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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时空

勇气喷雾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在历史的长河中,偶然与必然没有清晰的分界线,宇宙的精彩绝伦超出所有的固有认知。如果给三个选择,你会何去何从?一、有一个像天庭一样的慢时空,你在这里生活一年,地球已经百年,你相当于拥有了百倍于地球的生命。但这里原始落后。二、保持现状不变。三、生活到一个快时空,这里百年,地球只过了一年,但这里科技超前先进。本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偶然间,误入了这三种截然不同的时空,这会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呢?

主角:白泽,余松   更新:2022-12-30 2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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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白泽,余松的其他类型小说《万时空》,由网络作家“勇气喷雾”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在历史的长河中,偶然与必然没有清晰的分界线,宇宙的精彩绝伦超出所有的固有认知。如果给三个选择,你会何去何从?一、有一个像天庭一样的慢时空,你在这里生活一年,地球已经百年,你相当于拥有了百倍于地球的生命。但这里原始落后。二、保持现状不变。三、生活到一个快时空,这里百年,地球只过了一年,但这里科技超前先进。本书中的男女主人公偶然间,误入了这三种截然不同的时空,这会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呢?

《万时空》精彩片段

一声巨响,开启这个奇妙的世界。

一声婴啼,开启一个多彩的未来。

在看似高度发达的今天,其实只是宇宙中微不足道、甚至不值一提的存在。

都认为自己是天选之子,才来到这个世界。其实有你没你,地球一样运转。

大家都知道空间是多维的,有虫洞、黑洞等等;

其实时间也是有很多维度的,有大爆炸之初天然的、也有高级文明创造的。

我们在世间走一朝,也许只是他们的一次日出日落。

晴朗的天空,湛蓝如洗,苍穹间点缀着零星的白云。一只如老鹰般大小的秃鹫,在广袤的青狮原始森林上空焦急的盘旋。它目光如炬的俯瞰着身下湍急的河流,小河蜿蜒曲折,像一条白色的纱巾,飘在这片绿色的版图之中。水面若隐若现的飘浮着一具尸体,看样子是一个年轻人,破衣褴褛、浑身是伤、毫无生气。前面是这片森林里最大的天坑,湍急的河水直接砸入百米深坑,溅起腾腾雾气,形成非常壮观的瀑布。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喀斯特负地形,所有的水流都被天坑里的暗河吸走。

秃鹫眼看着美食就要坠入深坑,它不顾一切的冒险一搏,向尸体俯冲而下。利爪踩在尸体上,左右开弓剥开了胸前的衣物,然后用尖长的利嘴狠狠地啄了一口。秃鹫引项仰天,将到嘴的战利品,吞裹入腹。尸体的胸膛划出了一个水滴形状的血洞,一丝血迹翻涌而出。就在这时离天坑只有毫尺之差,秃鹫扑打着它宽大的翅膀,双爪猛蹬,腾空而起。它放弃了,毕竟在这无边无际的原始森林里,这样的美食也算随处可见,没必要为了吃这一口,把自己给“撑死”了。

那具年轻人的尸体似乎因为受到这如冰刀刺心的一抓,整个人像被解开了封印般动弹了一下,随后长声大叫“啊——”。尸体的双手在水面虚抓了一下,原来他没有死。年轻人刚张开眼,看着正在爬升的秃鹫,以为是自己这一声尖叫把秃鹫惊吓跑了。可是来不及高兴,他左右张望了一下,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处境,整个人就坠入了瀑布。

在巨大的瀑布里,年轻人渺小得像一只落水的蚂蚁,无论你怎么挣扎都改变不了下坠的宿命。年轻人在瀑布的水花里看准时机,吸气憋气,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终于在坠入深潭后,急流把他带出了高密的水花。他努力把头仰出水面,看到了四周高耸的崖壁,像小鸭子扑水般奋力的向岸边游去。

这是一个百余年前,由于地陷形成的一个巨大天坑,足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天坑中间是由这条瀑布形成的河流,蜿蜒曲折的把天坑内的花草树木分成了不规则的两块。在阳光的照耀下,瀑布的中上部出现了一道彩虹,鸟瞰整个天坑,整条河流就像一吸管,天坑就是那张贪玩的大嘴,努力的向上吹起了一个七彩斑斓的气泡。天坑的崖壁长满了各种树木,苍翠间若隐若现有暗红色的纹理。

瀑布延伸的另一端是一个较小的洞口,而那个洞口就像是一张欲壑难填的大嘴,贪婪地想把整条河流都吞入腹中。不管年轻人多么努力,身后就像有巨大的吸尘器把他的整个身体向后拖拽。年轻人在它面前就像一朵在风中没有反抗能力的蒲公英,无论他怎么挣扎,都没能逃脱风向为他规划好的宿命。

进入暗流后,水流更加的湍急,就像在水上乐园玩旋转型管道水滑梯一样。同时年轻人陷入了无边的黑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里完全没有方向感。但年轻人显然还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他双手向两边乱抓,他坚信,不自救的人,老天也不会救你。也许就是这样,他感动到了造物者,在一个拐弯处,他终于抓住了岸边的礁石,这无疑是他的救命稻草。黑暗中没有方向,爬上岸是他唯一的选择。上岸后有了极其微弱的光感,还有风,这好像是一个洞,这应该就是通向外界的方向。在黑暗中出于对未知的恐惧和保护自己的天性,年轻人从靴子里拨出了手枪,双手端着手枪挪步前行。

“咚——!咚——!”是水滴的声音,年轻人寻着水声谨慎前行。地上的积水反射了些许白光,尽管很微弱,但那是他唯一的希望。当人处在完全的黑暗里,光就是前进的方向。年轻人正欲上前查看时,迅雷不及的被什么缠住了动弹不得,这股挤压感越缩越紧,然后一直被这股力量拖着向前,力量到达某个极限的时候,他又昏迷了过去。

浑暗中好像被泼了一瓢冷水,“醒醒!醒醒!”青年人用力的睁开眼,发现自己趴在一石桌上。他直起脑袋,看见眼前一位穿着皇袍的人。那人身长七尺八寸,负手而立,剑眉入鬓,凤眼生威,龙章凤姿,不自藻饰,天质自然。

“你终于醒啦!”那个穿皇袍的人把头扭向一边,并没有看这位年轻人,也许在他醒来前就看够了。

那个穿皇袍的人拿着年轻人的枪翻来覆去的仔细观察着,好像在研究着一个怪物。他挥了一下手,旁边两个像古代武士一样的两个人退到了远处,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大碗,看来就是他用冷水泼的自己。

石桌旁边是一个较大的池塘,池塘边是一圈桃树,粉红的桃花开得正艳,一阵清风带来馥郁的花香。风吹在他湿润的衣物上,带来的凉意让他哆嗦起来,这也使他的意识变得清醒了不少。

“这是在哪儿?”年轻人感觉到对方似乎并没有敌意,或者对方觉得自己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根本构不成威胁。他动了动身子,想站起来,可全身传来的疼痛又使他刚离开石凳的屁股,又被迫的坐了回去。

“这是一个很安全的地方。”穿皇袍的人轻描淡写的说。可他越是这么说,年轻人就越感觉不到安全。

“能把我的枪还给我吗?”年轻人听这话怪怪的,先把枪拿回来才会让他感觉到安全。他定了定神让自己坐直一些,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虚弱,可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浑身隐隐的伤痛把他打回了原形。

“你管这个叫枪啊?我以为是你的玩具之类的。”穿皇袍的人说着就把枪递到了年轻人身前。

“这个很危险的,是不允许别人碰的。”年轻人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带有力量,接过枪对准了这个穿皇袍的人。

“就这样?”穿皇袍的人一脸疑问的说道。身后的两个护卫警觉的向前迈了一步,穿皇袍的人抬了一下右手,阻止了他们继续动作。待他侧头再次看向年轻人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

“嘭——”一声枪响。


大约在2400年前,正值春秋战国时期,战火纷飞,百姓流离失所,好似人间炼狱。想要寻到一席安身之处,无异于白日做梦。

这天,有一位叫王诩①的书生,在游历时,途经一座大山,巧遇前方有一群劫匪正在打劫一辆马车。马车旁边躺了几具尸体,看来是被杀人越货了。王诩小心翼翼的躲进路旁树木后,正准备绕路逃跑时,却被盯梢的劫匪发现了,其中两名劫匪追了过来。吓得他和书童摔了一跤,两人相互搀扶着站了起来,显得有些魂不守舍,说话声都有些颤抖。他对书童说:“听说我,咱俩分开跑,这样活命的机会才大一些。”书童点了点头便趁势扔掉行李,向另一个方向逃离。

劫匪也是见过世面的,通过对两人穿着的判断,王诩是相对有钱的主,于是都朝王诩的方向追了上去。王诩一介书生,哪里跑得过像饿狼见了羊般追赶的劫匪。在这危机时刻,王诩急中生智,边跑边把身上的银两扔到路上。劫匪顺路边捡边追,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没耽误太多功夫。没过多久,身上的银子都丢光了,彼此的距离还是越来越近。为了躲避劫匪,王诩放弃了大路,转弯蹿进了树林。虽然路难走了点,但方便隐藏。这是一个小山坡,看似不高,但山的另一侧是比较陡峭的长坡。追逐在这又高又深的灌木丛中,只能勉强露出人的脑袋,距离没有明显的缩短,可丝毫不能停止奔逃,就这样僵持到了山顶。王诩左右张望,正准备随便选一边逃时,脚却被地上的藤蔓绊倒,猝不及防的滚下了陡坡。

两名劫匪气喘吁吁到了山顶,见状停了下来。其中一名劫匪一边擦汗一边抱怨道:“妈的,累死我了,这里滚下去,八成活不了了。”另一名劫匪附和道:“这可不是吗,那边就是青狮谷,从来就没人活着走出来过。”先说话的那位劫匪又说道:“看他这样儿,连匹马都没有,也不会是什么太有钱的主,犯不着这么拼命。”说着把之前捡的几个碎银递给了对方,“这是刚刚的收成,我们平分了。回去就跟当家的说,人逃到青狮谷里去了,只能空手回来了。走吧,我们回去了,刚刚马车那一票,够咱滋润好些日子了。”两个劫匪带着些许笑意折返了。

第二天清晨,几滴冰凉的露珠打在王诩的脸上,昏迷一夜后终于醒了过来。身上的衣物又脏又破,他试着动了动手脚,手和腿都有撞伤在隐隐作痛。王诩跌跌撞撞的忍痛站了起来,这次能死里逃生,也算是老天保佑了,他拍了身上的泥土,向前面的平缓地走了一会。前面是一条小溪,时不时还有些小动物到溪边饮水,他也俯身一起喝了几口,有些冰凉但很润心。用溪水洗了洗脸,整理了一下仪容,对着水中的自己叹了口气。

