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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热门小说》精彩片段
温霁从考场中出来的时候,脸色还隐隐有些惨白,他们考试的这两天,天气实在算不得晴朗,那突然而至的倒春寒,让无数人直接倒在了考场上。
温霁他们虽然坚持着考完了,但经历了这几天的寒冷,再加上那个逼仄的考场,人人都是脸色煞白的模样,温霁分到的考场还不错,至少不在臭号旁边,再加上他阿姐给他准备的面,蔬菜和肉也不少,让他这几天吃的很好。
温霁做饭的时候飘散出来的香味,不说考生了,就连巡考的,都在温霁身边经过了无数次。
郭英他们也出来了,他们现在已经无心去想考的如何了,只觉得历了一场劫难,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几日,温霁也强撑着疲惫的身体和他们一起去了客栈,夫子曾说过,科举考验的不仅是学识,还有一个好身体,温霁如今倒是有些庆幸了,他平日时常锻炼身体,所以虽然年纪小,却也能勉强熬过这几日。
不过往后可要好好锻炼,他还想保护阿姐呢,若是连科举考试这几日都坚持不过去,可就太过滑稽了。
温霁回到客栈,还坚持着洗了个澡,温知渝爱干净,所以温霁也喜洁,同窗早就已经躺在床上睡过去了,只有温霁沐浴之后才躺在床上睡过去。
温霁沐浴的时候,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着事情,他写下的答案有没有疏漏,以及这一次的院试,前面的两场考试考完,院试的人少了许多。
今年的题目似乎是有些难,温霁坐在浴桶中,想着在考场上晕过去之后被带走的几个考生,离着那么远了,他还能听到他们绝望的哭喊声。
还有阿姐,他很久没有见到阿姐了,也不知道阿姐在家好不好,他得尽快回去,不过府城的新鲜玩意多,要买些回去给阿姐。
阿姐这个年纪,是不是要买些脂粉啊?他家阿姐长得好,四年过去了,可他觉得阿姐好像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
温霁想了很多,可等到他躺在床上之后,立刻大脑一片空白的睡了过去。
温霁今年不过十二岁了,是院试中年纪最小的,院试中的考生,年纪大多都能当温霁的父亲或者爷爷了。
黄夫子曾说过,温霁平日可以藏拙,以防止引人嫉妒,可走上考场,便不能藏拙了,若温霁想要走向朝堂,那么从院试开始,温霁就要知道该怎么做。
温霁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直睡到了第二天日上三竿的时候。
溪源县上面的府城是河州府,虽比不上江南富庶,却也并非偏远贫寒之地,所以读书人也不少,院试放榜至少也要五日后。
同窗大多都打算在府城等到五日之后,看自己是否上榜,也好在府城玩乐几日,温霁醒来的时候,已经饥肠辘辘了,郭英他们已经醒来了,还叫了吃食,招呼着温霁来吃。
“听闻这一次考试的时候,不少考生都病了,附近的医馆都人满为患了。”有人说起这事,还有些唏嘘,毕竟阅卷的大人可不管这些,状态不好,运气不好,身体不好,只要卷子写的不好都不会有人在意。
“温兄,你年纪最小,可有不适?”
温霁摇头“洗了热水澡,睡了一觉之后已经大好了,我今日去买些东西,明日就回去了。”
郭英身边坐着的秦松,家中在河州府城中也有生意,这一次住的客栈,便是秦家事先准备好的,他是一早就打听好了府城哪里热闹,有新玩意,打算去凑热闹的。
“怎么这样着急,好不容易来了府城,不多玩几日吗?”
