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文殊兰程锐的现代都市小说《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完整文本》,由网络作家“凤芒”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是文殊兰程锐的其他小说《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其他小说,作者“凤芒”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直呼其名,她很不服气。换做以前,程锐根本不搭理,但是现在……“你想让我换称呼可以,不过我需要一点时间适应,慢慢来。”文殊兰:“……”他是不是在那儿脑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跟她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吧?“吃饭吧,你太瘦了,身体会扛不住。”他很自然地,夹了一大块子肉,放到文殊兰碗里。文殊兰下意识问......
《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完整文本》精彩片段
即使跟他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也不行。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正说着,程锐已经开动了,吃得大口大口,简直狼吞虎咽。
文殊兰看得目瞪口呆,“你们部队的伙食这么差吗?还是训练量太大,太饿了?”
程锐吃得停不下来,“是你做的菜太好吃了,殊兰,你真厉害!”
殊兰……
这称呼突然蹦出来,听得文殊兰眼皮一跳。
不正常。
这家伙,真的不正常。
他明明是很讨厌她的,哪次叫她不是直呼其名?
突然来这么一下,能正常才见鬼了,那有没有一种可能……
文殊兰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试探着问了一句:“手机?”
“什么手机?”
他不知道,那就排除了他跟她一样,是后世穿来,身体是原主的身体,但芯换了那种,那就只剩一种可能——
“你是程锐本人吗?”
该不会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吧?
“你到底想问什么?”程锐皱眉,“是不希望我这么叫你吗?那你希望我怎么叫你?”
难道直接叫媳妇?
大院里头,大伙儿结了婚,都是这么叫的,文殊兰以前也冲他发脾气,质问别人家要么叫媳妇,要么叫老婆,唯独他对她直呼其名,她很不服气。
换做以前,程锐根本不搭理,但是现在……
“你想让我换称呼可以,不过我需要一点时间适应,慢慢来。”
文殊兰:“……”
他是不是在那儿脑补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跟她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吧?
“吃饭吧,你太瘦了,身体会扛不住。”他很自然地,夹了一大块子肉,放到文殊兰碗里。
文殊兰下意识问:“扛不住什么?”
程锐迟疑了好几秒,突然一本正经道:“你不是想要孩子吗?太瘦了不好,身体负担很大。”
“噗……”文殊兰嘴里一口饭,差点喷了出来,“咳咳咳……”
“呛到了?让你吃多点,没让你着急吃,我又不会跟你抢。”程锐急忙过来扶她,高大的身体,几乎把她搂紧怀里。
熟悉又陌生的男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文殊兰的心跳,又开始止不住砰砰跳。
又来了。
原主啊原主,这男人就是靠近一下,至于这么激动吗?
是有多迷恋他,连死了还有一缕残念挂在他身上,不过是一点关心,就兴奋得恨不得从她身体里跳出来,扑倒他身上。
文殊兰脸蛋也红了,但她一点也不想受原主残念的影响,更不想跟这名义上的老公太亲近,所以本能地往后躲,“我没事!真没事!”
“文殊兰,你就这么讨厌我接近?”程锐震惊。
这种事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从来都是文殊兰往他身上扑,也就这阵子,她安分了些,让他觉得她不是无药可救,才压下对她的芥蒂,试着跟她好好相处。
她倒好,居然对他避如蛇蝎!
“我是你丈夫!是你逼着我领证,民政局盖了章的丈夫!”
“可是你不喜欢我啊!”
“怎么会……”
怎么会不喜欢,这句话,差点没过脑就从嘴巴里蹦出来,等反应过来时,他惊出一身冷汗。
他怎么会想说这种话?
文殊兰说得一点都没错,他不喜欢她,讨厌她才对,可是为什么,听她这么理所当然地说出来,好像对此一点都不介意,甚至恨不得离他远点,那股无名火,又熊熊地烧了起来。
程锐几乎恼羞成怒,“不喜欢又怎么样?既然已经是夫妻,就该有夫妻的样子,再说不是你喜欢往我身上凑吗?”
文殊兰正色,“对不起,以前是这样,给你造成困扰了,现在不是了,以后也不会了。”
她一字一顿,声色俱厉,“泥人尚有三分土性,更何况你一而再再而三欺负人,我已经忍你很久了!”
没理会孙明美扭曲的表情,文殊兰捡起地上的塘鲺。
这可是她今天的晚饭。
孙明美挨了两巴掌,又被人这么无视,气的发疯,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打人啦!文殊兰这死老赖,欠钱不还,又是插足别人感情的小三,还敢这么嚣张,大庭广众就打人!大家快帮我评评理,不然今天受欺负的是我,明天就是你们遭殃!”
还有完没完了?
