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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全文阅读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

落今朝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古代言情《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作者“落今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温瑶季明尘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抱走她的那个男人……好像是咱们东洲十四区的长官。”那个统领十四区,名声却震慑东洲乃至整个四洲大陆的神佛。秋志僵硬着脖子扭头,然后“靠”了声:“我说老大怎么谁都看不上呢!原来她是明长官的在逃小娇妻啊!”“是我格局小了,我早觉得老大这人不简单,没想到她这么不简单……”“绝了,妈的,这也太绝了,老大牛逼!”金依雯这才发觉周围......

主角:温瑶季明尘   更新:2024-02-15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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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瑶季明尘的现代都市小说《优质全文阅读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由网络作家“落今朝”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是作者“落今朝”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温瑶季明尘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抱走她的那个男人……好像是咱们东洲十四区的长官。”那个统领十四区,名声却震慑东洲乃至整个四洲大陆的神佛。秋志僵硬着脖子扭头,然后“靠”了声:“我说老大怎么谁都看不上呢!原来她是明长官的在逃小娇妻啊!”“是我格局小了,我早觉得老大这人不简单,没想到她这么不简单……”“绝了,妈的,这也太绝了,老大牛逼!”金依雯这才发觉周围......

《优质全文阅读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精彩片段


他一惯喜欢戏谑笑弄,对她的称呼换来换去有一大堆,却从未连名带姓地叫过她。

温瑶稍稍一愣,而后杵着铁刀单腿跳了过来:“来了。”

不料男人两步走到她面前,直接伸手抢过她手中的铁刀扔掉,然后弯腰将她抱了起来,轻着语调,微哑着嗓音问:“你是感觉不到疼吗?”

温瑶完全猝不及防,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被抱进一个宽阔的怀里了,与她的又脏又臭截然不同,男人身上不仅温暖舒适,气息也清冽干净,还带着淡淡的草木香。

她手掌下意识摁在了他的肩膀上,松开时赫然一个五指黑印,在白色的衣料上格外明显。

季明尘低眸扫了眼肩头上的爪印:“……”

温瑶缩回手:“不……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季明尘微笑:“挖煤好玩啊?”

温瑶:“……”

这话问得……

挖煤也不是她想去挖的,F营负责在外搜索各种有用资源,末日降临很久了,食物等生活用品资源肯定过期了,所以他们要找的,就是煤矿,铁矿等资源,挖煤肯定无法避免。

“生活所迫,倒也不是……很喜欢。”

季明尘没说什么,在一众惊愕的目光下抱着人上了车。

被动作轻柔地搁在座位上后,温瑶连忙望向车窗外,秋志正表情诡异地朝着她这辆车行注目礼。

金依雯和贝晓朵这会也走过来了,金依雯问秋志:“他们带走了老大?他们为什么要带走老大?”

秋志仍旧眼神呆滞:“准确点,不是带走,是抱走……”

“而且,抱走她的那个男人……好像是咱们东洲十四区的长官。”

那个统领十四区,名声却震慑东洲乃至整个四洲大陆的神佛。

秋志僵硬着脖子扭头,然后“靠”了声:“我说老大怎么谁都看不上呢!原来她是明长官的在逃小娇妻啊!”

“是我格局小了,我早觉得老大这人不简单,没想到她这么不简单……”

“绝了,妈的,这也太绝了,老大牛逼!”

金依雯这才发觉周围所有人都上车了,丧尸潮虽然被枪击得差不多了,但他们却被落下了。

对此,她连忙对秋志道:“怎么办,他们好像没有带我们走的意思?”

秋志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原来这么大的阵仗只是明长官来找小娇妻的,跟他们这种无名小卒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甚至都不值得被搭理……

眼见车子即将启动,秋志连忙朝车上招了招手:“嘿!喂!老大!瑶妹!秋老大!”

季明尘出来得匆忙,也没带医药箱,这会正撕扯着衣料给温瑶暂时包扎右臂抓伤,闻声眼睫微动,问得随意:“那黄毛小子叫你叫得这么亲切,是你什么人?”

温瑶手撑在玻璃窗上,望着窗外的他们:“三个废物。”

季明尘掀起眼皮:“……?”

