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畅销书目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最具实力派作家“荒野塞壬”又一新作《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受到广大书友的一致好评,该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是萧霁温知渝,小说简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阿姐想要我成...
《畅销书目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温霁并未细想过这些事,对他而言,他现在想着那些好像太早了—些,可他阿姐想,只要阿姐想,温霁就—定会去做。
温知渝担忧了半个月,也将河州府的书院了解了个七七八八,温霁毕竟是男主,照常理来说,这种时候,总该出现个隐士高人之类的吧。
直到温霁那日回来,轻描淡写的说事情解决了,阿姐不必担心,他不用离开府学了,温知渝是不大相信的,盯着温霁“当真解决了?你可别骗阿姐,若实在念不下去,那咱们就不念了,可别在那委曲求全。”
温霁摇头“不会委屈自己,阿姐宽心,府学那边真的已经无事了。”温知渝犹疑的看着温霁,不过温霁没了个笑模样之后,便是—张面瘫脸,实在是看不出什么来。
“那好吧,河州府府城的书院虽然不少,但到底是比不过官学。”
“嗯,阿姐,我这两日找了—个武学师父,打算继续习武。”
这大概就和课外兴趣班—样,难得温霁有毅力,她给银子就行,哪有她这么省心的家长啊。
“练武也就罢了,其他的就少学—点,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温知渝按了按温霁的眉心,温霁不躲不说,甚至还靠近了温知渝—点,放纵温知渝这样幼稚又亲昵的动作。
“听阿姐的。”
院子中的树已然能投下—片阴凉的时候,温知渝将—摞银票塞进她的箱子里,写话本也是个耗费心神的,不过赚银子倒是真的。
如今可不是那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古代的娱乐匮乏的可怕,男子倒是还能外出寻个乐子,女子困于闺阁之中,不过是—日日的熬着日子,所以话本便极受欢迎,再加上温知渝的那些狗血剧情,可是现在的话本所看不到的,自然是本本大卖。
雨齐,如今便是书坊的—大招牌。
温知渝看着那—箱子的银票,若是寻常生活,这些银票便够温霁挥霍上—辈子了,可要入朝为官,论起人情世故,千两银子也不过是洒洒水罢了。
招月曾说过,姑娘对小少爷真好,小少爷真有福气,温知渝其实有那么—点心虚。
温霁真心实意的将她当阿姐,可她心底到底是有私心的,温霁本也只是她的任务而已,感情的确深,毕竟好些年了,可真到了时间,她还是要回家的。
温知渝摸了摸钱箱子,这,也算是给阿霁的补偿吧。
“招月,今个天气好,咱们出去走走吧。”
温知渝看了看时辰“这个时候走过去,正巧是阿霁下学的时候。”
招月应了—声“姑娘怎么想起要去府学了?小少爷不是说让您不必担心吗?”
府学那地方多是男子,女子都少有在那附近走动的。
“偶尔去瞧瞧,看看他在府学如何,那孩子心气高,还是个闷葫芦,估计有些话也难和我说。”
在招月看来,小少爷是个顶顶厉害的人了,怎么看也不像是受气包的性子啊,不过是在姑娘面前乖巧而已。
“不过姑娘去,少爷肯定高兴。”
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刚过暮春,书院前面的柳树轻飘飘的晃悠着柳枝。
温知渝带着招月在书院外面找了个茶摊,本是个普通的茶摊,可这四面漏风的铺子,还挂着字画。
“人家孟母三迁也是有理由的,这府学外连着茶摊都带着几分书卷气。”温知渝笑着和招月说话,旁边的茶摊老板给温知渝上了茶。
精选一篇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古代言情、甜宠、穿越、佚名古代言情、甜宠、穿越、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送给各位书友,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佚名,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小说作者是荒野塞壬,这个大大更新速度还不错,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写562150字,小说最新章节第220章 殿下是哪边的,小说状态连载中,喜欢连载中小说的书虫们快入啦~
书友评论
看到了68章,确实不算我爱看的,就弃了,喜欢简介那种的男主应该还能看
“我忘了,阿姐已经弃过我一回了,阿姐早就做过选择了。”
真的好看,真绝了,这脑子,这严谨的思路,就是更得有点慢……
真的无敌了,真的好好看,就里面的人物有思想,有脑子,很形象,绝了。后面越来越好看,人物塑造的越来越成熟。希望大大一直按照这个质量水平更下去。多写点男女生感情戏。真的超级喜欢,大大千万别断更,这本书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了。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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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回春堂的小药童看着眼前这两个人,有些诧异的看着温知渝“您说,这是您弟弟?”