溪流的上游是一座高山,山间飘散着蔼蔼雾岚。日头从右边跃上树梢,把自己影子一寸一寸的缩短,前面的高山应该就是自己回家的大方向了。沿着溪流而上,路边饮水的小动物越来越少,杂草却越来越多。恍惚间,身后渐渐多了风吹草木相互摇曳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他放慢脚步感受了一下,没有起风啊?正欲回头,背后沉重的踩踏声愈发急促,全身的肾上腺素带动心跳凌乱了越来。不好,一定是有野兽追了上来,来不急多想,头也不回的拨腿飞奔。

心想着这不是刚出狼窝,又入虎口吗?接下来就是更倒霉的事了,就在这危急时刻,前面出现的是一面几乎笔直的山崖。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厄运偏找苦命人啊。

都说天无绝人之路,怎么就逮着我一个人来坑呢?都说车到山前必有路,今天只能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心底强烈的求生欲战胜了一切恐惧。既然逃不掉,那就正面战斗吧,拼尽全力也不一定会输,即使是输,也输得无怨无悔。正想着:我是不是傻,这是哪来的勇气想要和野兽拼蛮力,弱肉强食是野蛮世界的游戏,利用自身优势智取,这才是人类公开的进化秘诀。

只见王诩一抬头,原本的飞速奔逃就像是提前安排好的助跑,三大步上崖,将身体贴近崖壁,抓住山崖上那些毫无章法分布的爬腾,正好借力拼命向上爬。野兽不甘心的爪子把王诩掉在身后的长杉抓掉了一大片,哪怕是稍微再慢一点点,那锋利的爪子就肯定会把他的屁股拍碎了。还有好几只野兽踩着同伴的身子跃了上来,差一点就得逞了。

王诩就这样,暂时躲过了危险。可野兽们并没有散去,它们好像准备死耗在这里了,这是要守株待兔吗,看来野兽的智商也不算太低。

只能硬着头皮向上爬了,片刻后, 他意外的爬到了悬崖上的一个山洞里。王诩站在洞口,长出了一口气,一颗悬在半空的心,总算落了下来。山崖下面的野兽还在冲着他龇牙咧嘴的叫嚣。他也不想站在这里过多的挑衅它们,万一它们狗急跳墙,不就完犊子了。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山洞里黑漆漆的,透着死亡般的阴冷气息。王诩颤颤猥猥的向黑漆漆的洞里走了几步,他警觉地捡起一块石头,向洞顶扔了进去,叮咚两下后又恢复了平静。臆想中的山洞里都会有蝙蝠倒挂于内,可这山洞却安静得可怕。也许是自己想多了,这悬在半空的山洞,没有动物涉足也是很正常的。

身处黑暗中,始终觉得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无时无刻的在盯着自己。王诩努力安抚着自己不安的心跳,试探着向里面走了一小段。人类对黑暗是有着天生的恐惧的。这种恐惧是先天的,是写进每个人基因里的对未知的恐惧。等眼睛完全适应了这片黑暗,内心的恐惧开始慢慢消减。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王诩心想:我的厄运应该到头了吧?劫后余生的他,正欲感叹上天有好生之德时,黑暗中好像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物体。

顿时一种不祥的预感冲上大脑,后背的衣服被渗出的冷汗湿了个透。

①【注】本故事中的王诩(鬼谷子)是根据史料虚构的,与真实的鬼谷子没有直接联系。


正疑惑间,王诩俯身用手指戳了几下,冰冰凉凉的,里面还有点硬,好像是包裹着皮肉的骨头。王诩非常震惊,这应该是一个巨大的活物,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便被猛的抽飞了起来。王诩忍着疼痛,用双手努力支撑起身体,回头向黑暗的深处望去。一双悬空的,发着幽蓝色光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瞬间一股凉气吸入体内,整个身体几乎被冰冻般封印到了原地。原来这是一条巨蟒的尾巴。正瑟瑟发抖的想着,这下死定了,真可谓没有最糟,只有更糟。顷刻间,蟒蛇的头正在向这里扭过来。尽管是在黑暗中,也能清晰的分辨出那是一条巨蟒,白色的巨蟒。巨大的身体,在这不大的洞里腾挪似乎有点不便。巨蟒坚硬的身体刮擦着洞壁,发出带有些许金属摩擦的声音,伴随着掉落的碎石,掀起震耳欲聋的轰响,就像是在黑暗中演奏着一支死亡的曲子。

王诩强迫自己从冰冻般的身体里灵魂归位,他趴在地上乱抓着东西,然后胡乱的向蟒蛇头砸了过去。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巨蟒的头就像倚天剑出鞘一样,任凭你如何阻挡或逃避都改变不了被刺中心脏的宿命。蟒蛇张着血盆大口伴随着浓烈的腥臭味急速逼近。他抓着最后一把东西扔了过去。这一刻空气中安静得可怕,王诩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死亡。深吸一口气,把最后的心跳传递给自己。嘣嘣!嘣嘣!嘣嘣!……一下、两下、三下……时间缓缓的流逝,好像自己预判的事情并没有到来。王诩眯起条缝,怯怯地向前方偷瞄,蟒蛇好像盯着地上的什么东西呆滞了一会,然后慢慢抽身离开。

王诩还懵在这一连串的惊恐中,不敢动弹。一声清脆的水滴声,把他离体的小魂再次招了回来。待冰凉的血液从麻木的四肢回流入脑,王诩这才回过神来。他用手护着自己的胸口连续的深呼吸了几下,好像要把之前停啪的心跳弥补回来。王诩见蟒蛇在稍远的地方发呆,仔细看了看地上,那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隐隐的发很微弱的白光。他小心翼翼的向那个未知的光源靠近,刨开碎石散土一看,是一个类似五方的锥形水晶。心想这应该是个值钱的宝贝,握在手里冰冰凉凉的,连如此蛮野巨物都畏惧的宝贝,这应该就是自己的保命符了。王诩强撑着站了起来,转身就往洞外去。可突然又停住了,转念一想,洞外有野兽围堵,洞内还有巨蟒,进退都是死,只能赌一把了。巨蟒好像怕这发光水晶,洞外的野兽却不一定怕这玩意。这可如何是好,退必死,进或有一线生机。就在这左右为难的纠结时刻,心里顿时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再次转身向洞里走去,巨蟒见那货跟了上来,呆在原地一动不动。

看着巨蟒在一个如同蚂蚁的人面前怯怯的样子,想着心里就暗暗的偷笑。所有之前的恐惧顿时一扫而光,王诩挺直了腰板,举着水晶清了清嗓说道:“现在我就是你的主人了?”巨蟒似乎听懂了,点了点头。王诩郑重其事的说道:“那我得给你取一个名字,不能叫你大蛇吧。看你通体白净,体长如龙,就叫你白龙吧!”巨蟒不知可否的点了点头。“那我就当你同意了,白龙,前面开路!”王诩喜笑颜开的用水晶指了指前面,白龙倒很聪明,乖乖的到前面带路。通过只够一条蛇身的狭缝,渐渐的明亮起来,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耀眼的光线让刚从黑暗中走出来的王诩有点不适应。这洞口仍然是处在一个悬崖之上,洞口是一个大平台,光线充足,视野开阔。悬崖处在一座大山之中,而洞口离地并不算太高,下面有一个小湖泊,周围生长地一圈茂密的桃树林。

近距离看清楚白龙,原来它的蛇身比壮汉的肩膀还粗,浑身银白色的鳞片,身长足有9米左右,头上有两个小犄角,耳朵的位置有两片翼鳍,和龙有点相似,但没有脚。白龙盘起身子向悬崖下的风景吐了吐蛇信。放眼望去,尽收眼底的是一片广阔的森林,整个悬崖则处在大山山腰处。白云飘,鸟儿鸣,风儿吹,花儿美,真是一个梦境般的世外桃源。吸一口气浑身通畅,感觉身体都愉悦得要飘越来了,还沉浸在这美景里的王诩,被一阵突如奇来的唱喝声惊醒。

悬崖底下的小湖泊边,出现了一群野人。湖边是一个大石块砌成的祭台。一群土著抬着一头捆绑好的没见过的野兽,放在了祭台上面。野兽在祭台上抗议的叫着,乱蹦着,以此发泄着他的愤怒。土著退下,他们身后一个打扮像族长一样的怪人,嘴里唧唧咕咕的走向前。唧咕完就带着众人一起跪拜,然后退到了不远处。正当王诩还一脸问号时,白龙纵身一跃,就到了祭台边。然后只听见野兽的惨叫,一阵狂风把桃树吹得都向一边倒,桃树林里惊起了一群飞鸟,溅了一地的血,土著们再次原地叩拜。

白龙满意的吞下野兽后,还不忘在湖里洗了洗嘴和身子,这是什么癖好?

王诩站在洞口发呆,原来这家伙是这里的神兽。要是把握不好,说不定就把自己给生吞了,正想溜走时,还是停住了脚步。不行,自己还要它帮忙才能离开这里呢。王诩掏出水晶仔细看看了,方形截面上有一个小孔,没多想就放在嘴边里吹了一下。一声尖锐如箭的哨音,带着极强的穿透力飞了出去。白龙身体一直,像受到了某种神秘力量的召唤,尾巴在湖面拍起冲天的水花,飞身就到了洞口。白龙双目炯炯有神的看着王诩。眼神里没有恶意,只是像一个听候指令的士兵。

王诩激动的收起水晶,怯怯的摸了一下白龙的头,就快速的缩了回来。“兄弟,不、不,还是叫你白龙吧!白龙,你看你有这般神通,怎么就怕这个口哨了呢?虽然口哨在我这里,但我也不会过分为难你。毕竟,你的子民把你当神一样供着,我也不能扫你面子,是吧?我也不知道在这里待了多久了,我现在只想回家。外面的野兽太多,我需要你护送一小段,等我安全了,你就自由了,这样公平吧!“

显然这么大一堆内容,白龙是理解不过来的,一双迷惑的大眼睛,呆呆的盯着王诩,王诩见和白龙也交流不了这么深,补充道:”你不出声,我就当你答应了。“说完肚子就抗议的叫了起来。

白龙不耐烦的打了个鼻响,可能是觉得他怎么和土著一样啰嗦。王诩又激动的摸了一下白龙的头,”你这是答应了。我好久没吃东西了,你可是刚吃饱,给我弄几个桃,拜托了。”说完就指了指下面的桃树。白龙一扭头,消失在了洞口,只见树林一阵骚动后,一堆桃子就扔到了洞口。白龙又打了个鼻响,也不知道是不满还是请慢用的意思。

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天堂般的存在,没有战争、没有饥荒,只有和煦的风,明媚的光,若再有三两好友时常盘桓人生足已。王诩一边吃一边想着。