温瑶回头望向季明尘:“如果可以的话,也顺路载他们一程吧。”

毕竟是跟着她一起出来的,就他们三,没有她都必死无疑。

季明尘望着温瑶,那张脸虽脏兮兮的,双眸却澄澈明净,目光满怀期许。

他于是看向副驾驶的何风延:“去。”

“好的。”何风延说完便下了车,随手指了辆车:“明长官吩咐,把那三个人捎进城。”

望着秋志等人上了后边那辆车,温瑶的目光才落回到自己的手,手臂上的伤被白色衣料简单止了血,但是布料仍然被鲜红的血给沁湿。

温瑶扫了眼自己手上的伤,抬眸看向坐在旁边的季明尘。


这附近是城内的幸存者生存区,居住的大都是些没有战斗力的普通人,以老弱妇孺为主,有原著居民,也有其他地方来的难民……

因为在东洲十四区主基地附近,受到了战队管控,所以这里存有基本的社会秩序,小争抢或许有,但没人敢当街乱来。

温瑶目光掠过旁边的地摊,摊位摆在一个废弃的写字楼前,左侧倒着根红绿灯的杆子,右侧则立着盏破旧路灯。

摊子是几个麻袋铺在地上,非常简陋,上面摆着的东西也乱七八糟,有肉罐头,有铁锹,有衣物,有盐,有锅……

摊主是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人,衣衫破旧,怀里抱着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孩子睡得不是很安稳,母亲边照看着摊位,边哼着歌谣哄着孩子睡。

温瑶走了过去:“你好。”

女人朝她点头,顺手指了指摊子上的东西:“你看看要些什么……”

温瑶拿起那个和她一样高的大铁锹:“这个怎么卖?”

女人比了个数:“五个银币。”

温瑶想了想,伸出自己的小刀:“我能用这个跟你换吗?”

除了金币银币,在末世还可以以物易物,只要双方同意,物品本身的价值并不重要。

温瑶手上的这把刀虽然小,但胜在崭新精致,还是把多功能小刀,如果对方用得上的话,或许会答应这个交易。

女人:“你给我看看。”

对方抱着个孩子,温瑶倒也不怕对方会跑,把刀递给了她。

半晌,女人朝她挥手点头。

温瑶于是拿走了这把大铁锹。

天黑了,她没把硬核武器实在是没安全感,一时半会不能弄到刀剑斧头这类的冷兵器,搞把铁锹也不错。

但凡是带柄的器具,她拿惯了银月刀,多少是有点手感的。

温瑶继续往回走,没走两步路,女人叫住了她:“小姑娘……”

温瑶回头,女人对她说:“你一个人的话别走那条路,那条路前面有段路一连三盏路灯都坏了,大晚上的容易出事。”

“你走那边,那边的道路宽敞些,不时会有战队的人开车路过,相对安全些。”

“谢谢。”

女人朝她摆摆手后,继续低头哄怀里的婴儿。

温瑶望着这一幕场景,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她又想起了沈逸川,想起她以前的那些善举,总是被他指责妇人之仁。

他冷静理智,运筹帷幄,却从不明白,绝境里的善意,才最温暖人心。

温瑶当时被麻袋蒙住了,不太记得路,天上浓云滚滚没多久就下起了雨。

等她终于绕到古堡别墅区域附近时,已经是后半夜了。

暴雨如注,隔着模糊水幕,她遥望着那边的欧式路灯。

两辆黑色轿车停在了偌大的拱形门前,几个白衣研究员从车上下来,旁边有身穿黑色制服的人上前为他们撑伞。

没一会,汽车开走,研究员们也陆续离开。

温瑶默默观望着,也不知道现在回去是否安全,东洲十四区基地她才来没几天,人生地不熟,这些大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她也搞不懂。

按理说基地持枪守卫众多,要想把一个活人弄出去很困难,但那位薇小姐她做到了。

不仅做到了还堂而皇之地扬言要把她丢到城外去,如此想来,她的权力估计也不小,这么贸然回去,说不定是自投罗网。

“……”

算了,这世上谁都靠不住。

温瑶沾了雨珠的眼睫垂下,她沉默着拧了拧身上的水,转身离开了古堡别墅区。


……

周管家从园林区运送货物回来后,听两个女仆说了这事,吓得他连忙赶到五层,推开房门一找,人果然不见了。

旁边女仆见周管家脸色难看,报告道:“是薇小姐让陆队长把人带走的。”

周管家:“你看见了?”

女仆点头,但很快又解释说:“可她们是薇小姐的人,我不敢拦……”

周管家脸色有些难看。

女仆弱弱地问:“可是明长官如果回来了,应该不会怪罪薇小姐的吧?”

周管家其实也有些拿捏不准,毕竟明长官走之前交代过他,务必照顾好这个女孩。

但如果是薇小姐干的好事,那他就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薇小姐以前闯的祸多了,但无一例外都没事,以至于所有人下意识就觉得,这锅只要薇小姐肯认下了就行。

人是薇小姐弄走的,他们无权阻拦,而明长官从不责怪薇小姐,自然也没道理迁怒他们……

所以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吧?