秦松还想着多玩几日呢,谁知道温霁这么急着回去。
“嗯,阿姐还在家中等消息呢,我就不和你们一同去玩了。”
秦松还要劝几句,郭英却拉住了他,低声和秦松说话“温兄年纪本来就要比我们小,你想去的那些地方,他可不能去。”
“咱们又不做那些事情,不过是去吃个酒而已,最多听个曲。”
“那也不可。”郭英看着秦松“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看着你,不许你胡闹的。”
黄夫子的书院中,除却温霁这个少年天才,就属郭英和秦松的学识最好,他们比温霁略长几岁,但也不过十五六岁,当得少年英才这几个字的。
郭英为人稳重老成,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坐立行走都十分板正,而秦松,却是个极跳脱的人,平日里像个纨绔子弟一般,秦家生意做的好,却难出个读书人,好容易出了一个秦松,便尤其纵容,所以秦松即便聪慧,在夫子那受罚也是最多的。
秦松也不想太扫兴,再加上郭英在这坐着,他也不好和温霁争论。
“好了,知道你家阿姐在你心中最是重要。”秦松嘟囔了一声。
温霁倒是颇为认真的点头,这话不假,不过,他除了阿姐,心中也没其他人了。
河州府的府城的确热闹繁华许多,点心铺子中的点心花样都多出不少,只是价格也令人咂舌。
温霁一样样的挑过去,旁边的伙计也有些诧异,他们铺子中点心不便宜,平日来买的,大多都只是买上几块尝鲜,可这位小少爷,却几乎将铺子中的点心都买了一遍。
“就这些,烦请帮我包起来,要用那个木盒子。”
温霁来院试的时候,温知渝生怕银子不够用,除了给他平日用的碎银子,还准备了一个一百两的银票,让他别委屈了自己,温霁现在才动用这银票。
温霁提着点心盒子和收钱之后笑成一朵花的掌柜的打听“请问掌柜的,这河州府中,还有什么新鲜吃食吗?”
温霁听着掌柜的给他介绍了不少铺子,不过一天的时间,他可得抓紧时间。
温霁离开点心铺子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铺子的柜台上放着一面铜镜,身形高大,面色冷峻的男人,不止一个,从他离开客栈之后就一直跟着他。
其中一个和温霁在铜镜中突兀的对上了目光,那男人还未反应过来,温霁却已经转过身出了铺子。
没看错,的确是冲着他来的,温霁坐在租用的马车上,难得有些茫然疑惑,为何会有人盯上他呢?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温霁紧紧牵着温知渝的手,好像生怕手一松,温知渝就甩开他走了一般。
“前面那就是衙门了。”张大娘指了指前面,温知渝原本想着古代户籍严苛,上户籍不会太容易,后来打听了一下,如今新旧朝交替不过十数年,人口名册损毁严重,原本是黑户的乞儿,对官府来说也是个麻烦事,能有人愿意掏钱给他们上户籍,官府可是求之不得啊。
张大娘的那个侄儿收了酒肉,也没多为难,不过是个小乞儿,说到底,也算是他的功绩了,况且这主动来官府上户籍的,是要交银子的,温知渝掏出那一两银子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胃疼,这可是足足一两银子,她存款的两百分之一啊。
那原本还撑着面子的典吏,在看到银子之后,简直是两眼放光啊,如今这新朝刚刚建立,天下也还算得上太平,百姓自然也好过了不少,即便如此,普通人家一年的吃用,也十两银子顶天了。
温知渝看着盖了章的户籍,薄薄一张纸,写着温霁的名字,落户在了溪源县。
温霁遍布伤痕的手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纸,他并不识字,可却很珍惜的看了很多遍,然后叠好收在了怀中。
张大娘还要去买米面,从衙门出来之后就往别处去了,温知渝长出一口气,低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小孩,还不到她的腰呢,瘦弱的让人心疼“原本该带你去吃大餐庆祝一下,不过大鱼大肉的你也吃不了,凑合吃点吧。”
温知渝牵着温霁慢悠悠的走了一段路,遇上了个馄饨摊子“这的鱼皮馄饨还不错。”
“老板,来两碗馄饨”
“好嘞。”馄饨摊子上干活的,是夫妻两个,女人包馄饨,男人在旁边招呼客人,手脚麻利的舀了两碗馄饨,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两个人面前,那老板看了一眼温霁,似乎是有些迟疑。
“怎么了?”温知渝看了一眼老板,又看了看温霁,认识?
“哦,这是您弟弟吧?那我可能是认错了,咱们这街道上有个小乞儿,以前我还给过他馄饨,看着挺像。”
老板娘过来,朝着老板使了个眼色“人家这小少爷,和那小乞丐有什么关系,你这个眼神啊。”
温知渝不在意的笑了笑,吃了一个馄饨,看着旁边颤抖着小臂舀馄饨的温霁。
“这长得像的人多了,不过人靠衣服马靠鞍,我弟弟这个年纪的孩子,约莫是大差不差的吧。”
那老板娘连连点头“可不是,不过我瞧着小少爷长得好着呢。”
温霁咬了一口馄饨,他以前也吃过馄饨,可那面是粗杂面,里面的馅料也不知道是什么,而不是他面前的这一碗,馄饨面皮是白面,里面也是满满的肉馅。
温霁看着和老板娘谈笑风生的温知渝,他们只认识了两天,可他阿姐却好像能让任何人都喜欢她,他的阿姐,果然是个很好的人,而且,很受欢迎。
温霁吃了馄饨和温知渝回家的时候,那老板娘还笑眯眯的说着,让他们下次再来。
温霁看着走在他旁边的姑娘,鼓起勇气伸出手,牵住了温知渝,温知渝感受着自己手心中的湿热感觉。
“怎么了?”