刚吃饱就开始犯起了困,一人一蛇顺势躺下去就睡着了。

阳光温暖而不灼热,风儿柔和而不冷冽,这就是梦乡最佳的归宿。

熟睡中的王诩翻了个身,撞在了白龙的身子上。惺惺的伸了一下懒腰,眯着眼瞥见白龙的头也睡在旁边。那双大眼一睁,吓得王诩一下就坐了起来。一人一蛇对望了一会,“走吧,我们该上路了”说完就指了指洞里的那条狭缝。白龙游走在前,王诩掏出水晶当火把,照着地面向里走。原本漆黑的洞里,顿时有了光明的容身之处。和初到山洞时的惶恐相比,现在的每一步都坚实有力。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怯怯的书生。站在洞口,秋风迅速为他整理好发际装容,破衣翻飞,好像一个刚拯救了世界的侠客。

他本来是想骑在白龙的头上,这样下去的时候会帅一点,可是他感觉相处时间不长,没好意思说。只能自己强撑着,顺着藤蔓向下爬,可最后一脚没踩稳,摔了个狗吃屎。为了掩饰尴尬,迅速起身,拍去身上的尘土,阔步向前,不慌不忙的前行。时不时还左看右看的,好像一位大妈到了菜市场,随时准备上前和菜贩子砍价一样。有了这个水晶护身符,王诩走路就变得胸膛停直了,这种虎假虎威的样子,看着着实有点搞笑。


秋风飒爽,每一片树叶都笑着向他点头,金黄的落叶纷纷为他铺设了一条条金黄大道。天空飘飞着羽毛状的白云,看着就和踩在这地毯般松软的坦途一样舒适。清风拂面,发梢舞动有种王者归来的感觉。

在这秋风得意之际,王诩心想:自己好不容易有了点主场的感觉,没有配角和观众岂不遗憾。可走了好一段,几乎连个鬼影都没看见。于是他转身对白龙说,你到旁边先猫一下。怕白龙听不懂,王诩伸出食指向右动了几下,白龙靠向右边的一棵大树,然后食指又向下点了几下,白龙盘到了大树下。这一连动作显得非常呆萌憨厚,看着就让人有点想笑,打了个鼻响,不知道是明白了,还是抗议。

指挥完白龙王诩满意的转身向前,拐了几个弯,没有白龙的威慑,自己就像一只小白兔,起在一群饿狼之中。这么大的一个诱饵,就不相信没个垂涎欲滴的馋货上当。

独自行走了几里路,期待又紧张的野兽终于出场了,这种矛盾的心理在此刻叫做刺激。只见前面一头野猪横在了大路前,王诩停在原地,一手拿出水晶直指斜后方,像极了高手对决前的气场对峙。

野猪足足有一人之高,两棵尖长的獠牙像冲锋的号角,高高的向上扬起。王诩嘴角扬起轻蔑的一笑,显得不慌不乱,这种无礼的挑衅让大野猪看得有点窝火。野猪思考不了那么多,用前腿刨了刨土,开启了全力进攻模式,直接就朝王诩冲了过来,加速度之快,后面扬起的尘土像不断竖起来的战旗。此刻慢不得了,王诩迅速抬臂起手,将水晶放到嘴边一吹,仿佛穿云箭一射向天空。野猪边跑边左右张望了一下,好像没有什么异常,更加快了脚步。王诩脸上挂出了些许怯色,还不自觉的后退了一小步。野猪眼看就要得逞了,流着口水准备迎接唾手可得的胜利。王诩吓得赶紧抬起手肘护住脸部,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白龙从天而降,还没等野猪回过神来,只听见几声呜呜的哀嚎,随着几滴鲜血落地没有了声响。树上摇落的秋叶遮盖了这场战斗的所有痕迹,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两边的草丛开始一阵骚动,这股骚动就像一颗砸在湖中央的石头,带出的涟漪迅速向远处扩散开去,树木里也因此摇晃着腾起鸟群,向远处飞去。

有了这次的杀鸡儆猴,前路就变成了一片坦途。欢快的步伐就和行走于无人之境。

到了青狮谷森林的边缘,王诩停了下来和白龙告别。王诩抬起右手,白龙很配合的把身子俯了下来,王诩摸着白龙的头说道:“谢谢你,我要回家了,突然有点舍不得你。”

白龙似乎也感觉到了他的不舍,用头蹭了蹭王诩的手“回去吧,你属于这片森林,我会回来看你的。”王诩挥了挥手,转身流下了一滴热泪。等王诩走了好长一段,白龙才腾身离开。

之前的劫匪远远的望见了这一幕,就跟活见鬼一样,跌跌撞撞的跑回了自己的山寨。从此之后就流传出有一位叫鬼谷的人,可以在神兽的护送下随意进去青狮谷。

王诩回到村子,村里人一见到他,都嚷着“鬼啊~!~”躲回了自己的家里。

还在纳闷的他回到家,妻子见到他也面带畏惧,王诩不解的问道:“怎么了?”妻子平复了一下心情颤颤巍巍道:“你还活着?”那激动的泪花在眼睛里打转,胜似劫后余生般喜悦。活着?难道大家把我当成鬼了?他追问妻子才了解到实情:自己虽然只离开了半个月左右,这里却已经过了半年。当初,他的书童回来后,说了他的遭遇,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书童也离开了。家里人还给他立了一个衣冠冢。

发生如此重大的变故,王诩的心里总是空空荡荡的,茶饭无思。晚上躺在床上也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发呆的看着水晶,在脑海中梳理着这段时间的传奇经历,如梦如幻却又那么的真实。妻子见他手里拿着有点发光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宝贝,可以给我看看吗?”说着就伸手去拿,妻子拿过去翻看了几遍,发现了方形截面的小孔问道:“这有什么玄机吗?”

王诩吓得一把抢了过来:“这可不能随便乱动,会出人命的”。妻子着实被王诩吓到了,目光颤颤的盯着地面说:“那是什么?”

王诩沿着妻子手指看去,只见地面上映出一行行闪着金光的蝌蚪文。古代的女人大都是文盲,但王诩一眼就看出来,这些零零散散的应该是一些文字,整个连成一片应该是一篇文章。他看不怎么明白,就先用笔腾抄下来,每天晚上出现的内容都不一样。

连续13天都有不一样的内容,第14天不再出现任何内容了。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一支从天而降的大手在他的额头上点了一下。第二天醒来,他展开之前抄下来的书卷,居然就和看平常文章无异,全部都能看懂。那一夜过后,他如同醍醐灌顶般被开化了,瞬间拥有了这个世界通天彻地的智慧。

这13篇内容囊括了四大部分,一是神学:日星象纬,占卜八卦,预算世故,十分精确;二是兵学,六韬三略,变化无穷,布阵行军,鬼神莫测;三是游学,广记多闻,明理审势,出口成章,万人难当;四是出世学,修身养性,祛病延寿,学究精深。

战国时期,群雄割据,王权不稳固,各不统一。在这样的背景下,鬼谷子超前的言行与周遭显得有点格格不入,逐渐成为了别人眼中的异类,人们喜闻乐见的把他之前的奇葩经历拿出来调侃,慢慢的人们都叫他鬼谷子。因此还经常被贵族排挤,不被重用。转站多国后依旧不被认可,颠沛流离了大半辈子,导致鬼谷子失望之极,心灰意冷的他,决定退出世间纷争归隐山林,但这时才真正开启了他的传奇人生。

在那个人畜不至的青山绿林里,浮躁的凡尘之心,在这山幽林静之地得到了很好的沉淀。归隐之后潜心创作了《鬼谷子》一书。在书中他把天书中的政治思想,军事谋略,心里战术,外交主张和处事哲学与自己多年的亲身历经和见闻相结合,此书一经问世,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纷纷争相阅读,曾经拒绝鬼谷的诸国,也纷纷派使者前来拜访,希望鬼谷子出山辅佐,但鬼谷这时已看透世俗,不再出山。

鬼谷一直把造福天下视为己任,然而半身经历告诉他,仅凭一己之力,想予天下太平是绝无可能的。于是他试图复制出多个自己,开启了他传道授业解惑之路。

几年间他陆续收了500多位徒弟,而他的徒弟们全都大有来头,有“一笑而天下兴,一怒使诸侯惧”的纵横家苏秦、张仪,有孙宾、庞涓这样的兵法家,还有白起、李牧、乐毅这样的战国名将,还有商鞅、李斯、李悝、吕不韦、范蠡、范雎这样的名相,甚至连备受争议的徐福都是他的关门弟子。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鬼谷收徒教学的本意是想通过徒弟们广泛传播智慧,让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随着徒弟们一个接一个的下山后,百姓们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得到明显的改善。中华大地仍然处在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各诸侯国纷争不断,战乱更多。他时常站上山巅,望着这片充满烟火气的土地,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慢慢的,他开始喜欢上老子《道德经》里描述的小国寡民的国度。


青狮谷的上空风云突变,绯红如血的云彩铺满了整个天空,整片森林也被覆盖上了一层暮色。穿梭在林间的凶野走兽变得更多暴虐,鸟儿的巢穴也被大蛇偷吃了待产的蛋,在空中边飞边睡才有些许的安全感,所有的焦躁不安慢慢成为了常态。

这天,鬼谷把所有徒弟都召集到一起,大家的脸上都略显不安,他们隐约的感觉有什么重大的决定要宣布了。鬼谷扫视着漫山的徒弟们,郑重其事的交待道:“老夫平生的志向是希望天下太平,不管是各国相安无事,还是天下一统,只要能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无战无灾、无饥无苦的生活足已。老夫虽然隐居多年,却时常为世事所牵绊。如今天下大事,还是留给你们去发光发热吧!凡想要去大展宏图的,明天便可自行离去,惹有愿追随老夫者,明天收拾好包裹,我会带大家去一片真正净土。它存在于虚空之处,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世外桃源。”听完鬼谷精简明确的决定,人头攒动的徒弟们开始议论纷纷,慢慢的,三五成群的散去,回到自己的洞所。

第二天,大部分徒弟背着包裹向鬼谷一一告别,顺着山路回到那个他们来是动荡、回也战乱的地方。最后剩下连同鬼谷一家总共58人,来到了那个让所有人谈之色变的青狮谷。

经过一条小溪时,大家都到小溪边装水喝水,小声的议论着这山里的恐怖传说,警觉性强一点的弟子就感觉暗中有什么力量盯上了自己。突然一阵怪风袭来,大家顿感凉意,吃了点干粮就开始继续赶路。