“是你挑事在先,我还不能反抗,活该被你欺负?”文殊兰气笑了,“我是欠别人的钱,但可不欠你半分,你凭什么欺负我,还不准我反抗?”
周遭一群人,也有点看不下去了。
“程家嫂子是欠我们的钱,但她说3个月内一定会还清,咱都是一个大院的,给她一点时间慢慢还就行了,干嘛得理不饶人,闹得这么难看?”
“什么小三不小三的,那是人家的家室,老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人家小两口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也没插足你家,你犯得着这么骂人吗?”
文殊兰不是大院公敌,人人喊打吗?
之前她对付文殊兰,谁见了不是拍手称好,今天怎么回事,为什么大家都帮着文殊兰了?
孙明美人都傻了,“可是文殊兰打人啊!你们看我的脸,都被打肿了,好痛!文殊兰欺负人啊,你们疯了吗,居然帮她说话?”
“不是你欺负她在前头吗?泼人家一身抽洗脚水,这谁受得了?”
“就是嘛!人家不是出去摆摊赚钱,准备还钱了吗?你倒好,居然跑去搞破坏?她赚不到钱,哪来的钱还我们?你这是欺负她,还是欺负我们呢!”
孙明美脸色白了又白,眼看着居然没人帮她,只能狠狠瞪了文殊兰一眼,灰溜溜跑掉了。
等她走了,大伙儿才围过来帮文殊兰抓塘鲺。
“程家嫂子,你买这塘鲺干啥,做菜用的?”
在城里人眼里,塘鲺算不得什么好东西。
文殊兰欠他们钱,没买大鱼大肉,买这些大家看不上的东西,对他们这些“债主”来说,那是真的改邪归正,要好好存钱还他们的债了。
众人看文殊兰的眼神,又顺眼了几分,笑眯眯凑过来问:“你又要做啥好吃的呀?”
“想做个豆豉塘鲺。”
“这个好!”
说话的是楼下的梁嫂,听文殊兰报菜名,眼睛都亮了,“我家有豆豉呀!自己做的,吃过的都说好,我给你拿点?”
文殊兰愣了一下。
这大院里,讨厌她的人里头,梁嫂绝对算最厉害的一个,见到她就没给过好脸色,怎么今天这么热络,甚至还有点讨好她?
梁嫂不自觉咽了一下口水,说:“以前怎么不知道,你厨艺这么好?昨天的麻辣小龙虾,实在太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麻辣小龙虾在后世是经过重重市场考验的,绝对的香饽饽,放在没见过这道菜的80年代,那更是妥妥的降维打击。
但凡吃过一次,这辈子都没法忘了。
“程家嫂子,你这麻辣小龙虾到底是咋做的?我今天也试着做了一下,根本不好吃,所以还是你厉害呀!”
梁嫂眼巴巴瞅着那一袋子塘鲺。
她是城里人,以前是瞧不上这些乡下东西的,但架不住文殊兰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巧手呀!
“你做这豆豉塘鲺的时候,能不能让我在旁边看看?”
文殊兰越想越气。
回了家,她直奔厕所,洗了个冷水澡,用肥皂来回搓了三遍,皮都要搓红了,才把那股臭洗脚水味洗干净。
出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整个人终于清爽了,但心里依然憋着一股火。
先是被王曼姿开车撞,然后被王曼姿的马仔泼洗脚水,锁在楼下不能回家,如今还要被诬陷,指不定王曼姿会怎么借题发挥。
怎么会有人这么戏精,这么歹毒呢?
只要她一天没跟程锐离婚,还待在大院一天,就一天是王曼姿的眼中钉肉中刺,绝不会有好日子过。
可是,能怎么办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走一步看一步吧。
文殊兰暗暗给自己打气,又摸了摸已经叫了老半天的肚子,再看了看天色,是该做晚饭了。
整理好情绪,文殊兰转头去厨房,把买回来的食材一一放好。
肉只有小半斤五花肉,青菜是一把空心菜,要不就做蒜蓉空心菜和红烧肉吧。
蒜蓉空心菜好做,把蒜头拍碎切成泥,热锅里倒了油,撒上蒜蓉爆香,放上洗好的新鲜蔬菜,翻炒两下,香味弥漫开就可以出锅了。
红烧肉得费点时间。
先把五花肉切成小方块,凉水下锅,等煮沸了撇掉浮沫,继续煮5分钟再捞出来控水,才到接下来是最关键的步骤——
炒糖色。
小火热了锅,下小半抓冰糖,要反复慢炒,直到晶莹剔透的冰糖化开,慢慢变至金黄,才能下煮过的肉块。
买菜时,她顺势去了一旁的供销社,买了些香料,八角、香叶、桂皮、干辣椒这些,这时都下到锅里,洗好切好的姜葱蒜也一并下锅,最后,油、盐、酱、醋、酒各来一些,把肉炒出酱糖色,飘出浓浓的香味,最后倒水闷煮收汁。
不多时,软烂滑润,肥而不腻的红烧肉,就可以上桌了。
浓浓的香味,不仅弥漫了整个屋子,也从窗口飘散出去,馋了半个大院。
“谁家做红烧肉?也太香了!”