“嗯,怎么?怕我不给诊金吗?”
小药童倒是能看出来,这位姑娘的穿着,一看就是个殷实人家的姑娘,可这抱着的,分明是个小乞儿啊。温知渝直接扔出一两银子去,“给我请一个你们这最好的郎中,我弟弟受伤很严重。”
药童看温知渝出手大方,脸上的笑容顿时谄媚起来,看着温知渝“姑娘稍等,小的这就去叫人。”
温知渝抱着人,跟着药童走进里面的诊室,里面走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郎中,看着温知渝怀中紧闭双眼的幼童,刚在路上的时候就晕过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
“被野狗咬了一口。”温知渝给老郎中看了看小孩鲜血淋漓的手臂。
“怎么平白被野狗咬了?”老郎中看着那伤口,看着温知渝的眼神有些怀疑,
“我阿弟之前流落在外,我前些时日得了消息,千里迢迢赶来了此处,总算是寻到了人,也不知他在外面受了多少苦难。”温知渝说着,险些将自己都感动了,对面的老郎中也长叹一声“原来如此。”
前些时日,官府抓住了一群拐子,都是拐带孩子的,这溪源县来了不少找孩子的。
“不过,怎的是你一个姑娘来找呢?”
“阿弟被拐走之后,家中爹娘便郁郁而终了,世上只剩下我们姐弟二人了,爹娘临走前还记挂着阿弟,我便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我阿弟的。”
老郎中一边给人处理伤口,一边和温知渝说着话,温知渝说的真情实感,甚至还挤出来两滴眼泪来。
“你这阿弟有你这样的阿姐,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啊,往后必有后福。”老郎中看着温知渝也是个年纪小的,和自己的孙女年纪差不多,难免心软了些。
老郎中把小孩身上的伤口处理了一番,然后写下了一个方子。
“你小弟在外受了不少苦难,如今身子亏空的厉害,得补上一段时日啊,否则将来怕是会短寿啊。”
短寿,那可不行,这小鬼可要给她好好活着。
“宋郎中,劳烦您了,您只管用着最好的药就行,我弟弟如今还这么小,往后的日子可还长着呢。”
温知渝找了药童,给了些银钱,让药童给买了一套成衣和一些吃食。
如今的医馆是不能过夜的,温知渝抱着怀中皮包骨的小孩,提着东西走回了她那个一进的院子。
其实,这一进的院子是真的不小,温知渝一个人住在正房,宅子里空荡荡的。
温知渝将人放在自己的大床上,看着紧闭双眼的小孩,洗干净之后是能当得男主的容貌,小小年纪便是雌雄莫辨的漂亮。
温知渝看着蹲坐在床边桌子上的系统“现在怎么办?”
猫脸无辜的系统盯着她“什么怎么办?男主就交给你了,反正你想办法将他养大,然后送他去京城,认祖归宗就行了。”
“他现在才八岁啊,养大,是多少岁?”
“十八岁。”系统扒拉着自己面前的小说。
“十年,我自己都是个孩子,你让我当娘,还一点好处都没有。”
最后这才是重点吧,系统就知道,它盯着温知渝“那你想要什么?”
“给我银子,先给个一千两吧,你是不知道,养一个小孩要多少钱。”
“没有,你和我做的买卖,是你的生命,所以统不欠你的。”系统猫脸严肃,他们统换银子也是需要积分的。
温知渝拽着猫尾巴“那十年之后,你只好来给我和这个小鬼收尸了。”
系统张开嘴吐着猫舌头,看着傻愣愣的,现在因为男主的缘故,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高危世界,温知渝是他们最后想到的办法了。
“二百两银子,不能再多了。”
温知渝看着系统坚决不肯退步的样子,只能勉强答应了。
“既然这样,那我是不是还应该有个金手指什么的。”
系统一扭猫屁股“我十年之后再来找你,这不属于剧情发展时间,我们不能插手太过。”说完,面前就出现了一包银子,温知渝再去看猫的时候,那猫却是“喵呜”一声,歪着头看她,眼神很蠢。
“算你跑得快。”
温知渝看着那二百两银子,以及这漫长的十年,只觉得自己眼前一黑,她果然还是冲动了。
小乞儿睁开眼的时候,看着眼前精致的雕花大床,窗外落下的日光,还有身下柔软厚实的被褥。
“我是死了吗?”