不料刚没走多远,一群饿狼就围了上来。每一头狼都有一个高,其中有一头脖子上有一圈白毛的大狼指挥着儿儿狼群。狼群在它的指挥下,有序的慢慢围着鬼谷一行人转圈。大家拔出随身携带的青铜剑,像一个铁桶阵般,向四周警惕着。鬼谷镇定的从人群中走出,来到白脖子狼对面。对视片刻后,白脖子狼怒目圆睁,朝着鬼谷怒吼一声。那震耳欲聋的怒吼带着凌厉的风,让人不寒而栗。鬼谷感觉了这即将进攻的信号,刻不容缓的掏出水晶吹出了尖锐之音,狼一向害怕铁器的敲击声,但这声音对狼来说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只见双腿打颤有不能支,白脖子狼镇了镇神再次朝着鬼谷怒吼,整个狼群也在这狼王的怒吼中慢慢恢复了神质。

此时,在不远处的山崖之上,白龙像一枚炮弹一样从洞口射出。无数的碎石掉落而下,白龙从树顶排山倒海而来,树木像被激起了一圈涟漪,倾倒着向鬼谷方向推进。狼群也感受到了这股推金山倒玉柱的神力,愣在原地不敢动弹,鬼谷的徒弟们眼神里也写满了恐慌,双腿不听使唤的颤抖起来。

白龙闪电而至,围成一圈的狼群瞬间被撞翻在地,四脚朝天,原地抽搐。危险解除,白龙俯身到鬼谷跟前,可爱的眨着眼睛。徒弟们身体僵硬着向后退了半步,也有热心的徒儿,哆哆嗦嗦的提醒道:“师、师——傅。小——心。”鬼谷看了看这位徒弟,欣慰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摸了摸白龙的头,满脸笑意的说道:“白龙,好久不见。”徒弟们有点懵,都知道我们师傅神通广大,却没曾想到,师傅还有召唤神兽。本来都崇拜师傅的徒弟们,现在更是神一般的存在了。大家更加坚定的追随鬼谷。

到了那个山洞,鬼谷坐于白龙身上,扑腾一下就到了洞口。其它徒弟浑身是劲的爬上了山洞。他们脸上写满了喜悦,虽然不知道前路几何?但一定是一条充满希望之路。

当鬼谷带着所有人和白龙一起出现在祭台时,所有土著都原地叩拜,在族长的带领下,整齐的呼喊:咕咔!②咕咔!咕咔!鬼谷特意让大家带着青铜铁器,本是以为和土著有一场血拼,没想到,看在白龙的面子上,直接成了这里的主人。

鬼谷组织大家在湖边搭房盖舍,在这里建立了临时基地。徒弟们看着这青山绿水,没有人烟的处女地,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

土著除了给白龙献祭,很少接近白龙。时间长了,鬼谷身边的弟子,慢慢察觉了白龙为什么这么听话的秘密。于是有个别徒弟开始心生邪念,趁鬼谷熟睡之时,欲偷得水晶成为一方之主。正要得手之时,被一位起夜的弟子看到,惊叫起来。鬼谷也随之惊醒,召来白龙,叛徒被拖进了洞里,一阵倒腾后没了惨叫。白龙还是老习惯,飞身入湖,洗了洗身子,然后站在鬼谷身后,打了个鼻响炫耀。鬼谷看着这通灵神兽陷入了沉思。

夜里,鬼谷手握水晶站在星空下,头顶的星星格外明亮,微风带韵,桃花湖的星光一闪一闪的照在鬼谷的脸上,映现出他若隐若现的思虑。

次日,鬼谷书信一封,外加一份亲手绘制的星状地图。给他最信任的弟子去找徐福,在白龙的护送下顺利的出了青狮谷。

此时徐福正被秦始皇逼得紧,看了鬼谷的信,心生一计。徐福找来自己的亲信楚亚晨,两个商议了两天两夜后,徐福向秦始皇提出带3000童男童女再次到东海求取仙丹。这3000童男童女都是楚亚晨精心挑选的因为战乱,失去亲人的孤儿,他们无牵无挂,更是厌恶纷争,渴望太平与温暖。经过楚亚晨的耐心开导达成了共识。秦始皇一生就糊涂到两件事上,一件是长生不老,另一件就是立错太子。秦始皇同意了徐福的请求,浩浩荡荡的队伍迅速集结完毕,在途经青狮谷时,徐福命令全体扎营休息,夜里他和楚亚晨亲自带了几个亲信,杀死了秦始皇的监官。在那位弟子的带领下,所有人顺利进到了那个山洞。

在长满桃花的湖边,鬼谷和徐福算是胜利会师了。

在徐福和众弟子的拥护下,鬼谷被推举为这里的王,除了鬼谷本身就德高望重,再加上有白龙的神威在,也就没人敢反对。

经过勘查,这里是一个四面环海的一个孤岛,大小五百平方公里左右,分布着许多大小不等的山川河流,而入口所在的山正好在岛正中央的大山上,鬼谷把这座山命名为云梦山。

土著的部落名太长又听不清楚,由于他们常年祭拜白龙,就命名为白龙部落,族长赐名白空。

鬼谷也让土著选了一个山头,命名为常柱山。也给徐福选了一座山,徐福将所选之山命名为蓬莱山。

通过商议,他们要全面改造这里,组织有学之士教会土著像外面一样文明生活,种田、牧羊盖房子。读书、识字、学歌舞。比起之前单调的打猎生涯丰富了不止十倍。

新加入的3000童男童女都组建了家庭,鬼谷给大家分良田、建屋舍,在这没有战乱的国度,简直就是天堂。他们还奖励生育,多生一个加送良田一亩。整个社会物质极度丰富,呈现出一派盛世景象。经过百年的经营这里孵化出了几百个行业,这里的人数也达到了十余万人。

由于入口处于云梦山的半山腰,所以鬼谷把皇宫就地依山而建,金碧辉煌的建筑群恢宏壮观。虽然皇宫修在山腰,但整体也很高大,特别是皇宫的四道门,分别是:南为午门、北为神武门、东为东华门、西为西华门,城墙足足有三层楼那么高,皇宫的大门有两层楼那么高,每个城门都有自己的一支禁军把守。每个城门头用巨大的红木匾雕刻头烫金的名字,既彰显皇家的恢宏大气、也映衬着仙年的繁华富足。皇宫的各宫殿层叠如山,仿佛一座中式的城堡。让人惊叹:仰望云梦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御书房很大,修在桃花湖边,除了每月定时献祭的士兵外,无人可以靠近。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月亮永远是圆的,也许这暗示着这里是一个永远圆满喜乐的太平世界。这里没有春夏秋冬,四季如春,所以鬼谷引用了外面的万年历。这里的一个月外面差不多一年,这个秘密只有鬼谷才知道。

如果你在这里生活一年,外面就已经过去了12年,相对外面100岁的人来说,你就过了1200岁了。简直是神仙级别的存在,所以鬼谷把这里命名为仙年,外面世界命名为天年。

仙年元年 天年公元前210年。

鬼谷对于权力并不是太过热衷,只是交给他人更不放心。他没有像天年一样设三宫六院,更没有后宫佳丽三千,还是和自己的老伴相亲相守。自己每天都在云梦山上采药修道,心无旁边物,活似神仙。

原本对生活心灰意冷,对前途绝望透顶的3000少男少女,是仙年的圆月照亮了他们的未来,让他们的生命在此复活。

鬼谷活了两百多岁,在世期间,在御书房见过两位天年的外来客,一个是陶渊明,一个是吴承恩。

见陶渊明后改称皇帝,当时天年几乎没太大的发展。陶渊明回去过后,写了一篇桃花源记,表达自己对仙年的向往,但别人把他当做鬼故事看。

见吴承恩后,有点犹豫,他知道无论吴承恩说什么天年的人是不会相信的。就像当初的自己。可现在的天年已经有了四大发明,造船等技术也很厉害,如果现在仙年的人出到天年还能适应吗?

吴承恩回去过后,写了一部《西游记》。大家把它当妖魔鬼怪故事看。其实西游记里面的天庭就是仙年,然后人间就是妖魔众多的天年。小说中有天上一天,人间一年的说法,主要是为了感叹人生苦短,这个灵感就来自仙年。

②【注】咕咔!是对英雄或崇拜对象的统称。


仙年165年,天年公元1781年。

鬼谷去世,由他的长子王喜继位,号鬼斗。鬼谷临终前单独在榻前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了王喜,并把水晶交给了他。

又经过了几百年的沧海桑田,当初的山崖已经地陷成为一个天坑,入口成了一条暗河。

仙年186年初,天年公元2019年。

有一天,白龙用尾巴缠着一个破衣褴褛的年轻人,扔到了御书房的桃花湖边。

两名护卫冲上来围住,皇上稍后也跟上前来,这应该是一个身着怪异的天年人。皇上让护卫把这人扶到湖边的石凳坐下。王喜和父皇一样天资聪慧无所不懂,他写了一个方子,命人煎好后再送来。半个时辰过去了,天年人依然没有醒,只能让护卫找来一碗冷水泼了过去。待天年人醒来,双方进行了简单的交流,由于陌生和不信任,湖边响起了“嘭——”的一声枪响。吓得两名护卫疾步上前把天年人的头重重的按在了石桌上,年轻人手中的枪掉到了皇上身前。

原来天年人把原本对准皇上的枪向旁边移了一下,打断了皇上侧后方的桃树枝上,断裂处瞬间冒起了小股白烟,花枝掉地,树上的其它桃花受到突如其来的振动,也零星的撒下了粉红色的花瓣。

皇上被这耳边巨大的枪响震得耳膜嗡嗡发痛,双手抱着耳朵痛苦的蹲了下去。这时闻声赶来了一大批护卫,走在前面的是一位中年美妇皇妃打扮,还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少年,他们嘴里叫喊着:皇上、父皇,关切的冲向皇上。美妇抱住皇上着急的喊着:“皇上你没事吧!”然后扭头看向被按在石桌上的陌生人,狰狞的怒吼道“是他吗?给我拖下去砍了。”两名护卫收到指令,拖起天年人就往外走,拥挤的人群马上给让出一条道来。

“慢!”此时皇上缓缓的站了起来,一只手指向那两名护卫,另一只手仍捂着耳朵。强做镇定的道“朕没事,把他带过来。”护卫把天年人再次带到皇上面前。

皇上捡起手枪,在眼前打量了一会说道:“这玩意是挺危险的。”然后交到了美妇手里“皇后,把这个拿下去,好好保管,不要让任何人碰它,很要命的。”皇后接过手枪,不甘的看了看年轻人,对皇上微微施礼道:“是,皇上千万小心。”皇上握着皇后的手道:“皇后放心,朕自有分寸。”皇后这才转身离去。

这时有一位宫女用托盘端着一碗熬好的药过来,皇上挥了一下手,“没事了,朱统领你们都先下去吧。”只见这群护卫中有一穿扮分外高贵的应该就是朱统领了,倒八眉,国字脸,表情严肃谦卑,他抬了一下右手,众护卫分成两行有秩序的离开了。

