
“哦?命运?你们青城山的人,笃信这一套,我萧瑟却不信。”
周还真也不反驳,反而顺从地点了点头。
“你有不信的权力,但你能放下你想拿回的那些东西吗?
这雪落山庄虽好,但,你的心能逃到几时?”
萧瑟只觉得周还真的眼睛亮的吓人,似乎能看透人心。
而萧瑟也知道,这个莫名其妙的神棍,的确有看透人心的能耐。
他沉默了好一会,才举起酒杯:“前辈知道我想要什么?青城山卜算之术,难道已经厉害到测算天下?”
说着便一饮而尽,桃花酿本就是风雅的酒,但此时入喉,却有一种苦涩,如刀刺喉。
他当然放不下,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下过,也不想放下。
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去坚持。
“你误会了,我们青城山的人,没那么清闲,天下与我等何干?
说白了闲人就我一个罢了。
话尽于此,既然见了面,总要留点见面礼。
雷门小子,请我吃饭,总要回报一番。
你所修炼火灼之术,至刚至阳,但会灼烧心脉,隐患无穷。
所谓孤阴不长,孤阳不生,武学一道,也讲究龙虎共济,阴阳调和,我与你……嗯,有缘,便传你一套冰心诀。
配合你那火灼之术,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想来弟妹以后也不至于觉得我小气。
火灼之术燃的是心火,如同薪柴,终有燃尽的时候,这冰心诀却如源源不断的养料,滋养心火,又不至于让心火失控。
不等雷无桀开口,周还真已经一指点出,雷无桀只觉得脑袋一懵,随即恢复清明,脑海中却是已经多了一套高深的内功法诀,与火灼之术竟然能够阴阳互补,相辅相成,可使火灼之术提升五成,不由大喜过望。
只是等他睁开眼,却发现那个萧老板,倚靠在窗边,双手插袖,看着窗外出神。
而桌上的菜早已凉透结冰。
那位前辈更是不知所踪。
“萧老板,前辈人呢?”
“走了。”
“走了?去了哪里?”
萧瑟回头,用余光瞄了他一眼,轻哼道:“那等高人来去如风,我又如何能知道?
不过有一件事,我很清楚。
那就是你,欠我一桌酒菜的钱,共计一百两。”
“什么?一百两?你这是黑店吧?”
“哈?黑店?你这夯货,你可知你喝的这桃花酿取三月桃花,再以三年份野蜂蜜淹渍,辅以桃花雪酿造三年方成,一壶酒便价值三十两。
你自己喝了整整三坛酒。
再说这樱桃酪,樱桃成熟,保存至今,需用寒冰冰镇,十不存一,你可知道其中心血与成本?
再说这落英缤纷……
收你一百两,已然是看了前辈面子。”
萧瑟算盘打的震天响,连带着咆哮。
末了云淡风轻说道:“那位前辈说了,这账你背了,鉴于我要陪你去雪月城收账,外加利息五百两。
你若不服气,可以打上青城山。
反正我是惹不起,你雷门家大业大,兴许可以试试?”
雷无桀没了脾气,想到前辈传的法诀,定然珍贵无比,又觉得这区区几百两,根本难以报答,只是突又想起一件事:“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雪月城?”
萧瑟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这你得问那位,那位天机神算,我萧瑟是服了。”
美人庄后院,停着一辆马车。
“里面花团锦簇,一团热闹,你们两个对着这一口棺材,倒是难为你们。”
周还真灌了一口酒,雷无桀正在往嘴里塞一只烧鸡,而司空千落,则坐在周还真旁边,小口小口吃着点心。
这点心是还是周还真从皇宫顺出来的,味道的确是极好。
到了他这个修为,口腹之欲其实已经没那么重了。
但依旧觉得这味道做的不错,很合胃口。
雷无桀咕哝了几声,周还真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只不过看他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就知道他并不在意这些。
周还真笑道:“慢着点吃,没人跟你抢,喝口酒顺一顺。”
雷无桀赶忙接过周还真递过来的酒水,咕嘟咕嘟灌了几口,这才发出舒适的叹息。
“前辈,还是你好。这是什么酒啊,可比老糟烧好喝多了。”
在雷无桀看来,男人就该喝老糟烧,便宜,劲大。
当然,便宜才是最主要的。
闯荡江湖,银钱总归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堂堂大侠,去给别人打工赚钱,难免有些不太像话。
只是如今有了烧鸡,又有了这美酒,老糟烧似乎就显得没那么好喝了,最主要的是不用花钱。
“酒自然是好酒,拿它跟老糟烧比,你也不怕皇帝砍了你的脑袋。”
雷无桀又灌了两口,一脸享受,闻言有些不解。
“这与皇帝有何干系?”
“关系自然是有的,因为这酒啊,就是皇帝送给我的。”
皇帝送的?
雷无桀有些挠头,不知道前辈所说,到底是真的,还是在开玩笑。
司空千落则从周还真手里抢过酒坛,闻了闻。
“咦,这酒的味道,好生熟悉。小时候,我偷喝过阿爹的酒,好像就是这个味道。
不过那时我还小,有些记不分明。
这真是皇宫的酒?
哼,前辈定然又在骗人,你若说这酒是阿爹送你的,或者大师伯送你的,我还相信一些。”
司空千落抱着酒坛子灌了一口,立刻吐了出来,白皙的小脸已经绯红一片。
“呸呸呸,真搞不懂,这酒有什么好喝的,难喝死了。”
周还真好看的眉头微微挑了挑:“哦?竟能从司空姑娘口中听到一声前辈,倒实属难得。”
司空千落有些不好意思,嘟囔了一句:“师兄已经教训我好几回了,长幼有别,你就莫要取笑我了。
我知道你不是坏人,以前是我不对。”
周还真哈哈一笑,重新拿出两坛酒,丢给雷无桀一坛。
自己则灌了一口,说道:
“能听到司空姑娘认错,当浮一大白。这酒,会喝的人喝了,自然能品出滋味。
至于你觉得这酒的味道熟悉,本就应该。”
枪仙司空长风,初代天启四守护之一,朱雀守护,列南方位。
与琅琊王相交莫逆,所以有这种酒,没什么稀奇。
至于司空千落口中的大师伯,那可是百里东君,号称酒仙。
有机会定要尝尝那风花雪月是何等滋味。
“应该?为什么?”
司空千落不得其解。既然这酒来自皇宫,为何自己应该感觉熟悉?
周还真避而不答:“你以后便会明白的。”
“哼,你跟阿爹一样,把我当小孩子看,什么都不说。
你们每个人都一样,声称是为了我好,可你们根本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司空千落生了气,一仰头,把酒坛子里的酒喝的干干净净,倒有三分之二,顺着白皙的脖子,直流而下,随后看似洒脱的把酒坛子往地上一丢,气鼓鼓的冲进了美人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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