“那个老板娘,以前不喜欢我。”温霁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突然开口,温知渝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牵着她的小孩,温霁黑白分明的眼看着温知渝,温知渝像是担心惊到他一般,放轻了声音问他“什么?”
“老板以前想给我吃的,她不让,说我没银钱,说老板傻,我这样的小乞儿,饿死也就饿死了。”温知渝看着温霁说着这些话,语气平平,不生气,也不委屈,像是在说一件和他毫无关系的事情。
“那你讨厌老板娘,我还和她聊的那么开心,生气了?”
温知渝摇晃着两个人牵在一起的手,小孩子的心思,其实也不难猜。
温霁犹豫了一下,是温知渝亲口说的,她是自己的阿姐,他们如今的户籍才是一家人,所以,阿姐应该站在他身边才是。
可他们如今虽然是姐弟,却也并不熟络,温霁在小心翼翼的试探着温知渝,他想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因为觉得他不好,心思重,是个坏孩子,所以再次丢弃他,就和他的亲生父母当初丢弃他一样。
温知渝却晃了晃牵着他的手“那咱们就不去吃那的馄饨了,不给他们机会赚咱们的钱。”
温霁看着温知渝,眨眨眼,然后用力点点头,对着温知渝露出一个腼腆的笑。
温知渝心中长叹一声,她的家庭温和开明,父母也更像是朋友,所以她的性格还算不错,可眼前这个,按照系统的说法,原本就性子偏执,后来的流浪生活,更是让他狠戾无情。
这孩子长得白白嫩嫩的,但是温知渝却时刻谨记这小崽子是个芝麻馅的,要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少年,她可是任重而道远。
“你既然已经上了户籍,往后咱们两个便是亲人了,在这世上相依为命,所以,有些事情不和别人说,但可以和阿姐说。”
“真的吗?我是阿姐最重要的人?”温霁看着温知渝,问的十分认真。
温知渝想了想,真正的温知渝,有父母,还有哥哥姐姐,有很多朋友,可那都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事情了,而在这个世界,她孤身一人。
温霁,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理由,也是她留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原因。
“当然,阿霁是我最重要的人。”
温霁从前只觉得,春天到了,意味着他又活过了一年,而且未来大半年的时候,他不用挨冻了。
可是宣武九年那一年,溪源县的春天,是温霁这一生遇到的最温暖的春日。
温霁的人生,由温知渝亲手改写。
温知渝给李婶涨了工钱,李婶这个月拿了足足六百文的工钱。
“今日发月钱,李婶也早些回去吧,看看家里孩子有没有想吃的,今日也能给买些。”温知渝说着,往李婶的小篮子里放进去一小包牛乳糖。
宋李氏在温家干的舒心不说,且说家里三个孩子如今眼见着气色好了起来,人都胖了,她便更加尽心了“不忙不忙,家里操心的人多着呢。”
“今日晚食我给阿霁做,李婶回去吧,这个时候去,肉铺的肉应该是最便宜的时候。”
宋李氏自然也知道,如今是下午的时候了,夏日的时候,肉铺的肉不能过夜,这个时候,肉能便宜上两三文,她今日又发了工钱,多买些也能让家里孩子多吃几块肉。
温知渝送走了宋李氏,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她也不能一直宅在家里,温知渝其实很清楚,她对这个朝代没有归属感,甚至是带着些许恐惧的。
温知渝看着街上形形色色的行人,被睫毛微微遮掩的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忧惧,看了一会儿,忍不住摇摇头,算了,现在她还要忙着养孩子,偶尔伤春悲秋一下就行了。
温霁回来的时候,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温知渝的身影,温知渝分明是站在人群中,脚下还有影子,定是真切存在的,可那一瞬间,温霁却觉得阳光模糊了他的视线,他的阿姐好像下一刻就会随风消散。
“阿姐。”
温霁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温知渝刚回头看过去,手就被温霁牵住了,温霁的语气似乎有些焦急。
“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了?”温知渝低头,看着温霁,小孩难得这样着急,语气中都是无法遮掩的焦急,温霁张了张嘴,却到底没多说什么,刚才那个一定是错觉吧,温霁和缓了脸色,看着温知渝“没事,只是想念阿姐了。”
温知渝笑弯了眉眼“哎呀,我们家阿霁这么黏人啊。”温霁牵着温知渝的手,十分严肃“我只是担心阿姐。”
温知渝晃了晃两个人牵着的手“李婶今天发了工钱,就提前走了,今日就我们两个人在家,要吃什么?”