皇上看着天年人说道:”这是我特意吩咐给你疗伤的药,对你的伤势恢复有好处。”宫女把托盘举到天年人身边。

天年人有点懵,脑袋里一大堆的问题,这不像是在拍戏啊,周围没有摄像机,难道自己是穿越到古代了?如果是,那自己现在是什么身份?这碗药汤会不会有毒?他要真是皇上,我刚刚的举动还不给灭九族啊。可是一切太过于真实。

皇上看出了他的疑惑,一把端过药碗就喝了一口。然后把碗伸到天年人身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接过喝了下去,味有点涩涩发苦,但还能接受,一饮而尽后,顿时一股暖流慢慢的向全身蔓延。

这是隐隐的有野猪挣扎的叫声传来,天年人握了握拳头开始警惕起来,而皇上和护卫都表现得十分的镇定,好像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天年人见状也跟着放松了警惕。

片刻后,随着野猪的狂叫声越来越近,四位壮汉抬着一头野猪出现到了几人面前,野猪被套在一个笼子里,四脚朝上无济于事的悬空虚踢着。野猪斜着眼愤怒的看着每一个人,继续狂叫着似乎在抗议着它的不满。在皇上的默许下,壮汉们把野猪放到了一大石板上。

天年人不知道的是,此时湖旁边的悬崖洞中,白龙已悄无声息的探出了像龙一样的头,皇上朝它招了招手,天年人顺着皇上招手的方向望去,这时才注意到白龙这个庞然大物的存在。还没来得及震惊,白龙就从天而降到了野猪身边,白龙下降时带来的风扩散开来,带起一阵尘飞花落,天年人用手挡了一下被扬起来的灰尘,就在这么一刹那间,听到一声野猪的惨叫,随后嘎然而止。等天年人挥开手,只见白龙从半空中直接扎进了湖中央,然后像洗了个澡一样,幽幽的上岸,用尾巴抚去大石板上残留的几滴血渍。

天年人看到头皮发麻,手脚有点不听使唤的哆嗦,白龙扬起的上半身就足足有三人高,就这居高临下的气势给人无法喘息的窒息感,拳头大小的眼睛里携带着威严不容亵渎的杀意。白龙打了个鼻响喷出两条水雾,湿了天年人一脸,即使这样也只能任由水滴而下,不敢用手拭擦。但皇上和护卫都好像见怪不怪了,不仅没有惊慌还面带喜气,好像在嘲笑着天年人。皇上三步走到白龙面前,摸了一下白龙的头,然后又挥了一下手,白龙退后几尺,用尾巴猛地鞭打了一下湖面,腾空而起回到了它来时的洞穴之中。由湖面飞溅而来的水打在好似灵魂出壳的天年人脸上,让他瞬间七魄归三。

很明显这是皇上故意,给他安排的一个下马威,而且效果很受用,此时天年人已经从内心里屈服了。

天年人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扭头看着周围的一切,全是古式的建筑和物品,他抽了自己一巴掌。皇上看着这一举动,以为他是在为自己刚刚的行为盘点表。天年人确定这不是梦,自己肯定是穿越了,掏出手机开机,没信号。皇上警觉的指了一下手机,天年人解释道:“放心,这个不是武器,绝对安全。”说着又将手机放回了兜里。

天年人转身对这位皇上问道:“你是皇上吗?请问现在是哪朝哪代?”

皇上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如实答到:“仙年185年。”

天年人一脸蒙圈,心想:怎么没听过这朝代,难道自己死后成仙了?到仙界了?于是诧异道:“仙界,我死后飞升了?那看你的装扮,你是玉帝?”

皇上平和的答道:“我是这里的第二任皇帝。”

还没等皇上说完天年人就抢过话来:“第二任,难道你是玉帝的接班人?西游记没写啊,也是啊,这么多年过去了,玉帝他老人家也该让位了。那你是新玉帝了,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

皇上奸笑着说:“嗯,叫我皇上就可以了。”

天年人无趣道:“这么普通的称位,怎么和人间一个体制?”

皇上奸笑着道:“人间,你还真以为你死了?”

天年人一脸复杂的表情道:“不然呢?”

为了解除天年人心中的疑惑,皇上毫不隐瞒的把仙年人都知道的事,像给小孩讲故事般耐心的告诉了他:“我们这里叫仙年,从你们世界还是战国时来到这里,然后就没有再出去过了。这里环境宜人,人均寿命都在180岁以上。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固步自封,但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美满幸福,我们也没有想过出去。我们把外面的世界称之为:天年,之前也来过两名天年人,一位叫陶渊明、还有一位叫罗贯中,你是第三个来到这里的人,但你可没有他们友好哦。”

听了皇上这么真诚的介绍,他内心感到十分惭愧。学着电视剧里古人拱手说道“非常抱歉,是我鲁莽了。”殊不知他的到来,将给仙年带来巨大的火花。

“你叫什么名字?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你这一身的伤,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皇上也没打算和他计较,还关心的问起了天年人的事。这一切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大度,而是刚刚的那一枪,让他感到了威胁,再不改变的话,仙年的太平盛世将不得存在。他知道,仙年已经落后天年几千年了,需要跟天年学习,而他就是自己最好的引路人。

天年人确认对方没有恶意,放下了戒备娓娓的道来:“我叫余松……”天年人看着皇上的眼睛说。

原来,他是一名天年的航天预备员,在训练过程中脚筋严重拉伤,不能再做剧烈运动,所以遗憾的被劝退了。退役后他申请回到老家的青狮原始森林当护林员,那天他驾驶巡逻机发现前方有一缕青烟升起,没有变大变浓,直觉判断这不是自然火灾,而是有人在生火,在这人类的禁区里,只有一种可能,是盗猎者在烤食食物。余松呼叫了指挥中心,通告了这一情况,然后自己跟了过去,盗猎者是五个人,他们发现了余松的巡逻机,用恶棍Hellion无托步枪对着巡逻机疯狂的扫射。几个回合后,盗猎者死亡一人,受伤一人,余松的巡逻机动力受损失控坠毁,幸好提前跳伞并无大碍。可偏偏落在离盗猎者不远的位置,真是冤家路窄啊,结果可想而知,寡不敌众,他被打晕后被扔到了河里,然后……就到了这里。

第二天余松的腿部红肿,出现了化脓,皇上来叫御医处理了伤口,还亲自给他开了几副药,叮嘱他这几天要好好休养。

余松打量了一下自己,欲起身感谢皇上的恩德,腿部传来的巨痛,使其冒了一头汗:“啊——,谢谢皇上!”

皇上示意他不要动:”好好养着吧,等你伤好了,先在仙年玩几天,可以活蹦乱跳了,朕再安排你回去。“

余松一拍脑门:“我还盗猎者要抓呢?这可如何是好。”

皇上挺欣赏他这种不忘职责的拼劲:“你先养好身体吧,再说了没有朕的帮助,你根本回不去。用你们的话说,你现在等于是被外星人掳走了。”

余松不知所措的啊了半天,没说出一个字来。

皇上走到门口,转身道:“你先在这里好好养伤吧,担心多了都是徒劳。”

王喜没有父皇那么保守,他觉得这是上苍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他要让余松爱上这里,在这里有所放不下的牵挂,确保余松回去后对仙年没有危险。同时派人到天年深造,用相当于未来的科技武装仙年。这是他作为一国之主必须考虑的事,于是接下来几天进行了缜密的安排。


皇宫深院,密布着错综复杂的宫殿,每一座宫殿也都雕龙刻凤、勾心斗角。哪怕是表面看上去再简单不过的构成,它的每一个小部件都是经过工匠们的灵思妙想打造而成。精于算计是他们的立身之本,所以身处宫廷的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的会去算计每一件人和事。

鬼谷活了两百多岁,皇上王喜也得到了他的真传。他的养生修身之道真可谓是妙手回春,仅三天后,余松已经可以正常走路了。剩下的内伤,只需要慢慢静养就可以了。

一周后,余松在桃花湖边活动筋骨,他身穿类似秦朝民间的男装,这让穿惯了现代裤筒的人,在外面套一长衫很不习惯。仙年只有这样的衣服,只能将就了。

余松刚走了几步,脚跟部传来舒舒麻麻的感觉,像微弱的电流在局部按摩般很舒服。他像以前在航天局那样,准备训练前热身一下。刚拉伸了一下筋骨,感觉脚上的神经损伤恢复了,不再有羁绊和疼痛感。他试着来了个一字马、腾空跃,然后高兴得在湖边跑起步来,那种喜悦仿佛得到了重生般的快乐。所谓涅槃重生就是要在非常人的苦难中沉淀,才会迎来常人所不能到达的境界和修为。

余松开始认为:这次遇难也许是上天给自己的新生,仙年就是自己的福地,当然青狮原始森林也是,不然也不会阴差阳错的来到这里。自己在这里待一辈子的话,是不是也能享受200岁的高寿。这里没有四季冷暖,只有四季如春;没有月圆月缺,只有永远的满月。所以计时用的是天年的万年历,一是简单,拿过来就用,二是好同步计算和天年的时差。

和煦的风抚摸着万物生灵,桃花的花瓣飘落到湖面,引来一群又一群观赏的鱼儿。天空的白云也跑到湖面凑起了热闹,湖面变得愈发的多姿多彩。

余松高兴得在湖边活蹦乱跳、手舞足蹈,也成为了这一大家庭中别开生面的点缀。此时皇上带着两个少年来到桃花湖边,余松也上前施礼。

“小余啊!这是我为你找的两们向导。先去散散心,有利于身体更快的恢复。”皇上很随和的说。余松看着两个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和善的交换了彼此的笑容。

“这位是我的皇子,王子熠。”皇上指着身材高挑的少年道。王子熠长身玉立,是一位仪表堂堂的公子哥,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致的白玉发冠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金色丝质冠带,在下额系着一个流花结。整体给人高贵的距离感。

再指向另一位壮如山、隔着衣物都能感觉到里面坚实肌肉感的男子介绍道:“这位是白龙部落的长子,白泽。”

白泽是一个十足的魁梧男子,身形高大强壮,双臂有力,步履稳健,身躯壮硕得好像一堵墙似的。额头宽大,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厚实,国字脸中带着稍宽的下巴,愈发显得刚强有力。

白泽的脖子上挂了一个吊坠,像蓝色的玛瑙石,形状和桃心类似,下面的尖角是打磨过的圆角,桃心的两个凸起处镶嵌着两颗大小合适的珍珠,整体像一个猫头鹰的头。听说是他父亲亲手制作,送给他的成人礼,晶莹剔透,大家都认为是什么宝石打磨成的。