……

港桥市,城北区。

这里偏向郊区,末世前是片大学城,场地宽广辽阔,所以末日降临后,自然而然被改造成了训练营地,用于训练战队队员所用。

温瑶被雨淋成了个落汤鸡 ,问了一天的路才在天黑前徒步赶到了这,期间她还用铁锹打瘸了一个年轻小伙的腿,并顺带抢走了他的背包。

倒也不怪她趁火打劫,而是那个黄毛青年看她一个小姑娘上来调戏,她一铁锹下去后肚子又刚好叫了声,于是那青年不仅伤了腿,还顺带把食物也丢了。

此刻是下午五点半,雨已经停了,但地上泥泞一片,周围的人衣衫褴褛,大多没伞,浑身也都湿漉漉的。

温瑶一手拿着铁锹,一手挽着破旧背包,手上还拿着块干面包在啃。

洁白无瑕的白色连衣裙,这会儿已经变成了灰黑色,脏污得不成样子。

她站在长长的队伍中,旁边跟着一个面色讨好的黄毛小伙:“姑奶奶,你把我的背包还给我呗……”

温瑶没理他,没有表情地跟着队伍往前走。

黄毛小伙也瘸着腿跟了一步:“我这包里真的没什么,里面的东西都不好吃,还有的过期了……”

温瑶又咬了口面包,没吭声。

黄毛小伙抓耳挠腮半天,眉头皱成了川字:“我已经饿了三天了,里边是我最后一点吃的,你抢走了我就啥也没了……”

“哎呦我的姑奶奶!我对天发誓,我真的对你没意思,我当时只是见你一个小姑娘,我就……就问问你为什么一个人。”

“我那是好心,你给了我一铲子也就算了,还把我的包抢了,你说说哪有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

旁边有人推搡了他一下:“你往哪儿站呢!别插队!”

黄毛小伙立马挪到队伍中:“我没插队,我一直跟着前面那小姑娘,不信你问她!”

温瑶吃完了面包,从包里拿出矿泉水瓶,浅浅抿了几口后又塞回去。

黄毛小伙在后面伸着脖子探头探脑,全程眼巴巴望着,想抢又不敢抢。

温瑶从包里拿出一袋小面包递给他:“你是港桥市的人?”

黄毛小伙接过面包,老实点头:“是,我叫秋志,本地人,土著居民,末日降临前我就在这住了十几年了,末日降临后也一直在这块混……”

温瑶问:“那你知道加入这个训练营成为训练者需要什么条件?”

秋志讶异:“你不知道你还来这排队?!”

温瑶的声音很柔软,但因为足够冷静,自带了些威慑力:“你回答我就是了。”


温瑶做了个梦。

一个异常清晰,却也非常奇怪的梦。

在梦里,她以第三视角看完了她的整个人生,不,准确来说,是沈逸川和木笙笙的整个人生。

像是一部漫长的电视连续剧,故事发生在末日降临后的异能觉醒时代。

在这个剧本里,沈逸川是男主,木笙笙是女主,剧情主要讲述运筹帷幄的基地长官沈逸川与落难千金木笙笙之间的爱恨与成长。

而她温瑶,简单总结就是男主角成王路上的垫脚石,而且还死得特别冤。

兢兢业业多年,却被冠以勾结东洲的罪名,在阴暗的地牢里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终被沈逸川无情枪杀。

无人在意她的付出,无人记得她的功劳,在北洲十三区,人人皆道她是叛徒。

故事的结尾,沈逸川苦心经营,终于当上北洲领主,亲手剿灭祸世大反派季明尘,并以雷霆手段统治人类仅存的生存区,成为这片领地的王者,正道的光。

木笙笙与沈逸川患难与共多年,最终也打开了沈逸川冰封已久的心扉,成为了他最爱的女人。

木笙笙还留下了画面尾帧,那明媚灿烂的一句经典名言:“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木笙笙,木头的木,笙箫的笙。”

从此,世界和平,两人完美he。

温瑶:……

这什么古早狗血烂剧!?

她活在如此真实而鲜活的世界,这么多年苦守的道义,坚持的信仰,真诚的喜欢,到头来却只是用来推动男女主角的狗血恋爱?