“我的妈呀!我就没闻过这么香的肉味儿,到底是谁家,让我也尝一口吧,馋死我了!”
一个两个,没给过她好脸色,还想吃她做的红烧肉?
想得美!
文殊兰懒得理他们,洗了碗筷,米饭盛了满满一碗,她是真的饿坏了。
才坐下,门突然开了。
来人一身军装,宽肩长腰,风姿卓绝,可不就是让王曼姿为之发疯的那位吗?
说没有怨气,那是不可能的,但文殊兰分得清,发疯的是王曼姿,冤有头债有主,迁怒到程锐身上是没道理的。
再说这儿是他的房子,也就是她“房东”,她难道还能跟房东闹起来不成?
反正这位房东从来不在这儿过夜,多添一副碗筷,等他吃完饭走人,她就清净了。
“你吃饭了吗?”
文殊兰洗好碗筷,看了他一眼,语气不咸不淡的,“我正好做了饭,要吃完饭再走吗?”
看着卖相绝佳的红烧肉,程锐精神一振,但是下一秒,他几乎条件反射,问:“哪儿来的钱?你不是说私房钱,全都掏出来还债了吗,哪来的钱买肉?”
这质问的语气是怎么回事?
文殊兰一没偷二没抢,坦坦荡荡,从兜里掏出钱来,一把放在桌上。
10元的,1元的,5毛的,1分的,什么面值都有,总共25元左右,全在这儿了。
没等文殊兰说钱是挣来的,程锐眉目一厉,“你又找人借钱了?文殊兰,你说过会改过自信的话,全都当放屁吗?曼姿说得对,你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我真是看错你了!”
又是王曼姿!
张口闭口都是王曼姿!
“王曼姿说什么都是对的吗?她要是说我是杀人凶手,你也信吗?”
“什么杀人凶手?”
程锐面色一变,瞬间逼近文殊兰,一把拽住她的手臂,用力到手背青筋暴起,“文殊兰,你又干了什么好事!”
痛!
被抓到的地方,正好是被王曼姿开车刮到的位置,本来就红肿了,如今痛得让她几乎无法呼吸。
好痛!
痛得下唇几乎咬破,但文殊兰一声不吭,脊背挺得直直的,瞪着眼看他。
看似很凶,实则没有半点威慑力,反而泛红的眼眶,倔强中带着委屈,像受了伤却没人可以依靠的小兽。
程锐浑身一震,只觉得被这双红彤彤的眼睛,狠狠地刺了一下。
是他太过分了吗?
还是误会她了?
他一时竟有点些手足无措,但又不知道要怎么安慰她。
好半天,才挤出来一句话来,“不是饿了吗?先吃饭吧。”
见文殊兰还紧抿着唇不说话,从不会说甜言蜜语的男人,只觉得坐如针毡,他鬼使神差地拿了筷子,夹了第一筷子肉,放进文殊兰碗里。
文殊兰一愣。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锐没给过她什么好脸色,跟她的关系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给她夹菜?
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心平气和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上,都嫌抬举她了。
那他现在又在干什么?
突然主动示好,还是拐着弯跟她道歉?
堂堂程营长,居然会低头跟她道歉,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文殊兰打量的目光,让程锐如芒在背。
头一回跟她坐在同一个饭桌前吃饭,他也觉得尴尬,让他说软话,他又不会说,索性埋头扒饭。
一口下去,足足呆滞了三秒。
这饭……
这菜……
尤其是这红烧肉……
程锐满脸不可思议,看了看那碗红烧肉,又看了看文殊兰,“这红烧肉哪儿买的?”
“我做的,不好吃?”
哪里是不好吃,根本是太好吃了!
先前还没上楼,就听到半个大院的人都探出头来,左闻闻右嗅嗅,又到处问是哪家做红烧肉,还有人碗筷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上门蹭饭。
程锐也被勾得不行,就是万万没想到,勾得半个院子犯馋的红烧肉,居然是文殊兰做的。
可文殊兰不是懒鬼一个吗?
既不打扫卫生,也从不下厨,家里买的调味料都快过期了,也没见她用过一回,什么时候会做饭的?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瞧瞧这红烧肉的色泽,闻闻这香味,还有一口咬下去,这香软滑嫩,肥而不腻的口感,简直太棒了!
最新评论