余松脖子上也有一块吊坠,是一块钛钢材质的军牌,正面刻着自己穿太空服的照片,背面刻的是:此生不悔-入华夏。虽然这玩意不值什么钱,但在他们看来,可稀罕了,能将照片这么精细的画像刻在这么硬的金属上,简直就是鬼斧神工了,就这份工艺就价值连城了。

余松也不好推辞,生硬的拱手道:“多谢皇上,两位少爷好,我叫余松。”

“你好,以后我就由我来罩着你了。”王子熠见他这么腼腆,热情的用拳头在他左胸轻轻的碰了一下。

“听说来位帅哥,还是天年人。平日只是听过,今天有机会难得一见,都不通知我,可见父皇太偏心了。”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身着华丽的野丫头,听口气应该是皇上的闺女。一袭精致的粉色长袍,面似芙蓉,眉如柳,比桃花还要媚的眼睛十分勾人心弦,肌肤红润如桃,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步摇上点缀着黄金叶片和小花,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露出她因为宠爱而调皮的天性。

“你可是公主,一点不知道什么叫知书达理、端庄大方。”皇上无奈道。

“我不管,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珍宝,你们去哪?我也去哪?”公主上前挽着皇上的手开始胡搅蛮缠起来。

“不许无理取闹,怠慢了贵客看我不打断你的腿。”皇上佯喝道。

公主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调皮道:“那要看你下得了手不?”然后转向王子熠:“皇兄,我也要和你们一起去玩。”

王子熠和皇上交换了一下眼神,见父皇没有反对的意思说道:“出去不准瞎闹,一切要听我的。”

“必须的”公主坏笑着答道。

“这位是我的皇妹,王子菲。”王子熠转向余松介绍道。

白泽见公主闹得差不多了便上前道:“拜见公主。”

“趣哥哥,你可是我的人,你得替我说话。”公主说完便拉了一下白泽的衣袖。

“菲儿,注意场合”皇上制止道。

“我们从小都是有娃娃亲,迟早要成亲的,害什么臊”公主吐了吐舌头顶嘴道。

余松连忙施礼:“公主好。”

公主一听:“啃-”了一声,“嗯,你好,你好!”不是应该说拜见公主或给公主请安之类的吗?见皇上和众人都没觉得什么不妥,估计天年都是这么打招呼的吧。

“熠儿,看好你妹妹,她敢造次,回来告诉朕,关她一个月的禁闭。”皇上补充道。

“是,父皇。”王子熠向皇上施礼道。

说完一把拉过余松的手:“别理她,我们走。”

四人出了御书房,皇上来到桃花湖边,清风略过波光粼粼的湖面,烟斜雾横。他望着白龙的方向露出狡诈的笑,身为帝王,他深谙御人之道。在他心中天年算不上完美,但就像一位披着盖头的新娘,那种给人的朦朦胧胧的想象空间,是每个人都无法抵挡的。即使他身为一国之主也不例外,他就算是有心亲赴天年,可是那把龙椅就像胶水一样,粘住了他蠢蠢欲动的脚步。

因为皇宫在山腰上,这里没有什么京城,所以要热闹就得去蓬莱了。四人骑着马沿着盘山路环绕而下,出了宫门,云梦山脚下是环山的河流,四人骑马从东边的小桥出发,一路衣飘发飞来到了蓬莱山下的集市。和电视剧里看到的繁华景象无异。

余松东瞅西望的没有发现摄像机,心想我是真死了,还是真穿越了,还是这世上真的存在世外桃源?古代和我的世界最大的差别就是,在他的认知里古代和现在最大的区别就是有合法的妓院。如果有就是穿越了,没有就是在做梦。

余松很突兀的问道:“你们这里有妓院吗?”

王子菲和白泽一脸懵:“妓院是什么?”

王子熠从小就学习过很多别人读不到的书,这些书都是来自天年的,所以他当然知道:“这个起源于秦国,当时是为了吸引各国的商人到秦国经商实行的政策,而从事妓院工作的大多是生活所逼,才被卖到了妓院。在我们仙年人人丰衣足食,没人会因此卖儿卖女。”顺便还打趣道:“再说了,你见过《西游记》的天庭里有妓院吗?”

余松很是诧异,罗贯中是来到仙年过后才写出的《西游记》,仙年怎么可能知道,对,罗贯中后来肯定回来过一次,不然仙年的人怎么知道他写出了《西游记》。

余松见前面的楼里,一大群女的围观着什么?和电视里的买笑寻欢之地无异。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在招呼过往之人进店听书吃酒。于是便指着那边说道:“那,那前面的异香楼是干嘛呢?”

王子熠没憋住笑着说道:“走,爷带你去那花街柳巷消遣消遣。”说完就把手搭在余松的肩膀上朝那边走去。虽然是皇族,但一点都没有给人以距离感,也许仙年就是这样的吧!

原来这是一家饭店,老板会经常请一些人来这里弹琴或说书,以此吸引顾客。此时正有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坐在一角,被众人围了个水泄不通。那位公子放下茶杯,手持折扇,一敲桌子继续说道:“武松大脚一挥,朝着老虎脸门上、眼睛上只顾乱踢。那老虎不断咆哮着它的愤怒,四个爪子把身底下都刨起两堆黄泥,挖出了一个大土坑。武松使劲把老虎的头按进黄泥坑里去。那老虎被武松打没了些气力,动弹不得。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腾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用尽平生之力,只顾一顿暴揍。五六十组合拳下来,那老虎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没了动静,只剩口里还喘点气。

王子菲不屑道:“又是这个满嘴跑火车的骗子。”

白泽反驳道:“不要嫉妒人家的才华。”

听书间王子熠拍了一下余松的肩膀问道:“你们那边的人应该听过徐福吧?”

余松诧异道:“听过,历史课必学,他的失踪到现在都是千古谜团,他的仙丹到底炼成没有?”

王子熠指着众星捧月的徐明博说道:“那位就是他的孙子:徐明博,一会你问他吧。”

余松嘴里喃喃嗫嗫着:孙子?第几十代孙子?

王子熠见他疑惑接着夸道:“他可是我们仙年诗词满腹的才子,还经常发明一些小玩意。俘获了万千少女的芳心。”

“花心大萝卜,还是我们家白泽好。”公主挽住白泽的胳膊酸道。

“你就嘴贫,人家发明的天灯,逢年过节,你还不是玩得不变乐乎的。”王子熠公平的说道。

“武松放了手来,拾起之前打折的哨棒,又打了一回。眼见气都没了,方才丢了棒,寻思道:‘我现在就把这老虎拖下冈子去?……’抽血泊里的双手来提时,那里提得动。原来使尽了气力,手脚都苏软了。坐了半歇,寻思道:‘天色看着快黑了,傥或又跳出一只老虎来,我怎地斗得过?且先下冈子去,明早再来办你。’拿出石头边的毡笠儿就往山下走,可偏偏就是,你怕啥他就来啥,没走几步,只见枯草中又钻出两只老虎来。武松惊道:‘完犊子了!我今天要交待到这里了!’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听众们一阵唏嘘,也有人哀求着,继续讲吧!徐明博放下茶杯一抬头,看见王子熠招手,拨开人群就冲到了四人身边。打趣道“殿下,又来体察民情了?”用拳头轻轻的在王子熠和白泽胸前虚捶了一下。

“大才子,又在编故事骗这些无知少女。”公主俏皮道。

“参见公主,这可不是我编的,我要有那本事就好了。这还不是上次殿下带给我看的,一本叫《水浒传》的书,太精彩了,看得我都热血沸腾了。主要讲的是108位好汉被当时的朝廷逼上梁山,不得不造反的故事?”徐明博赶紧求饶道。

“哦,造反这种东西就可以乱讲的吗?你该不是有贼心了吧?”公主佯装厉声不怀好意的反问道。

“公主莫要误会,这只是小说而已,供大家茶余饭后娱乐的谈资。”徐明博着急忙慌的解释道。

“菲菲,不要造次,你忘了父皇是怎么交待的了?”王子熠赶紧解围道。

徐明博顺势给公主一个台阶:“公主教训的是,是在下考虑不周。”随后目光瞥见余松时:“这位是?”

王子熠介绍道“这位可是我们仙年的大贵客余兄,我们都是来给他当陪游的。”徐明博虚捶了一下余松的肩膀:“余兄好!”

王子熠又接着对余松介绍道:“对了,这位是我们仙年的一号大才子,徐明博。旁边这位是他的保镖兼助手:楚青松。身手了得。”只见一位身材适中的少年站在徐明博侧后方。楚青松碘笑着点头示意了一下。

余松连忙应道:“你好,你好!”徐明博面如冠玉、目如朗星、鼻若悬胆、风流倜傥、眉目疏朗、才高八斗是一位难得的才华与容貌兼具的美男。

徐明博兴致勃勃的问道:“那有什么安排?来招待这们兄台。”

王子熠揽过余松的肩笑道:“那必须是仙年最有特色的,部落一条龙。两天前就安排好了,走,去白龙斗兽场。"

王子熠对徐明博打趣道:“余兄可是你爷爷的小粉丝啊!”

余松忙拱手道:“幸会,幸会。”

徐明博把手挽到余松的肩膀上:“跟我说说你这些未来人都了解些什么猛料。”

未来人?看来前几天他们几个没有少探讨自己。

余松有点兴奋的正色道:“你爷爷师从鬼谷,后来做到了秦朝宰相,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人物……”

说话间楚青松已经牵来两匹马,六人集体上马,出了城穿梭在林间大道,向着常柱山挥鞭绝尘。


如果一辈子生活在仙年,只要你不出海,你就注定一辈子见不到任何大风大浪,你会毫无悬念的平安、健康、祥和的过完一生。乍一听似乎还挺美好,但往往就有人不甘于这样的平淡,渴望轰轰烈烈的走一遭。

生活在群居的社会里,人们的内心都不甘于平凡,总想比周边的人过得好一点,哪怕自己已经很好了。欲望这东西就像一只毒手,拼命的把人往深渊里拽,而且被拽的人还很享受这个过程。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修行之人大多在深山老林的原因。郑智化有一句歌词写得很好,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找回我自己。

一群少年意气风发的穿行在绿林之间,迎面的风见过他们都笑出了声音。“快看,前面就是常柱山了,斗兽场就山下。”白泽兴奋的用马鞭指着前方,扭头向余松大声介绍道。

当年白龙部落选山的时候,就是看上了南边的常柱山,这山在海边,无论是陆地狩猎还是下海捕捞都非常方便。土著的族长也不笨,这片海域还盛产珍珠,生存价值极高。然而选在青山秀水边的徐福也不笨,他是来享受的,而且又不需要靠体力劳动为生,所以居住环境是首选。皇上的云梦山,那就是命脉所在了,他占据了绝对的地理优势,是仙年与天年的唯一出入口,还有白龙神兽加持,当之无愧的天选之子。

斗兽场在临海一侧的山脚下,错落有致的石头建筑,活生生的一个缩小版的罗马斗兽场。

场内已经坐满了白龙部落的族人,四位壮汉手持长矛守护在主观礼台旁。族长正悠闲的吃着水果,旁边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螓首蛾眉,肤若凝脂,如此美丽不可方物。

白泽一行人在斗兽场外下马,几位部落的壮汉上前把马牵到一边,他们径直的向主观礼台走去,一一向族长行礼问好。

拜见族长,拜见父亲大人,族长好,各种问候寒暄声同时扑面而来,把族长高兴得合不拢嘴。族长目光停在了余松这张陌生的面孔上,满脸笑容的问候道:“大伙好!这位少年就是天年来的贵客吧?”