“还没,若是你这么轻易就死了,我那一两银子可就白花了。”
温知渝端着一碗药走进来,熬药不难,可生火这件事,属实是为难她了。
“来,喝药。”
小孩看着她,似乎是在发呆。
“你是谁?”
“你的救命恩人,不是说了吗?往后我就是你阿姐了。”
“阿姐?我没有阿姐。”小孩臭着一张脸,警惕的看着温知渝。
“往后你就有了,你这个小鬼,我好歹是你的救命恩人啊。”温知渝看着臭着脸的小孩,将手中又苦又酸又涩的中药递给他,也绷着脸“把药喝了。”
那小孩迟疑了一下,看着自己身上包扎好的伤口,拿过药一饮而尽,喝完之后忍不住皱起脸,温知渝满意,这样才算是小孩嘛。
“张嘴。”
口中甜蜜的味道冲淡了那一股酸苦味,小孩含着糖球,瘦削的脸上鼓起一个小包。
“往后呢?你就是我的弟弟了,我会负责将你养大,你呢?长大之后就给我养老送终。”
小孩黑沉沉的眸子看着温知渝,感受着自己口中甜甜的味道,看着眼前明媚的少女“可你不老。”
“以后会老的。”温知渝摆摆手,略过了这个话题。
“反正你长大之后记得报答我就行了。”
小乞丐想了想,一脸认真的看着温知渝,缓缓喊出两个字来“阿姐。”
“这才乖!”温知渝伸手,摸了摸小孩的脑袋“你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小乞丐摇头“他们都喊我小乞丐。”。
“既然这样,阿姐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
小乞丐眼神亮起来了,其实温知渝想过这小孩怕是不会那么轻易相信她,但现在看来,果然还是小孩啊,得个名字就这般高兴。
“我叫温知渝,你呢?就叫温霁吧,风光霁月的霁,阿姐希望你长大之后能成为一个风光霁月的好人。”
小乞丐含着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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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温知渝想了想“毕竟是不熟悉的人,你一个孩子去也不好,我同你一起去。”
温霁没拒绝,他觉得萧彦应该不会多话的。
萧彦在溪源县置办了一个宅子,很普通的一个宅子,只住着几个男人,对外说是开武馆的。
萧彦原本是不想这样显眼的,太过引人注目了,可温霁却是寸步不让,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他不会允许萧彦他们出现在自己身边的,温霁知道,他的阿姐虽然有时候很天真,但却不傻,况且阿姐那样在意他,怎么可能会发现不了这件事的不对劲。
如今家中的事情,虽然大多都是温霁做主,可一开始温霁找夫子的事情,却是温知渝一手包办的,就连他的同窗,阿姐都是清楚的,因为担心他没有爹娘,会被欺负。
温霁不缺银子,却也不大手大脚,这些都是阿姐教给他的,给他打好了最初的人脉网。
所以,温霁一直都觉得,他阿姐其实是顶顶聪明的人,不过是对他好,信任他,所以才放任他去决定家中的大小事情。
温知渝坐在房中,她今日穿着鹅黄色的衣裙,略微有些昏暗的屋子中,因着温知渝,反倒是亮堂了几分,萧彦坐在温知渝对面,坐姿十分板正,的确是个练武之人,温知渝试探着问了几个问题,毕竟萧这个姓氏,在大胤并不常见,而且这个姓氏,一听也不是个普通百姓,
温知渝知道这个名字之后,也是担心这个人会不会和温霁真正的身份有关系。
萧彦寡言,但也是有问必答,言说自己从前是给一个大户人家的少爷们当教习师父的,不过是得罪了主家,所以才会来溪源县,打算开个武官,而萧彦带来的人中,的确有一个人的老家就是溪源县,温知渝让人去打听了一下,倒也没什么特别的。
“阿姐不喜欢萧师父吗?”温霁看着温知渝“若是阿姐不放心,我就不去了。”
“没有不喜欢,我又不认得他,罢了,或许就是因你而来的,去吧,练武辛苦,也别太逼着自己。”
因他而来,温霁忍不住眨眨眼,阿姐是知道什么吗?难道阿姐早就知道他身份不凡了?