“阿姐做什么都好吃。”
温知渝和温霁进了巷子,还没进去院子,他们身后就喧闹起来,温知渝和温霁侧过身看去,是三辆马车,马车旁边跟着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温知渝微微皱眉,从前没在巷子里见过啊。
为首的男人高大,五官利落,看上去是好好打扮过了的,倒也有几分俊朗,温知渝只是扫了一眼,就拉着温霁进了家门“那是谁家的亲戚吗?”
温霁想了想“应该是宋家的。”温霁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看着温知渝的神色有些紧张,温霁曾听宋家的二嫂子和她说起,说宋家的宋三郎是个顶好的人,要不要给温霁当姐夫。
幸而,温知渝只是随口一问,问过之后就拉着温霁去厨房了“今天不许学习了,和阿姐一起去做饭。”温霁应了一声,跟着温知渝去了,那人不好,不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配不上他的阿姐,温霁有些孩子气的想着。
温知渝和温霁吃晚食的时候,巷子里的喧闹声就没有停下过,看来那真的是宋家的人回来了。
“阿姐,明日我就要去书坊,拿阿姐的第一次润笔费了,阿姐不担心吗?”温知渝坐在躺椅上晃悠着,闻言眼睛都没睁开“怎么了?我们家阿霁不相信我?”
温霁摇头“我不信谁也不会不信阿姐,我知道的,阿姐是世上最厉害的阿姐。”
温知渝很少出门,对外面的事也不怎么上心,可温霁是知道的,他每日走过街道的时候,都能听到有人谈论雨齐的话本,这真假小姐的故事,到底谁是好人啊?
温霁耳边听着,总是骄傲的,那是他阿姐写出来的话本啊。
“嘴很甜,明日阿姐奖励你。”温知渝拿着一把团扇,慢悠悠的扇着,如今温知渝只顾着写,写了之后就将东西一股脑的放在了温霁的书房,就连整理,都是温霁来做的。
温知渝美其名曰“阿霁平日只知道看那些书,脑子都看傻了,多看看话本,也好放松一些。”
温霁一惯是听温知渝话的,只要是温知渝说的,他一定会去照做的。
夜风四起的时候,温知渝就赶着温霁去睡觉,温霁还想要温书,却被温知渝教训,说要劳逸结合,小小年纪就这么刻苦,会长不高的。
事实证明,无论多聪明的小孩,都会害怕自己长不高。
第二天,温霁是拿着银票回来的,那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温知渝也难得错愕,古代的小说,这样值钱吗?
“郭伯父说,往后阿姐写下的话本,请阿姐务必要卖给他们书坊。”温霁一本正经。
“看来,这话本还是挺好卖的。”
“嗯,已经有不少人去书坊问后续故事了?郭伯父问阿姐,后面的故事什么时候交上去。”
“反正都在你那里,阿霁看着办吧。”温知渝盯着那一百两的银票,嗯,不错,看来她的生活质量,在未来十年都不会下降了。
事实上,郭淮不止说了这些,可温霁却瞒了下来,他知道,阿姐很好,很多人都想知道雨齐是谁,只两万字的话本,在书坊刻意的宣传下,甚至已经连府城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字了
可他不想,阿姐只当他的阿姐就够了,不需要被那么多人认识温知渝这个人,更何况阿姐本身也不喜欢和太多人相处,温霁给自己找好了理由。
“阿霁,我们出去花钱吧。”
“可阿姐,家中并不缺什么。”
“发工资了不去买东西,那发工资的仪式感就没有了,必须去买。”
温知渝拖着温霁去了街上,阿姐喜欢花钱,他往后得做多大的官,才能让自己的俸禄养得起阿姐啊,他阿姐不喜欢穿金戴银,却喜欢买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
温霁还不知道,温知渝这个行为,应该盖章为冲动消费,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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