余松也不好扫兴,恭敬回道:“晚辈前来叨拢,还请海涵。”这套官话应该在天年没少看电视剧。

族长大声笑道:“哪有,天年来的人能光临我们部落,那都是天赐的恩情,我们可不敢怠慢。”

余松可不笨,听着这话里话外,有点皇上安排的意思。也罢,就安安分分的当个宾客吧。

“一切听从族长的安排。”余松微微向族长这边欠身道。

白泽看到妹妹也在,便问道:“小宇怎么也来了?”看来大家都对天年人好奇心很强嘛。

白宇和白泽是一对龙凤胎兄妹,但长相和身材相差较大,这种情况在双胞胎中是很少见的,少见不代表没有,时间长了大家都接受了这样的存在。

白宇调皮道:“听父亲大人说:哥哥你今天要表演绝活,我这个做妹妹的怎么能错过。”

“参见姐姐!”王子菲走到白宇身旁欠身道。

“妹妹,来这边坐。”白宇挽起王子菲的手笑道,那玉颜一展,说不出的明艳动人。

王子菲马上就和白宇八卦越来:“那位是天年来的人,叫余松,可有趣了。他们可以把人像刻在金属上,就和画上去的一模一样,太神奇了。”

白宇一边听王子菲八卦,一边向余松看了看。此时正好和余松的目光碰了个正着,两人都把目光收了一收。这一刻他们俩好像上辈子见过,感觉这事是说不清楚的,还是那个古老的哲学问题: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

余松来不及多想,为了不让大家尴尬,腼腆道:“给姑娘问好。”

王子菲和白宇低笑着。白宇看他这么害羞立刻应了一声:“公子好,公主说你有个金属画像,可以给我开开眼吗?”

在部落里大家的交流都是直来直往的,没有太多遮遮掩掩、勾心斗角。只有当你遇到自己喜欢的人,才会举止失常,这好像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如此。

余松赶紧解下脖子上的军牌,递了过去。

白宇在接过军牌时,无意间触碰到了余松的手心。那份柔软的温度瞬间传遍全身,这也许就是触电的感觉吧!

余松打量着白宇,她身姿婀娜透着古典美。阳光穿过她的发捎,瞬间有种一眼万年的感觉。

白宇把军牌捧在手心里,仔细观察着:“好精细的雕工,恐怕只有造物者才有这样的技艺。你是个雕刻艺术家吗?”

“怎么这么问?”余松疑问道。

“这么精致的雕像一定价值连城吧?”白宇好奇的问道。

余松苦笑道:“哪有?不值什么钱的。这不是人工雕刻的,是用激光雕刻的,需要用手机对着人物拍一张照片,然后把照片输入电脑,通过一系列的参数设置就可以雕刻出来了。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他的这番话,把大家听蒙圈了,都不知所云。“这里没有手机,所以做不了,非常抱歉。”

白宇和大伙一样,虽然没听懂,但都知道一点,就是在这里做不了,于是有点小失望:“哦!那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一名航天员。”余松跳过了自己后面做了一名护林员的事,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脚已经恢复,他如果回到天年就去申请重回航天局。

“航天员是做什么的?是上天吗?”白宇一脸不可思议的问道。

“嗯,差不多吧,到天上做一些科学研究。”余松解释道。

白宇惊讶得下巴就快掉到地上了。“还真是上天啊!那你能给我们展示一下吗?”

“这……这么跟你说吧,徒手是上不了天的,我们需要乘坐火箭、航天飞机之类的航天器才能飞上天。”余松尽量说得简单明了些。

“听着好复杂又好神奇,那你回天年的时候,可以带上我吗?感觉好好玩。”白宇顺口就说道,说完用手捂了一下自己的嘴,仙年这地方还没听说过有谁走出去过,立马补充道:“不去也行,你要是能回来,给我带一块回来就行。”

听白宇这么说,余松内心高兴得小鹿乱撞,可这是不现实的事。他很快把激动的心干静下来,把一切毫无痕迹的隐藏到那礼貌的微笑里。

“这个我就做不了主了,天年也没你们想的那么好,我们要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喝一口干净的水、吃一口健康环保的美食都是一件非常奢望的事。”

余松都没忍住又多看了几眼,正好又被白宇转过来的目光撞了个正着,就像小偷拿着主人的宝石,被发现后说:我是想帮你鉴定一下宝石的真伪。一样既心虚又害羞,白宇送来一个礼貌的微笑。余松立马败下阵来,只好把目光转向斗兽场。渴望的目光像被砍折了的刃,没有勇气再看向她,但心里已经深深的烙下了她的容颜。尽管爱意浓浓,毕竟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好把这份爱偷偷的埋进心底。

族长向右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道:“几位落座吧,大家都等了好一会了。”几人移步坐到了旁边贵宾席。

徐明博奷笑着拍了一下余松的肩膀道:“花为阳光开,不为路人笑。”

余松有点摸不着头脑应了一句:“是啊,今天天气不错。”

徐明博苦笑着摇了摇头。

说话间赛场边一个壮汉有节奏的擂起了鼓,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白泽和族长交流了一下眼神,族长向他挥了一下手:“去吧,白龙部落的勇士。”

中午的阳光从斗兽场的正门照了进来,两位少女的嘻笑声把整个斗兽场的人海染成了金色。


白泽向族长鞠了一躬,转身向斗兽场走去,从海边刮过来的风,吹得全场的旗帜猎猎作响。衣角翻飞,发丝飘飘,雄壮的英姿迷倒万千少女,公主也痴迷的犯起了花痴。

到了赛场边上,白泽一把脱掉外衣扔在兵器架上,露出他成块结实的肌肉,现场一片欢呼雀跃。白泽从兵器架上拿起刻有白龙头像的盾牌,抚摸了一下,另一只手拿起一把剑,有点像秦剑,毕竟仙年人大多是从那个年代移居过来的。白泽用剑敲击了几下盾牌,发出沉闷的声响,赛场上的人开始集体呐喊:白泽,加油!白泽,加油!一声热血沸腾的、力量与力量的较量即将开始。

斗兽场中央站着一个手持小旗的人,拿着一个简易的铁皮喇叭喊道:“有请我们白龙部落第一勇士:白泽——。”主持人故意将这个尾间抢得很长,斗兽场设计得非常精妙,主持人所站的位置,声音通过周围建筑的反射后,在这空间内显得特别洪亮。全场观众欢呼雀跃着叫到:白泽、白泽、白泽。现场一片沸腾。

主持人把左手的小旗放平,可白泽没一会就将盾牌和剑放回了原处,径直地缓步向赛场中央走去。

主持人目瞪口呆,结巴就快掉地上了,他瞪大了眼睛激动的喊道:“天啊!他。他放下了武器,这是要徒手斗牛吗?”白泽对他点了点头,潇洒的走了过去。

主持人得到白泽的确认后,再次高呼:“我们的勇士要徒手斗牛,大家一起为我们的勇士,呐喊助威,白泽、白泽、白泽。”现场再次沸腾。

公主有点担心的看向族长,这可是他的未婚夫,怎么能这么冒险。白龙部落族长的位置,将来迟早是他的,没必要这么拼,想到这里公主焦急的转看向族长。

可坐在观礼台上的族长向她投来了骄傲的目光,似乎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公主使劲的拽着白宇的手,手心微微的渗出了汗,白宇拍了拍公主的手,安慰道:“放心,我哥是部落的未来,主会保佑他的。”

公主心里还是没底,只能在心里为他祈祷,关切的注视着走在斗兽场中间的白泽。

余松心想白泽虽然魁梧强壮,但要徒手单挑一头巨大的公牛,这和鸡蛋碰石头无异,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估计原始的快乐就在于享受和欣赏这样的暴力美学吧!徐明博等人见状也是一脸惊愕。

所有人眼中的不安与紧张都在族长自豪的眼睛里找到了定心丸。

孰不知白泽自出生开始都是众人眼中的一个怪胎,出生当天发生了大地震,持续了一周,有人私下议论这是厄运的征兆。当天他们出生的可是一对龙凤胎,怎么就没人说白宇的不好呢?看来人长得好看,做什么都是对的。族长却向族人讲到,这是喻示着我白龙部落将出一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白泽从小跟随父亲在丛林里长大、搏斗、捕猎、骑马、射箭样样精通,身体异常健硕,白泽十岁那年就可以举起一头大野猪。

主持人把眼神望向白泽大喊道:“准备好了吗?”白泽再次坚定的点了点头。

一阵飒爽之风应景而生,主持人手中的小旗迫不及待的向本场的两位主角招了招小手。

主持人立马把头扭向另一面,右手高举的小旗唰的一下落平,对准了右边看门的两个门童,门童收到指示在两边奋力拉动绳子,铁门缓缓升起,黑暗的门内,传来野兽般沉闷的鼻响。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屏住呼吸,死死的盯住那个黑不见底的门洞。

此时主持人急退了几步,然后转身小跑到了斗兽场边的护栏外,像一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把脑袋趴在护栏上等待即将上演的精彩好戏。

铁门完全打开后,伴随着一串密集而沉重的蹄踏声,一头雄壮的公牛像箭一般对准白泽飞射了出来。哒,哒,哒,哒哒哒……的踩踏声,像一连串密集的机关枪在对着敌人疯狂的扫射。

公主看到如此巨大的公牛,来势凶凶,按奈不住的惊呼了一声,站了起来。

主持人立马精神了起来:“哦!今天的公牛像飞驰的箭矢,对着白泽直冲了过去。”

距离越来越近,白泽似乎没有要躲开的意思,以前有盾牌的时候还可以硬扛一下,难道现在要用肉身和公牛硬碰硬吗?大家都心里一紧,都为他捏了一把汗。公主更是着急得跺脚道:“躲开啊!”白宇也跟着紧张起来,和公主的手都捏出汗了。