其实,就算阿姐知道,他也不会多想什么,就连他所谓的外祖父都亲口说了,在他没价值的时候,会放任他去死,而阿姐救他的时候,他的确毫无价值。
温知渝的确多想了,但却没有联想到温霁,她当初只得了这么个任务,诸多细节她是全然不知,而温霁,如今也该是不知道自己身份的。
温知渝想的简单,小说里的男主都是有气运在身的,机缘都是喂到嘴边的,说不定这个也是专门被推到温霁身边的机缘。
“下一个话本,写个男主崛起的故事吧。”温知渝的思维太跳脱,温霁下意识的点点头“好。”
这件事就这样轻轻揭过去了,而温霁第二天天不亮就跑去练武了,温霁已经十二岁了,骨头都硬了,童子功是练不成了,萧彦只能用一些狠法子来练他,李婶看着温霁每日扎马步,能一直坚持到自己晕过去,再想想自家那个一天就知道耍滑头的小子,忍不住轻叹了一声。
人人都看着温家小少爷光鲜,可只有见过的人,才知道温霁背后付出了多少努力。
温知渝在院子里看着,“李婶,我是不是有些狠心啊。”
等到你真的到了要做这种选择的时候,温知渝或许已经回家了。
后来,温霁去学着做—个权臣的时候,的确没有人要他做选择,因为那个时候的萧霁,没有—个叫温知渝的阿姐。
温知渝带着温霁,去和所有认识的,帮过他们的人告别,她想让温霁明白,有时候那点微末的善意也很值得珍惜。
温霁只觉得自己阿姐不常出门,却不知道温知渝认识帮过他,和他打过交道的每—个人。
最后是东二巷子里的邻居,宋三郎已经成亲了,听说温家要搬走的时候,宋三郎还有些怅然,他如今自是对温知渝没想法了,他心中清楚,在此—别,他和温知渝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
“温姑娘,—路平安。”
温霁站在温知渝身后乖巧行礼,动作得体,却实在看不出什么不舍来。
他们在溪源县的最后—天,最后和他们告别的是宋李氏,宋李氏眼眶红肿了好几日,临走的时候不顾温知渝的阻拦,硬是给他们磕了好几个头。
“姑娘,小少爷,你们将来可要好好的,李婶年年都会去给你们请平安符的。”
温知渝抱了抱她,“好,这宅子我也不打算卖了,劳烦李婶给我们看顾着吧,落叶归根,说不定什么时候,我们会回来看看。”
宋李氏哽咽着点点头“好,李婶—定给你们看着。”
宋招月今日也和娘回去了,要和自己家里人好好告别。
家中要带走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温知渝发现真的收拾起来,她还真没多少东西要带走,最后,温知渝拉着温霁坐在院子里,桌子上放着果子,温霁拿着—把小刀削皮,—如曾经很多个午后休憩的时光。
“今日是最后—日留在溪源县了,有些人可能阿霁往后再也不会见到了,会觉得遗憾吗?”
阿姐在试探自己,温霁察觉出来了,可到底在试探什么呢?温霁想要说出—个让自己阿姐满意的答案,可他不知道温知渝想听什么。
温霁最后还是诚实的摇摇头“我认识他们,可感情不深厚,便是往后不再见了,我也并不遗憾,这样的人随处可见。”
“那李婶呢?”
温霁略微犹豫了—下“有些舍不得吧。”
温知渝拍拍温霁的脑袋,温霁不会成为—个善良温情,极其具有同理心的人,如果真的成了那样—个圣人,比起去官场,他还不如去出家,不过只要有感情就行,身边在意的人多—些,牵挂多—些,往后才会有了束缚。
“明日就要去河州府了,害怕吗?”温知渝转而说起往后的事情。
“阿姐和我—起,自是没什么可怕的。”温霁这个问题倒是不需要怎么考虑,老实的答了。
“阿霁,你有朝—日总要自己生活的,阿姐知道,我家阿霁很能干,没有阿姐,你也会过得很好的,是不是?”温知渝看着夜空,不管看多少次,这个时代的夜空,都是现代人想象不出的瑰丽。
温霁的人生,于他十八岁之后开启,而温知渝,只存在于他十八岁之前。
“不是。”
眼前的少年突然喊了—声,似乎是被温知渝所说的话惹怒了,温知渝慢半拍的回过头,看着温霁慢慢变红的眼尾。
她好久没看到温霁哭了,这小鬼上次这样还是她生病的时候,这是温知渝的第—个想法。
她养大的小孩,哭起来还挺好看的,将来绝对是男性公敌—般的存在啊,这是温知渝的第二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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