温瑶是在愤恨与不甘中醒来的,她有意识的时候,能听到外面下着很大的雨,雨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

而室内冷清而安静,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酒精味道,旁边还有金属器具落在盘子上的轻响声。

一切动静,都感觉自己像是在医院或实验室里。

温瑶艰难地睁开眼时,恰巧看见眼前有道白衣身影在晃动,但因为灯光太过晃眼,刺激得她不禁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头顶传来男人低磁含笑的嗓音:“怎么了,我弄疼你了?”

温瑶大致也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她大概是被好心人给救了,并且目前还有医生在给她做手臂伤口缝合手术。

她想也没多想,极为配合地摇头:“没有。”

“医生,麻烦问一下……”

男人轻笑了起来,他笑时气息清浅,语调却戏谑到了极致:“医生?”

温瑶回忆着这个声音,惊吓得瞬间睁眼:“季明尘?!”

男人套着一身白褂,长身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他容颜俊美无双,在对上她的眼睛时桃花眼含笑,语调也一惯悠长散漫:“看来这回是真醒了。”

季明尘说着悠哉戴上橡胶手套:“小丫头,你这命可真大啊……”

温瑶望着对方是真的在给自己处理伤口,一时间心情复杂。

她被沈逸川放弃了,却被他给救了。

季明尘,东洲十四区长官,她和沈逸川敌对了多年的死对头,他们的关系说陌生也陌生,说熟悉也熟悉——打熟的。

北洲十三区与东洲十四区接壤,他们经常因为争抢资源相互开火。

在此之前的任何一次见面,都是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她多次用刀划烂了他的礼服,而他人骚嘴贱人又变态,次次逼得她怒火中烧。

温瑶以前除了守护自己的领地,另外一个无比坚定的梦想就是,手刃季明尘,为沈逸川的弟弟报仇雪恨。

但现在,他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并且……不止现在,方才梦里浮光掠影的画面中,她还见过她死后的情形。

在她惨死地牢半个月后,季明尘突然杀去了北洲,血洗了整个十三区基地。

那一场战役格外凄惨激烈,最后由沈逸川带头,十三区所有的异能者联合起来将他围剿,季明尘虽然侥幸没死,却被重创了体内元灵。

异能者均有元灵,这东西形似能量容器,元灵一旦破损,原本储存吸收的能量就会一点点流逝殆尽,直到彻底失去异能。

导致结局沈逸川带队攻入东洲时,季明尘无力抵抗,只能耗尽最后那点能量,以火自焚。

在那座白色的教堂顶层,他像是彻底疯了,火光映着那张惊绝的容颜,他大笑着走进玫瑰燃成的火海,毅然决然奔赴死亡。

那幅画面实在令人悲恸震撼,远山是橙红流云,地面是滔天火焰,所有的一切都在簇簇浓烟中焚烧殆尽……

温瑶以第三视角入梦,她不知道季明尘为什么突然不要命地杀去了北洲,也不知道他最后为什么甘愿放弃生命,选择烧毁一切。

会是……因为她吗?

她自认为与他除了战场相逢再无交集,何德何能让他为自己放弃一切……

可若不是因为她,为什么时间那样巧合,还有他死前手腕上戴着的,分明是她的那只银色手镯。

那是她出生的时候,她祖母送给她的,她和堂姐一人一只,为了找到失散多年的堂姐,这个镯子她一直戴着,哪怕在末世里漂泊,也从未离身过。

“……”

“小丫头,喊你三遍了,在发什么呆呢?”

温瑶回神时,猛然发觉季明尘正弯腰打量着她,桃花眼弯起,容色妖孽勾人。

不知道怎么面对这突然急转弯的关系,温瑶别开了目光:“……别叫我小丫头。”

“是么,可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是个小丫头,拿着一把拖地的长刀,对着我就一阵乱砍。”

“我问是谁教你的,你还砍,啧啧啧,长得那么惹人怜爱,却一点都不乖……”

说着他又笑了起来,放下她纤白的手臂,转而用手指挑起她的下颚,仿佛才想起来似的:“哦,现在长大了啊,长成了漂亮的大美人……”

温瑶:“……”

每次听这妖孽变态说话,她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

哪怕现在是他救了她,她依然忍不住生气,拿刀砍他的冲动都快刻进DNA里了。

温瑶躲开他指腹的亲昵触碰,声音稍有些不自然:“可你也大不了我几岁,别这样叫我。”

“那叫你什么,温副队?还是温小姐?”

男人弯腰凑近,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血腥丝丝传入温瑶的鼻尖,大抵是空气寒凉,她甚至还能感受到他身上的体温,像被一层无形的暖热雾气所笼罩着。

温瑶不吭声了,却听人笑着开口,沉而欲的嗓音低哑缓慢:“那温小姐,烦请您……把裤子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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