主持人观察着白泽的动静:“面对如巨石滚来的公牛,我们的勇士心有沉着,他准备坚如磐石地正面迎战吗?”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白泽猛的一个弹跳,腾空而起像蜻蜓点水般踏了一下牛背,然后平稳落地。公牛扑了个空,来了个180度的大回旋,低着头,后蹄把地下的土刨了个大坑,锚足了劲再次向白泽飞奔而来。

公主和白宇都长舒了一口气,族长更是骄傲的挥了一下权杖,全场叫好声不断。

主持人惊呆了:“哦!我们的勇士调戏了一个公牛,不妙的是,公牛好像被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

就公牛在快要近身时白泽突然侧身,还不忘踢了一脚毛牛的小腹,让其在地上小滚了圈。白泽大喝一声,高举双手向周围的旅人们炫耀。

王子熠、余松、徐明博等人激动得站了起来,无不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主持人见状也激动的跳了越来:“哦!我们的勇士把公牛踏了个狗吃屎,显然是愤怒充浑了它的头脑,接下来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悬念了,大家看公牛都有点站不稳了。”所有观众都爆发出了嘲笑的声音。

公牛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愤怒的打着鼻响,红着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白泽身后偷袭而来,观众一脸惊愕,倒吸一口凉气,没了欢呼。

公主和白宇都放开了手,做作喇叭状大喊:“转身——转身——”

白泽感觉到了不妙,幸好他及时的张腿腾空,坐在了毛牛背上,气得毛牛前后腿一阵狂蹬。白泽被搞得有点天旋地转的,差点就掉了下来,头晕得就想吐出来。

“我们的勇士像驯马一样,骑在了公牛背上”主持人兴奋的大叫着:“不好,我们的勇士摔了下来,快快快站起来,公牛来了”

公牛抓住时机扭头就撞了过来,还好距离近,力道不是太大,白泽及时用双手抓住了两支尖角,勉强站立后,对公牛的暴击,毫无还手之力,眼看公牛越跑越快,自己再不脱身等待自己的就是变成一张糊在墙上的肉饼了。

此时所有人都秉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的盯这焦作的一幕。

公主额头都急出了一条青筋:“快躲开啊——”

族长看着公主着急的样子,对她的表情很满意,微微一笑继续不动声色的看着斗兽场。

只见白泽双脚向地面猛蹬,终于蹬出了一个着力点,刹那间双臂的肌肉暴起,犹如注入了洪荒之力,翻身上了公牛的背,双手放开牛角,踢了一下牛背再次腾空而起,公牛刹车不及,硬生生的撞在了巨石堆彻而成的墙上,双角瞬间折断,头上不断的滇出血来。

也许是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全场安静得一个心跳声都没有。

终于主持人打破了这样的宁静,第一个喊出了:“白泽、白泽、白泽。”

全场这才像被解了穴一样,恢复了欢动。

白泽还不忘像体操运动员一样,来了一个稳稳的落地敬礼。

全场再次欢呼、呐喊,白泽、白泽、白泽。看得所有人都热血沸腾。

公主和白宇激动的抱在了一起,热泪盈眶!

族长起身喊了一句:咕咔!此战自己的儿子用实力征服了所有族人,他能不自豪吗?在这种原始部落里,强健的体魄才是征服一切野兽的根本,这才是他们崇拜的英雄。

全场伸出双手,竖起了大拇指。跟着呐喊:咕咔!咕咔!咕咔!就在这时公主冲到了白泽身旁:“没有受伤吧?”抱住了一身臭汗的白泽。

白泽没有回答,捧着公主的脸亲了一口,在会场族人的注目下,牵着公主手朝着主观礼台走去。

徐明博、楚青松、余松也相互击掌呐喊,合着欢呼声回荡在这个斗兽场的上空。


白龙部落和皇族早有婚约,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这是部落的骄傲,部落也因为有如此强大的勇士而感到骄傲。明眼人可能知道,正是因为部落的战斗力高,皇族才用联姻的方式安定白龙部落。仙年建国之初,部落里所有人都大字不识,一直都是别人眼中的笑柄。通过上百年的学习,虽然读书识字有了些许提升,但与蓬莱人和云梦人相比,还是有天壤之别。所以只有部落长期保持自己的战斗力方面的强盛,才能赢得所有人的尊重。如今他们有如此勇猛刚毅接班人,这是部落可以保持长盛不衰的希望和实力。部落所有人也可以跟着享受荣光,至少别人在说你是个野蛮子的时候,会掂量掂量自己的身板扛不扛揍。

白泽来到观礼台和众人一一击掌庆祝,族长也大笑着上前给了白泽一个大而有力的拥抱,并在白泽的额头亲了一口。

上百顶帐篷呈星状分布在一个长满青草的斜坡上,像极了一朵朵巨大的蘑菇。族长夫人已经备好了午餐,等候在主帐篷外。族长出了斗兽场,坐着马车绕着常柱山来到了他们的部落居住地。其余人有马的就骑马跟随,长队的人马带着滚滚烟尘,像打猎丰收回归的场景。族长夫人热情的接待所有人,族长夫人手里拿着一根柳条,旁边有一名随从端着一盆水。在族长的引荐下,夫人一一上前用柳条沾水洒在大家的额头和脚上。这应该是部落给客人接风洗尘的意思。

礼毕大家一一入席。族长坐上座,其它人在下面分两排依次排开。每人一个小桌案,有酒有肉有水果。

余松望了望帐篷内没有设女座,估计公主和白宇在另外的帐篷用餐,两人顺便还有很多小八卦。

族长举杯站了起来,红光满面的脸上写满了高兴。大家也端起酒杯跟着站了起来,“今天非常高兴,我说两点,一是为了欢迎我们远道而来的天年朋友,二是庆祝我们诞生了一位徒手斗牛的勇士。”

说完又喊了一句:咕咔!然后一饮而尽。

所有也跟着喊了一声:咕咔!一饮而尽。

族长再次端起酒杯看向余松:“我们白龙部落,乃至我们整个仙年,能有今天的丰衣足食、安康太平,离不开天年人带来的智慧。来我们再敬天年人一杯。”

说完又喊了一句:咕咔!然后一饮而尽。

所有也跟着喊了一声:咕咔!再次一饮而尽。

族长放下酒杯看向余松:“这位小余啊!多吃点肉下午还等你露一手呢!”

余松从小就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根正苗红的花朵。毕业都是在系统里工作,涉事不深,所以在大多交际场所,从来只有被动应酬的份。

余松疑惑的起身:“我这小身板就不敢在族长大人面前献丑了。”俯身端起酒杯:“虽然我身上还有点小伤,但为了表达对您的敬意,晚辈在这里敬您一杯!”说完便一饮而尽。

族长也端起酒杯意思了一下。

“余兄,不要急着推辞,也不必太过担心,不是什么体力运动,主要是灵活性方面的。”白泽见余松有点不好意思便劝道。

“白兄,来我敬你一杯,今天的斗牛看得我热血沸腾,力大猛于虎啊!实在令小弟佩服。”说完便一饮而尽。

“哪里!哪里!”白泽客气了一下,也一饮而尽。

“白兄是我们仙年的驸马,也是白龙部落当之无愧的大英雄,我们一起敬白兄一杯。”王子熠说完又喊了一句:咕咔!然后一饮而尽。

众人也跟着喊了一声:咕咔!再次一饮而尽。

徐明博急不可待的看向余松说:“余兄,给我们讲讲天年这些年有什么新玩意,或是带了什么好宝贝,拿出来给大家开开眼。”

余松放下酒杯转向徐明博道:“让徐兄见笑了,各位长辈,小辈是偶然落难至此,孑然一身。承蒙皇上救治,方才捡回一条小命。”

余松俯身端起酒杯继续道:“天年的一切几乎都要靠电和油驱动。”说着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大家看这个叫手机,通过这个,可以和千里之外的人进行通话,但现在没电了,开不了机,就是废铁一块。”

大家都好奇的看着余松手中的小物件,徐明博上前道:“可否借我瞧瞧。”余松直接递给了他。

徐明博拿在手机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仿佛在研究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这材质到真没见过,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徐明博是一个喜欢动脑的人,对新事物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和动手能力,他也是看了三国演义后发明了天灯。鉴赏完毕,大伙轮流传阅了一会,最后回到余松手里。

族长好像对这玩意也表现出了好奇:“小余兄弟,可否把它借我见识一下?”

余松把手机递到族长面前惶恐道:“这是我的荣幸,不敢造次。如果族长喜欢,就送给族长大人了。”

族长接到手里仔细翻看,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我只是好奇罢了,这东西我也不会用,就不糟蹋好东西了,再说君子不夺人所爱,你有这份心,我就很高兴了。”说完就把手机还给了余松。

余松收好手机继续讲到:“皇上对我有再造之恩,各位对小弟又照顾有佳,这份恩情,小弟莫此难忘,来小弟敬各位一杯”话毕再次一饮而尽。

余松放下酒杯:“仙年果真是一个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世外桃源,我心往之。虽然天年陆地有日行千里的汽车,上天有飞机火箭,下海有轮船航母潜水艇,但也有永不停息的纷争。想呼吸一口干净的空气、喝一口放心的水都是奢望。总之各有各的好。”

众人听得懵圈。

徐明博再次接话道:“虽然我们听不懂,但都知道肯定是好东西。就拿30多年前到访的罗贯中来说,他教会我们的四大发明,造福了仙年所有人,我们这里学的千字文、弟子规、史记、资治通鉴、包括我早上讲的《水浒传》这些,都是吴承恩凭记忆写给我们的。”

余松若有所悟道:“原来如此,《西游记》的灵感来自于此。”

王子熠对族长微微施礼:“这里的一切都是秦初时的水平。我们的祖先都是从战乱中走过来的人,我们更珍惜眼前的和平。”

说着再转向众人:“虽然没有那么多相对诱人物质生活,但我们有永世的和平。人们的幸福感不比天年差。”

徐明博也应道:“没错,有,则庆幸;无,也不强求。”

族长举起酒杯道:“文皱皱的扯这么多干嘛,遇上了就是缘分,来,为我们的相遇干杯。”

看来所有的游牧民族都这么豪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家交往没有尔虞我诈、只有坦诚相对。

酒足饭饱后,休息了一刻钟左右,大家在族长的带领下,信步来到了海边。湛蓝的天空,被浸蓝的海水,金色的沙滩,一眼能看到底的海水,这里的一切就和没有污染过的人心一样简单美好。

沙滩上有一个搭好的看台,遮阳亭上的纱幔在风中和大伙招手。两边是翘首以盼的族人们。看台下还是上午的那个主持人,仍然手持小旗,他的旁边有间隔放置的三个石球。

三个石头打磨得非常光滑,和脑袋差不多大小,就像一个现代的大皮球。

族长来到看台中央落座。公主、白宇、白泽、王子熠等人坐在后台的佳宾位。

和柔的风扬起沙滩上的旗帜,一场别开生面的表演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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